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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眼不识荆山玉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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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眼不识荆山玉,典出《韩非子·和氏》。因和氏璧出自荆山,后人又称之为“荆山玉”。

有眼不识荆山玉的典故

春秋时期,楚人卞和看见一只凤凰落在荆山(今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与襄樊市南漳县交界处)的一块青石上。时人认为凤凰神鸟不落无宝之地。于是,卞和就认定那块青石中必有宝玉,就将它献给了楚厉王。楚厉王命玉工辨识,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楚厉王大怒,命人砍下了卞和的左脚。楚厉王死后,楚武王继位,卞和又去献宝。楚武王也命玉工辨识,玉工仍然说那只是一块石头。于是,卞和又因欺君之罪而失去了右脚。楚武王死后,楚文王继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一直哭得泪水流尽、眼中滴血。楚文王听说此事后,感到很奇怪,便派人去问他:“天下受刑被砍掉脚的人很多,你为什么如此悲伤?”卞和答:“我悲伤的.不是被砍掉了双脚,而是美玉被当成石头、忠贞之士被当成骗子。”楚文王听后便命玉工剖开璞玉,发现里面果真是一块稀世宝玉,遂命人将此玉雕琢成玉壁。后来,为了彰显卞和之名,楚文王遂将此玉壁命名为“和氏璧”。

传说此璧冬暖夏凉,百步之内蚊虫不敢飞近。后来,“和氏璧”几经转手,秦统一中国后,落入始皇手中,被雕琢为玉玺。该玉玺长、宽、高均为四寸,上刻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四周还雕饰着五龙图案,玲珑剔透,巧夺天工。秦始皇爱不释手,将它奉为神物。朝代更迭,这块玉玺大概传到五代时期,就不见了踪影。

因卞和献玉的故事在后世流传很广,“有眼不识荆山玉”也就随故事的流传,成为一句广为人知的俗语典故。《金瓶梅》第二十一回:“我西门庆一时昏昧,不知你之良言,辜负你之好意,正是‘有眼不识荆山玉’,拿着顽石一样看。”

后人用“有眼不识荆山玉”这个典故,比喻人们不识好歹、不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