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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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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散文1

收到读者的来信,她说,她的妈妈去世了,肠癌,53岁。

《滚》散文

这已够让她难过的了。但她一直觉得,对于逝者。最好的缅怀,绝不是永无止境地保持悲伤,所以几天后,她准备打起精神好好生活,好心人的关怀却四两拨千斤地给她设了绊:你妈妈去世,你不再悲痛了吧?

面对这类问题,她说自己没有任何招架的能力。

看看吧,多少人有做救世主的情怀,却根本遮掩不住自己施虐甚至施暴的马脚。

暴徒们见缝插针,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新闻发布会上,小S证实自己怀上了第三胎。记者们开始追问:那你觉得这次怀的是男孩女孩?小S说:我觉得是女孩。围观者们瞬间换脸,涂上悲悯的表情:怀的又是女孩?那你怎么办呢?

滥施的关怀,是最有杀伤力的软暴力。被关怀者甚至不能有丝毫的反抗。否则将被立时钉死在道德的十字架上。

于是,当别人可怜我们时,我们只好表现得可怜一点,当别人觉得我们难过时,我们只好表现得难过一点。否则别人会反问:你都35了,怎么能不结婚呢?你的亲人去世了,你怎么能不再多悲伤几天?你都连着生了两个女儿了,你怎么能再生个女儿?

结果最后的情境就被演绎成这样:暴徒站在自以为是的制高点,给被关怀者画了一个圈,然后对着这个圈里指指点点:你看你这只被困住的猴子,多可怜!

所以,面对这类关怀,一切的解释都过于多余,只有一个字能够以暴制暴:滚!

注意,语气程度要与被关怀程度成正比。

有一个现实版的案例,罗永浩在《我的奋斗》里写过的:

牛博网第四次关停的时候,在罗永浩这个创业者看来。是完全无所谓的。结果牛博的读者们倒是hold不住了,他们在豆瓣上、QQ上建一个又一个群组,标题都耸人听闻,什么“哭泣的牛博”“悲伤的牛博”“泣血的牛博”,还给罗永浩发去大量的慰问信,全都是什么“听到这个消息,心中无比悲伤”“伤心”“难过”“泣血”……罗永浩的回信都是一个字:滚!

我觉得,恰到好处!

《滚》散文2

可爱的人啊,你叫什么名字? 你一定有一个很美很美的名字,美得让人不忍心呼出你的名字 ,你温文尔雅,吐气若兰,神情自若,从容不迫。清新可爱,带着醉人的微笑。

你一定来自美丽的山巅,那儿云雾缭绕,溪水涓涓。空气湿润,景色优美,才有你着超凡脱俗的气质。

你一定是眷恋这滚滚红尘,在佛前求了五百年,你急急忙忙来到这滚滚红尘,在你最美的时刻,寻找着刻骨铭心的爱恋。

我愿用三生情缘把你思念,与你一起静听溪流涓涓,看春花烂漫,蝴蝶翩翩。吟不完三生思念,流不尽的情意缠绵。

人对花,花对人,倾尽满腹的别离。我望月,月望你,一生寂寞换深情。生生世世的诺言都不要去许诺,借你热烈的情感,染香情意的缠绵。

一季繁华落,一曲离人泪。瞳孔里闪烁着泪花,思绪里铺展着思念。相遇是一场繁华,结局只能是一声叹息。此情依依,飘荡天宇。今生,注定你我,只能形似于无根的飘萍,辗转腾挪的雪花,清风舞着流云的情深,缘浅。

是你给了那么多的美,然而你再让那美好的瞬间变成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又是怎样把过往的港口逐一的封锁,让音讯断绝,让希望暗暗的沉默,只留下一首无言的歌,随着潮起,随着潮落。

《滚》散文3

时而一器一茶,生活就这么简单,好茶名天下,交友友四方,以茶会友,以器交友。

每个人对人生的看法和界定都是不同的,有的人觉得人生如同一段旅程,有的人觉得人生如同一场电影。

在我看来,人生就是一杯茶。一杯好茶,香气如同回忆经久不散。

人生如茶,如同从芽叶到最后一泡的旅程。好似红茶,要经历揉捻、发酵……茶叶因为几番沉浮才释放了自身的清香,而生命也只有在遭遇一次次挫折与坎坷之后,才能激发出潜能,释放出芬芳。

