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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飞扬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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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去理发店剪了头发。

我发飞扬散文

当时坐在理发店的高脚椅上,理发员手握着剪刀不忍下手,再一次问我:剪吗?我说:剪!于是理发员轻微的叹了口气说,可惜了一头委婉的好发。

我不是理发店的常客,差不多一两年才进一次理发店,遇上我这样的主顾,天下的理发店恐怕都要关门改行业了。可能是因为我从来不烫头发不染头发的原故吧,在满世界甚至老阿姨也染起酒红色的头发的时候,我唯任它原生态天然生长,所以倒滋润了我的头发,不焦不黄不开叉,乌黑亮泽。

一头飘扬乌泽的头发很快从理发员娴熟的剪技中飘落下来,瞬间散落一地。我并不为此心疼,因为剪了过个一年半载又会长成长发。我只是在把头发剪短一些,变轻一些。就像年底了扫尘一样,我也想把头发清剪一下,把去年的都剪掉,只当剪掉的是尘埃。

女人爱留长发,这是女人的第三性征。男性会因为一头长发而对女孩一见钟情,无论电影还是言情小说中经常上演这样的剧情,现实生活中也不例外。

很多男性的梦中情人大概就是一头长发。就连大众情人刘德华也希望他的梦中情人有一头长发,我想当时刘德华的女粉迷们听到这个爆料后,短发的也一定会激动的留起了长发吧。可惜我不是刘德华的粉丝,否则我也会浮想连篇的。

记忆中,从小就爱留着长头发。似乎从没有剪过短发。有时也会剪,但从来不会剪成假小子发式。小时候头发有点黄,天生的却非常柔顺。每次去小伙伴家玩,小伙伴的母亲总是不止一次的夸赞我的头发怎么这么柔这么珋顺。后来参加了工作,部门里总爱有男孩子从身边经过时顺便用手从后面抚挲一下我的头发,那时候思想单纯,也不会想那么多,相处久了,只当是一种亲昵的表现。

毕淑敏在文章中谈到关于头发的问题,说在中医学里,称“发为血之余。”一个人的头发是否健康,表示着他的血脉是否丰沛充盈,生命力是否蓬勃旺盛。服饰可以调换,颜面可以化妆,但一个人的头发是不能全面颠覆的.。归根结底是想说明“性”这个因素,是仅次于“食”的人类基本本能之一,它在很多时候,渗入到生活的种种缝隙中。也就有了性感高分,有了一见钟情。

从古至今,女子通常把长发当成一种对爱情渲泄的表达方式,在爱情甜蜜时会百般养护自己的长发,把头发珍爱的比什么都重要。而在结束一段失败的爱情的时候,就会泄怨地或者要与旧伤绝然断离的剪掉曾经留了很长的长发,甚至剃成光头或削发为尼。我身边就有一儿时的伙伴,有一次在大街上偶遇她,竟然发现她剃着光头。我听说她离婚了,于是不免猜疑,她剃掉头发会不会也跟感情有关呢。

当然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创伤,也从不会为谁留起长发或剪掉长发。或许并没有遇到一个人在心里那么重要?只因为自己喜欢留长发,所以就一直留着。我甚至傻傻地想,若干年后,当我老了,我还会不会留着长发?我的情感世界是否一直清白如水。

从理发店走出来的时候,天已黄昏,喧嚣的城开始安静下来。走在大街上,本来的长发突然只有齐肩那么长了,一下子感到轻飘飘的,心也跟着变轻了。

风起,我发依然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