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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六年级故事作文汇总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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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六年级故事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六年级故事作文汇总六篇

六年级故事作文 篇1

我的成长故事有许多,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其中有一颗星星是最让我难忘的。

我记忆中有一次,我数学考试才考了67分,我心想:一回去妈妈看到试卷,绝对会批评我的,要不我拿红笔涂改一下吧!想到此,我偷偷看了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我,我就拿出红笔,把试卷改成了96分。我一回到家,妈妈就微笑的问我:“孩子,听说数学试卷已经发下来了,你考了多少啊?”我听了妈妈的话,心里有些慌,但故作镇定地说:“妈妈,我考了96分。”我边说边拿出试卷递给妈妈,妈妈看着,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还皱起了眉头,好像发现了什么。但没多久,她又笑了起来,说:“乖孩子,真棒!你赶紧去写作业吧!妈妈做你最喜欢的可乐鸡翅给你吃。”我听后心虚地点了点头。

到了晚上,匆匆扒了几口饭就没胃口吃了,整整一晚我都没有睡好。第二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去跟妈妈承认错误,我走到妈妈面前,吞吞吐吐地说:“妈妈,我,我考试其实才考67分,是我骗了你。”妈妈看了一下我,又看了一下试卷,一边抚摸我的脑袋,一边微笑着说:“其实妈妈早就知道了,正等着你认错呢!知错就好,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下次一定不能再骗人了,知道吗?”我羞愧地说:“知道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撒过谎。

这次的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不要骗人。做错了事要知错能改,才是好孩子,这次的成长故事真是让我终生难忘。

六年级故事作文 篇2

有书的日子,伴随着我一路成长。有关书的故事,给记忆添上一缕墨香。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喜欢读书,也热衷于收集一些以前的旧书。早就听说某个旧货市场偶有旧书可淘,这次终于可以如愿前去了。旧货市场两边的街道上,卖什么的都有,就是迟迟不见卖旧书的摊子。我顺着街道拐了个弯儿。呵!还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呢!几个卖书的小贩盘着腿坐在地上,闲散地整理着自家的书。我欣喜若狂,开始喜滋滋地搜寻我的猎物”,全然没有注意到此时正在变得灰蒙蒙的天空。在一位老伯的书摊前,我一下子便被其中的一本书吸引住了。那破旧而泛黄的封面上,写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三国演义。三国变化,风云莫测,透过这页封皮,我好像看到了战场,看到了硝烟,看到了无数的豪杰,看到了是非成败转头空”的悲凉,看到了那滚滚黄河东逝水”的壮阔景象!它似乎震撼着我,灼烧着我,为我讲述着那段战火纷飞的往事

直到一滴雨水滴到我头上,我才回过神来,转头一看,小贩们一个个速度飞快地将书打包,生怕被雨水淋湿了。那位摊主老伯一边嚷嚷着一边抢过我手上的书说:这本书可是以前流传下来的,市面上少有的珍品,可不能淋坏了!”还没等得及我讨价还价,老伯便匆匆收摊而去。我只能恹恹地走出市场。回到家,心心念念地还是想着那本《三国演义》。不行,我一定要把它收为己有。好不容易又熬到了周末,我飞奔到老伯的摊位,还好,看到日思夜想的书还静静地躺在那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买下它回去的路上,我满心都是藏不住的欢喜。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发现里面的内容都是古文。那时的我,对古文了解尚且不多,为了能更好地阅读这本著作,我花了很多的时间,从基本的古文字词开始,慢慢积累古文的知识。皇天不负有心人,等我再次捧起这本书,看着那不再生涩的古文,倍感欢欣。

以上虽只是我和书的一个小故事,但我对读书、对生活的热爱自是不必言说的。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万卷书,万里路,书香入心房。

六年级故事作文 篇3

外公手腕上常年带着一块手表,外公很珍惜这块表。是外公的爸爸四十年代买的梅花表,现在传给了外公。经过了七十多年的风雨,如今“脸”上已经伤痕累累了,可是在那银色的时针、分针、秒针还在“嘀嗒嘀嗒”的转动,准确的告诉外公时间。有一次,外公把表放在收音机上表慢了十几分钟,外公以为是妈妈、大姨和舅舅他们淘气弄坏了表,,硬是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顿。这块表还有个故事呢!七十年代时,外公家的房屋被一场大火烧得“精光”就一样东西也没有留下,就只剩下这块表。

九十年代,妈妈有了一块上海牌的手表,金黄色的手表带,圆形的表壳,金黄色的表针,十分好看。听妈妈说,当她的手腕终于带上手表时,可神气了,她常常把袖子捋上来,好让别人看见,她有一块手表了。妈妈曾经告诉我:我想买只手表时,外公外婆还是经过认真商量后才买的。所以妈妈很珍惜这块手表。

我可不像妈妈那样。记得上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一块我朝思暮想的电子表,上面有一个美丽俊俏的小姑娘,表盖是粉红色的,表带也是粉红色的,有了这块表,我高兴得一夜都没合眼。可是,由于我不小心,表里进水了,电子表不走了,于是妈妈买一块表。这块表更美丽,表中心有一只可爱的米老鼠,它挥舞着手中的鲜花好像正要献给胜利者。外公告诉我:“孩子,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吧!你们一起上了好时代啊!”