最后,所有的故事慢慢沉淀成岁月的歌,浓缩在一壶茶里面,折射出红润饱满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甜。

人生如茶,人世是那滚烫的水,所有的人都在水里面受着煎熬。人活在世上大抵就是三种境况。

第一种境况:有的人如鸡蛋,原本外壳坚硬,里面却是流动的液体,但经过水煮之后,内心渐渐变得生硬,不再灵动,这类人往往会成为愤世嫉俗的人,不懂得应变。

第二种境况:有的人如胡萝卜,放在人世的沸水里慢慢地煮,逐渐变软化泥,融合成汤,这类人慢慢变得世俗圆滑,随波逐流,没有自己的个性了。

第三类境况:有的人如茶叶,在开水的煎熬下,茶叶逐渐舒展并散发出清香。经过开水煎熬后的茶叶依然是茶叶,而清淡的水却变成了一杯浓郁香醇的茶。人生若如茶,那么人世间的煎熬对人生是一种成全。

人的旅程从母亲开始,如同茶芽在茶树的生长。采摘、揉捻、发酵……人生就似一杯茶,苦中有涩,涩里有甜,甜而渐淡……直至回归到最初的颜色与味道。

一个人自从呱呱坠地,苦涩便相伴而生,谁都无法摆脱浮世中的苦楚与纷争。于是,我们期待一路有人同行,用一颗心温暖彼此的行程,并宽容、包容旁人的不足和人生的缺憾。

于是,生命中总会有无数的人经过,有的人留下,有的人离开。无论你是哪一种人生,无论你有怎样的生活经历,你的人生就是一杯茶,浓淡苦甜都由你一个人在时间的长河之中慢慢品味,要如何品,一切都由你自己决定。

《滚》散文4

摇滚,我并不想要给“摇滚”两个字下定义,因为必定狭隘。摇滚诞生的年代距离我们也实在太远,我们没有能够亲身经历摇滚在世界上50年来的逐步演变,我们的年代没有“甲克虫”,没有“滚石”。

我以为,任何一种所谓标准的摇滚定义,都极有可能会把摇滚之外的东西当作摇滚,而将真正的摇滚排斥在外。但不可否认,摇滚乐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不仅仅只是音乐,真正的摇滚是自由,反叛和无局域性,真正的摇滚是异样的存在的直觉和本能,真正的摇滚始终是代表着一种批判、独立和参与的精神。在我看来,摇滚乐绝不该是坐在沙发上听的音乐,正是在那一次次的摸爬滚打中,在那无数回激情焚毁堂皇和伪善中,摇滚乐才真正歼灭了四周麻木不仁却贻然自得的面具脸孔,打动并带动起了一批批的鲜活的年轻人。 中国摇滚25年。

即使我现在25岁我也无法了解25年的过程该有多长,但我相信,25年可以成就一个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者更足以摧毁一个理想主义者。从1980年中国首支摇滚乐队“万李马王”亮相舞台,中国的摇滚已经走过大起大落的20多年。20年过去了,中国摇滚在不断的集结和成军、解散与重组、诞生和消亡之中却呈现出中国足球一样的苍白,相信这是最

先一代中国摇滚人不愿看到的结果。然而事实却是,20多年来,中国的摇滚音乐就这样在悄无声息与歇斯底里之间挣扎沉浮,自生自灭。20年间,在成千上万中国摇滚乐迷的心中,中国摇滚是“说不出的痛”。有人对它已经绝望,有人甚至打出”珍爱生命,远离摇滚”的口号。崔健说,“我始终在坚持自己的原则,虽然风格会有变化,但总是尽可能把平行于时代的感情表现出来。”可是,现在还有多少人知道崔健在唱什么个文化符号和精神标志,象征意义大于摇滚音,甚至崔健车祸受伤的消息都比他的新歌更受人关注。人们说,崔健是一乐本身,即使他本人对此是厌倦甚至痛恨的。我不想说这是现实的悲哀,或者说是时代的悲哀。

一位摇滚歌星在摇滚乐还年轻时说了一句话:“超越贝多芬,把这个消息告诉柴柯夫斯基。”此言出自于黑人歌星Chuck Berry之口,他凝缩了1956年摇滚乐迷们对摇滚的态度。如今摇滚乐已度过他的不惑之年,然而摇滚乐后来的历史并未按照当年乐迷们的最基本的观点写下去。这句话今天早已被改成:“超越Chuck Berry,把这个消息告诉Gloria Estefan。”我不知道这是否是悲哀。

在中国,摇滚是完全的舶来品,中国摇滚有很多名字,比如崔健、窦唯、张楚、唐朝、黑豹、轮回、鲍家街42号、何勇、许巍、高旗等等等等。这些中国北方的数不清的长头发的金属乐手们曾不只一次试图向我们证明,来自丰厚大地

母亲的文化养分足够让人产生新的视野和想象,当20年前崔健站在北京工人体育馆穿着王迪他爸的那件对襟大马褂,背着破吉唱着《一无所有》的时候;当12年前的圣诞节前夕,一群铁血男儿在红馆用他们的激情魔音让香港观众忘却了矜持,成就了新音乐辉煌乐章中的华彩沸点的时候,他们的确让我们惊奇地见到了久违的音乐本质,更让我们发现摇滚是生命肉体和灵魂制高点相通的路径,甚至曾一度我们撇开了惯有的矜持,为之舞动、嘶吼、跳跃、疯狂。我们开始相信,摇滚本身应该只是一种宣泄和解脱的过程,而不仅仅只是一种音乐形式抑或是关于某个事件的大众活动,也许也正是这个时候,中国摇滚开始以文化而非音乐的名义被大众认可。

中国摇滚新势力和中国摇滚新希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轰然而出,我想,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真是无比幸福。而这个世界似乎永远是这样,有春天就会有冬天,有白天就会有夜晚,现在,大家醒过来,张炬死了,何勇疯了,黑豹解散了,张楚不见了又突然出现了,当年的《音乐殖民地》早已停办,窦唯依次以王菲的丈夫、前夫的身份出现在娱乐版的头条里,崔健的一场演唱会要动用几百万的音响设备,要把一张门票卖到580块人民币……而同时,他们又在抱怨现在的人们不再听摇滚乐,抱怨现在的时世人心不再适合中国摇滚乐的发展,抱怨演出商不愿意赔钱办演唱会。这一批摇滚

乐手们,他们每一个人提起摇滚精神也都早已无言以对,他们中很多人妥协了,不想妥协的为了生活也都妥协了,此时,摇滚终于在一片热闹的喧哗声中将作为生命一个阶段支柱的作用正式取消了。

他们的行为让旁观者看到的是中国摇滚的悲哀,难道非得忘记了那些窘迫和挣扎的经历,也非得忘了那些充满光荣与梦想的历史才能够将摇滚进行下去?难道柴米盐油的充足才是一个摇滚乐手的终极目标?难道真的是中国摇滚的劣根性?如今,有人说中国摇滚已经死了,或许他错了。

我一直坚信,摇滚本身是最崇高的,是最完美的,只是在苍白的现实面前他们不得不低下他们那高傲的头颅,此刻他们变得有些渺小无助,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让人心疼却又那样无能为力。但就现实而言,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嘲讽。虽然摇滚乐无论从性质、听众定位,还是从审美价值,社会功能上,都始终被认为是最贴近现实最理解世事的艺术表现形式。

但“现实”的主体又在哪里?从当年的穿着邋遢、言语出位、行为极端的”愤青”到眼前这群衣着光鲜、彬彬有礼的“中产”绅士,无论从社会环境的变迁还是个人年龄的增长,都使人看不清他们新的创作主题的定位在哪里,更看不到他们所谓的主体在哪里。他们代表谁?要唱出谁的心声?能够带给我们什么?似乎中国的摇滚乐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一方面,他几乎染指了世界上所有摇滚乐的风格流派(重金属、Punk、电子乐、布鲁斯、民谣、说唱),如影随形般紧跟国际潮流,但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能够找到一条适合自己音乐发展的****,难怪指南针乐队会这样唱着:“看看你们多么可笑,一条道路走到老,烦恼多少冲动多少,一天天变得越来越胆小。”也难怪彭磊会失落地说:“我觉得,在中国做摇滚乐是个错误。”