手表的故事还很多,手表的故事还在继续……

六年级故事作文 篇4

羊家族郁闷了几十万年。每年有不计其数的羊被老虎果腹。羊既怕老虎,又羡慕老虎的威风凛凛和强大无比。羊家族的几代有识之士梦想振兴羊家族,像老虎那样靠吃别人生存,而不是被别人吞噬。

有一只名叫杂杂的羊很聪明,杂杂的爸爸是山羊,妈妈是一头猪。当年,杂杂的爸爸竞争不过其他公羊,没有弄到同族配偶,就在一个伸手不见草的夜晚和刚吃完酒糟醉了的杂杂的妈妈完婚,缔造了杂杂。羊和羊通婚严格说都算近亲结婚,杂杂的爸爸和妈妈的迥异品种决定了杂杂的先天遗传基因特别智慧。

杂杂是羊家族最先意识到想要学习和超过老虎首先要掌握老虎的语言的羊,杂杂通过刻苦自学,终于学会了老虎的语言。杂杂因此在羊家族被同胞刮目相看。会说老虎话的羊,自然令所有羊对他肃然起敬。

由于在羊家族没人和杂杂说老虎话,杂杂决定深入虎穴去老虎的世界闯天下。当老虎们第一次见到会说老虎话的羊时,都吃惊。老虎家族还为此召开了会议。会上,有老虎对于羊说老虎话表示担忧,更多的老虎认为,羊再会说老虎话,它也是羊,不可能因为会说老虎话,羊就变成老虎了。弱的一方学说强的一方的语言,只会导致弱的更弱,强的更强。里边的道理,傻子也能想明白。最后老虎们一致认为,羊会说老虎话,对于老虎今后继续吃羊没有威胁,相反,对于老虎今后吃羊大大有利。会议结束前,老虎们请杂杂到会,老虎们详细向杂杂了解羊家族的内幕。有只老虎美食家为了今后的羊肉好吃,它提出让杂杂回国后动员同胞多听音乐,因为有证据表明听着音乐长大的羊的肉吃着有旋律感,还不塞牙。

杂杂答应了老虎美食家的要求,还表示如果老虎为此到羊家族投资开办音乐公司,杂杂可以出任羊方董事,向公司推荐羊歌手签约虎资音乐公司。

看到杂杂在老虎世界生活得好,学说老虎话的羊越来越多。杂杂还在羊家族投资开办了教羊学说老虎话的学校,财源滚滚。

老虎家族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吃羊吃得如此惬意。食用会说老虎话的羊肉,比吃只会说羊话的羊肉香多了。虽然老虎们谁也说不出里边的道理。

老虎中的有识之士也不少。一天,一只老虎提出要学羊话。大家问为什么。那老虎说,现在咱们是守株待兔,来什么羊肉咱们被动地吃什么羊肉。如果咱们学会了羊话,咱们就可以去羊家族可着劲地任意挑选适合咱们口味儿的'羊吃了。老虎们鼓掌。大家都想吃有共同语言的肉。这样到了肚子里有共鸣,志同道合,天人合一。这是所有美食家追求的最高境界。

杂杂帮助老虎家族成立羊话学院,培养老虎学说羊话。

因为老虎争学羊话,羊家族很是欣喜若狂,认为这是羊家族崛起的标志。

最后一只羊被老虎吞噬之前,老虎美食家使用羊话和它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和沟通。那羊被吃之前,说的最后一段话是:沟通的前提是平等和势均力敌。实力悬殊的“沟通”只能导致助纣为虐或任人宰割。

六年级故事作文 篇5

“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我隐隐约约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总会给我讲许多的故事,有《白雪公主》、《灰姑娘》、《青蛙王子》,还有许多记不清名字的书。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终于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神秘的花园》。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美丽的图片:三个可爱的孩子和两个中年人正在花园里聚会,四周的花儿开得正艳,仿佛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我从妈妈手里抢过书,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玛丽,科林,狄肯,此时已成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地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的玛丽一起开始了拯救之旅……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它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从接触《神秘的花园》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六年级故事作文 篇6

那天,我在抽屉里发现了一本褪了色的书,书的封面有一张集体照片,照片上有我哥哥秋菊和他的朋友,我猜这肯定是关于秋菊的书了。

我一打开才知道这是一本纪念册。上面有“最时髦——最时尚——最流行”的字样,上面还有“小三”这下我更能肯定这就是秋菊的啦。因为我大姨给秋菊哥起个外号叫“三黄毛”,因为他眉头前面总有几十根黄毛。

大姨给我起了个外号叫“鼻子翁”,因为我小时候老是流鼻涕。大姨还给我四哥起了外号叫“干巴脸”,因为他的脸老是很干。书的下面写了一些送别的句子,我记得有一句写的是,“小三在一起这么久了,突然要分开还是真有点不舍得呢!但是不离开也不行。”后面写的是什么就不记得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看见秋菊哥哥的这本纪念册,让我想到了,学校生活真大很有趣,我要保存好我学校里的每件喜怒哀乐的事情。

这本书真的太好了,让我想起了好过关于小时候的有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