今天有人问我喜欢什么音乐,我想了一下,我告诉他我不喜欢摇滚,我又撒谎了。我可能已经习惯撒这样的谎了。事实上,我知道用如此悲观的态度来思考中国摇滚对于我而言是矛盾的,我并不是也绝对不会去怀疑摇滚的音乐形式和实际意义,只是太多的时候,我不愿意再去承认什么,就如同现在再没有人会说自己是多么多么爱或者多么恨摇滚一样,在这个个体思考在全民娱乐前弱不禁风的年代,个性,也只不过是短暂过程的转瞬即逝,当我们审视的目光面临林林总总纷繁复杂的个人主观价值和客观判断视野时,要真正理解和认识中国的摇滚乐和摇滚人,这对我们来说的确绝非易事,我们没有办法看到唐朝像当初一样给我们激情的狂飙,我们也没有办法看到何勇起初给我们朋克的力量,也再没有办法听到超载当初给我们金属的光泽,更听不到许巍给我们那些最初的感想。

《滚》散文5

如果整个世界都不可避免地消失殆尽

至少我会在天堂爱你

你会听到如水的月华下有来自天籁的悠扬乐声

更有满天的繁星为你璀璨为你闪亮

如果你最终还是选择离开

我会在岁月悄悄滑过我双肩的风情泪光中爱你

我会让最深远的思念穿越飞鸟的丛林穿越灵魂牵挂的万水千山

如果我走了我会在远方爱你

我会让心开成一朵玉洁冰清的百合

我会将我红艳艳的心事轻轻地挂在你弯弯的月牙上

然后小心翼翼地在月牙的两头写满我红袖的诗歌

也写满我指尖最洁白最善良的祝福

如果你的心死了我会在生命中爱你

纵然无缘再相见

也纵然相逢已无路

只因为爱

心早已义无反顾

心早已飞蛾扑火

踏遍滚滚红尘路

《滚》散文6

药者,用途多样,治病防病,致病传病,防虫杀虫,防草除草等等不一而足。在此,我只说用于治病救人的药。药者,毒也。但凡要者,无不有负作用的,此视药的种类、吃的药量及吃药的人的不同而各不相同,这个咱也不去讨论了,我只想说一下吃药的后遗症。当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而不得不常年累月地吃药时,到达一定的成度后,那么他必定会得这两种极端的后遗症之一。一:吃药吃上隐了,对药产生了依赖,不吃了就会全身不舒服,哆嗦、烦躁。就像吸毒一样,不仅极难戒掉,而且对身体的危害也极大,更有甚者,直接把命吃没了也不在少数。二:吃药吃怕了,对药产生了恐惧。但凡是看到药或是问到药的气味儿,甚至只是想到药这种东西,恶心、呕吐事小,头痛胸闷、四肢发麻不听使唤等等,更甚者亦有之。而我,虽还没这么严重,但离后者亦相差不远已。一想到药,就会觉得恶心、想吐。每次到了吃药的时间,我都会故意的想把它忘掉,一拖再拖。本来该中午饭前吃的,我硬是拖到了晚上要睡了才吃。(不想吃药是其一,拖到晚上要睡了才吃主要是那药吃了会反胃,而且伴随着头晕、乏力。如果中午吃饭了那一整天都别想过好)。但由于是故意的,所以也就记得特别清楚,更本就忘不了。每到该吃药时,自然的就会想起来“噢,该吃药了!”不过记起来归记起来,我都是到了睡前才吃,吃了就睡了。以前,曾硬是把一个多月的药扔到垃圾堆里过。那一刻,觉得忒轻轻。就像一个人,挑着一担很重的东西走了很远的路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后把它从肩上卸下来了一样,“啊!终于解脱了。”现在,每一次去拿药,我都会对着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再坚持吃完最后一个月就好了。”可是,那一次。我抱着去拿最后一个月的药,就再熬完这最后一个月就解脱了的相对轻轻的心情去到那里时。一盆冷水,从头到脚地把我泼了个冰凉。那个女医生,她给了我三个月的药,说:“你回去吃完了这些药再回来检查。”这决不是乐极生悲。我都想对那医生说你是不是搞错了。可是,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她是不会搞错的。怀着失望与对药物的恐惧的复杂心情,我踏上了回来的公交车。其间,我曾几度的想把它落在车上。可最后,我还是把它带回来了。毕竟,不恐惧也得吃啊。老爸都常叮嘱说了“我五十多岁了,死了也没什么,可你才二十多,人生才刚刚开始啊!”说真的,对于曾几度濒临死亡的我来说还真的不怎么样在乎。但是,人活着也不能只为了自己啊,不是吗?上个星期,又一次的终于把那药快吃完了。

怀着与上次一样的心情去的,希望那女医生别在说着同样的话。可是,那女医生还是说了同样的话。她每次都说着同样的话,叫我好不伤心。她每次都说:“去一抽一血、照片回来拿药。”不带一点表情。心情极度的沮丧,这也许就是俚语说的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的吧!我想直接朝门口走去,但在路过收费处时还是不自觉地拐了进去。交钱、一抽一血、照X光片,就好像是吃饭前你会先准备碗筷一样,拿药前我也会先做这些。对于这里的一切我太熟悉了。一抽一完了血,照完了片,在走回她那间办公室的路上,我在想:为什么一楼与二楼间和二楼与三楼间的楼梯拐角处的厕所始终都是关着的,一直都没有开过呢?我不知道,但就是知道了又怎样?我又不需要在这里上厕所,从来都是。回到她的办公室,她说:“好了?”我说:“好了。”我知道她是在问我一抽一血照片的事。接着,她递过来一盒药,说:“再回去吃一个月的药,吃完了你再过来。”我想哭了,可是我没有哭。哪有一个大男人在别人面前哭的?合乎情理吗?不合!我问她:“那明天我还要不要来看结果?”其实,我是想跟她说我已经好了,不需要再吃药了,可是她不懂。是的,她一点都不懂,她怎么会懂得一个人对药物的恐惧会超过对病魔的恐惧呢?这一点我很清楚,就像我清楚的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一个女人在分娩时有多痛一样。她说:“不用了。”我没办法,只好以一种更直接点的方式说:“我好了,不需要再吃药了吧,这次都比上一次多吃了四五个月的药了呢。”她没有领情,说:“你先回去吃完了这个月的药再来吧。”我说:“最后一个月了?”她重复着刚才的话,说:“吃完了这些再回来看结果吧。”我知道,她开始不耐烦了。其实,换了谁都一样。医生她又不是你的私人保姆,她只管照章办事。她没有让你吃冤枉药,吃错药,你就烧高香了。哪还来那么多废话?希望下次再去时,她会笑着说:“你已经好了,不需要再吃药了。”哦,不!即使她骂着告诉我也行,就是不退押金也都行。我都会真诚的对她说一句“谢谢你!”的。不是因为病好了,而是不需要再吃药了!

《滚》散文7

许多年来,父亲有一条最让我瞧不起:他不会骑车。他本来是最有条件学车的,可他终于没能学会。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自行车在我的家乡还十分稀罕,能够拥有的,一般是公职人员或集体单位。因为公社经常开会,有时还要四处参观,所以每个大队都购置一辆公车供干部骑用。父亲是大队党支部书记,也召开支委会做出决定,花155元买了一辆青岛产的“大金鹿”。我想,这个时候,父亲肯定是打算学车的。

然而,首先学车的不是他,是普通的社员群众。那天把车子买回村,男女老少纷纷前去观赏,光是那只铃铛上就不知有多少只手叠放在上面,都想把它捏响。光是捏铃还不过瘾,有人就想骑上去,要驾驭这种用钢铁与橡胶制成的新式交通工具。我父亲起初不答应,后来被缠磨烦了,说,学吧学吧,反正这车是集体的,人人有份儿。于是,“大金鹿”就被人推到了村东麦场里。

那个学车场面,我现在还记忆犹新。那简直是鹿落狼群——大群精壮汉子你争我抢,差点儿就把车子大卸八块。后来有人发现,这样谁也学不成,就用“抽草棒”的方式解决问题:弄来一些草茎,谁抽到最长的一根就学上几圈。这样一来,才有了秩序与效率。那天正好是满月之夜,从月亮出山到太阳出山,宋家沟二村有三十多位男社员学会了骑自行车。当然,大金鹿也脱皮掉毛,惨不忍睹。那两条车拐腿不知摔弯了多少次,没法转圈儿,社员们就拿镢头把它一次次撬直,接着再骑。

那年我十五岁,也想学车。但我年小力薄,无法与那些青壮年竞争;另外我也怕摔,因为我亲眼看见学车者有多人受伤,就一直站在麦场边上旁观。过了几天,我去三姨家玩,见她家的车子闲着,就壮着胆子学了起来。摔过几个跟头,学会之后,我从三姨家出发,去了一趟12里之外的临沂。回到家里,我讲了我的成就,问父亲学车了没有,父亲说:不急。

这时,全村想学车的人多已学会,大家都想利用自行车带来的高速度,去宋家沟之外的地方逛一逛,于是就找各种借口向我父亲申请用车。我父亲宣布,除了公事,除了给重病号拿药,谁也不准动用公车。

公事,主要是外出开会,开会最多的人当然是支部书记,可我父亲照旧安步当车。我多次问他,你怎么还不学车呀?父亲说:不急,不急。别人问他,他也是说:不急,不急。有一天他到公社开会,天黑了好久才拖着沉重的脚步回来,说:唉,不学车不行了。原来,这天公社组织秋种大检查,与会人员要骑着自行车看好多现场。全公社52个大队,只有他和圈子村的书记老王不会骑车。我们公社地处丘陵,道路除了上坡就是下坡,一辆自行车很难负载两个人,他俩只好跟在后面步行。老王和老赵,都是老实人,人家看几个地方他们也看几个地方,不会偷懒,结果累了个半死。

父亲学车也是选在晚上。奇怪的是,他没让我去帮忙。更奇怪的是,他很快从麦场上回来,坐在桌子边一个劲地抽烟。我问他,会了没有。他说:太难学了,算了吧,反正我还有老王做伴。第二天,我在别人那里得知了父亲学车的经过:他推着自行车在麦场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不敢骑上去。在别人的再三鼓动下,终于准备迈腿,却连人带车猛地摔倒。这样的情况出现几次之后,他就中止学车行动,揉着摔痛的地方回家了。这时我才明白,父亲之所以磨磨蹭蹭迟迟不学,全因为他的怯懦。我劝父亲:人家会,咱就不能会?摔几下怕什么?我母亲和我弟弟妹妹也劝,父亲却连连摇头,坚决不干。

那年,父亲只有三十五岁。此后,他再没学习骑车,无论开会还是赶集,都是依靠双脚,我们家乡把这叫“步撵儿”。大队的那辆公车,多由别的干部骑用。1973年,我到8里外的一个村子当代课教师,父亲拿出全部积蓄,也为我买了一辆“大金鹿”。这时我劝他再学,他还是摇头。

有一天,我从教书的村子去公社开会,中途遇见了父亲。他背着煎饼包,正晃动着微胖的身体在前面踽踽独行。我知道,他也要去参加公社的大会,就追上去,要驮着他一块儿走。父亲上了后座,因为身体较重,坐姿僵硬,让我的骑行非常艰难。我没好气地说:你看你,要是自己会骑车多好!他说:我就知道你不想带我,你走吧,我不坐了。说罢跳下车来,一个人继续“步撵儿”。我不再管他,自己骑上车子蹿到头里,一边走一边暗暗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活到老学到老,决不做他那样的怯懦之人!

三十年下去,我一直牢记誓言,学这学那,从不懈怠。父亲呢,直到从大队书记的位子上退下来,还是不会骑车。他不用出去开会了,偶尔赶集,依旧步行。我曾多次当面嘲笑他,他也不生气,只说:就是学不会了,还能怎么办?我说:怎么就学不会呢,你看我,不是学会了好多东西?过几年,我还准备学开车呢!

把这句大话撂下,我却一直没有实施。一方面,单位有公车,一般用不着自己开;另一方面,在我内心深处,其实是畏惧汽车的。想一想,那么一个大铁家伙跑得贼快,肯定不如自行车听话,万一出了事,可不是好玩的,就一年一年地拖,迟迟按兵不动。等到许多同事、朋友都学会开车,我也快到离岗年龄了,心想,再不学就晚了。加上老伴学车的积极性很高,在家里经常鼓动,于是在20xx年的4月份,我俩一起去驾校报了名。

第一次学车是在下午。我打算像往常那样睡一会儿午觉,上床不久,突然有一个声音响在耳边:“你的死期到了。”我遽然惊醒,心慌意乱。我想:这是谁在对我说话呢?想来想去,不会有别人,只能是自己。那是我的心声,是我在下意识里害怕学车。我给自己打气:没事,人家能学,咱也能学。起床后,就和老伴去了。

到了驾校,教练板着脸吆三喝五,更让我忐忑不安。很快,我们被领到一条马路上操练,那里车来人往,险象环生。幸好那个下午我学会了启动车辆和拐弯儿,并没出事,可以活着回家。

随后,又学了两个半天。由于学员太多,我在暮春的骄阳下暴晒三四个小时,才能有一次上车练习的机会。把这情况说给一位朋友听,他自告奋勇道,我抽空陪你和嫂子单独练去。

第二天下午,朋友用自己的车把我俩拉到市郊一段公路上,让我俩轮流驾驶,他在副驾驶的位子随时指导。我虽然还有些紧张,但技术上长进很快,来来回回开了几十公里。老伴和我差不多,也把车开得越来越顺溜。

太阳西下,我把车子开到一个岔路口,朋友让我到另一条路上试试,我就执行了他的指令。那是一条通往山区的乡间公路,比刚才的路要窄一些。我有些担心,但还是躲过行人和车辆,前行了几公里。老伴这时提出,她要开一段,我就把车停下,与她交换了位子。

车子在老伴的驾驶下驶往山区。很快,前面出现一个大弯,接着就是上坡。前面一辆大货车正在喷着黑烟爬坡,把大半个路面挡住,我们的车子则以很快的速度冲向货车屁股。老伴慌了,说:怎么办?怎么办?朋友急忙去打方向盘,接着“怦”地一声,我们的车撞到路边的树上熄了火。

车死了,人还活着。他俩从前面下来,都安然无恙。我坐在车上没动,因为我觉出了右臂的异样:想把它抬起,却有大半截不听指挥。老伴问我怎么样,我说:我的胳膊断了。我猜测,我之所以断臂,是因为刚才坐在后座中间惊恐地看前面,在车与树相撞的一刹那,右臂猛地甩到了前座的边沿上。

朋友急忙打电话调来另一辆车,把我送回市里。路上,那大半条胳膊老往下掉,我只好用左手托着右肘。到了医院,拍片看看,右肱骨果然断成了两截。

办好住院手续,我的右臂已经肿得可与大腿媲美。挂了一夜吊瓶,第二天上午我被推进手术室。局部麻醉之后,刀声钻声,声声入耳。从手术室出来,我身上多了一条钢板和若干颗钉子。

在医院躺了两天,回想学车的前前后后,四句顺口溜念了出来:

臂伤赚得闲时光,

且把病房当禅房。

谁说九折乃成医?

一折便悟保身方。

各位看官,你看出我的悔意了吧?我懊悔自己孟浪,都一大把年纪了,还不懂如何保护自己,偏要学那充满危险的鸟车。这一下可好,不只撞断了自己的胳膊,还让那位朋友破财劳累,让众多亲友担惊受怕。

我进而想:这桩车祸,其实是提了个醒儿,让我和老伴趁早刹车。你想,如果顺顺利利拿了证,以后还不知会出什么事呢。我们两个老的东西死不足惜,要是拉着闺女寄养在这里的两个孩子出了事,那还了得!我和老伴说到这种可能性,两张老脸都变得蜡黄。我们达成共识,接着就给驾校打电话,声明停止学车。

听说我出了事,父亲和弟弟妹妹急忙从二百里路外的老家赶来看望。父亲拄着拐棍,拖拉着患老年关节炎的双腿走进病房,问了我的伤情,说:伤好了还学车不?我说:不学了。父亲听后,放心地点了点头。

两周后出院,一年后再去剖开臂肉取走钢板,我至今再没动过学车的念头。应付公务,用单位的车子;平时办私事,或者打的,或者坐公交车。如果路不太远,就动用父母赠给我的“11号”——双腿。

如今,城里的小汽车越来越多,“步撵儿”的人越来越少。我居住的日照新市区地广人稀,经常有这种情况出现:马路上车轮滚滚,人行道上只有我踽踽独行。我有时想,一些同龄人尽管不会开车,但他们的孩子会,可以拉着他们跑来跑去。我女儿在国外,有车我也坐不上,我可能就这么一直走下去,直到老得走不动路,呆坐在家中等死。这个时候,心胸间就会有丝丝缕缕的落寞情绪冒出来,让我不爽。

当然,我也有一些排遣的办法。譬如说,多想想不开车的好处,节能减排过低碳生活啦;走路有利于健康啦,等等;譬如说,拿圣贤言论劝慰自己,不滞于物、不以物役啦,用平常心对待一切啦,等等。有一次我读《世界文学》杂志,得知一位法国当代作家平生从没拥有汽车,还公开声明说,他不需要用一辆小汽车来证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我心中立即产生强烈共鸣,笑道:哈哈,我也不需要用小汽车证明我的存在!

不过,我排遣掉落寞情绪,平平静静地走在街上时,眼前还是经常出现我父亲的影子。他,正晃动着微胖的身体,在山路上独自“步撵儿”。

我想,他在前,我在后,爷儿俩并没有多少区别。

这就是宿命。难逃的宿命。

《滚》散文8

那时还很小,约莫五六岁,还没有上学。当时之事,现在回忆起很朦胧。尤有‘’滚蛋‘’一事现在还历历在目。

五六岁,还未上学,更没得幼儿园;人太小,干农活也不管用,所以一天到晚只有疯耍。那时所幸的是一个湾子年龄相仿的人很多,一天到晚在村子里上下翻飞,嘻嘻哈哈玩得不亦乐乎,只要没有父母招喊或肚子大叫是决不回屋。

所以幼时的我们,夏天由于经常光着上身而晒得黢黑,由于一天到晚在野外玩耍,即使冬天衣服也无半日净。

假如有一天,你抛下同伴,独自坐在墙角,干活路过的母亲总会问你怎么了,立马丢下手中的农具,然后伸出那温暖的双手,在你额头后颈抚摸,再用手打整鼻孔下吊着的鼻涕,嘘寒问暖。

望着无精打采的我,母亲顿时愁眉不展。抱上我,立马回家,拿上一个鸡蛋,直奔吴嘎嘎的家。那时,吴嘎嘎太约五十来岁,是一个慈眉善目的典型农村妇女。只见她拿着鸡蛋,口中念念有词,在我头顶上,胸口上,后背滚动,最后在我脚底上滚动时,我总会手舞足蹈,嘻嘻笑出声来。

现在回忆,带回的鸡蛋总会在上面拴着一圈红线。做饭时,母亲就会将鸡蛋小心翼翼的放入灶堂。当然我会一直静守在灶前的板凳上。一眨眼功夫,只听见灶堂里‘嘣’的一声,鸡蛋开花。母亲慢慢夹出鸡蛋,用莱叶包好拿给我,叫我慢慢吃,说吃了我就能和以前一样活蹦乱跳。

拿着开花的鸡蛋,香气马上侵入鼻孔,口水自然不停的在口中打转。一口下去先解决爆出蛋壳外的蛋白,烫是最先的味道。再慢慢剥去蛋壳,用手指一点点的掰食,那个香啊,那个美啊,至今也难以忘怀。

一个鸡蛋下肚,再到床上睡半个时晨。醒来下地,又是欢声笑语,飞檐走壁。

母亲笑了,说儿小装不来病。

至今回忆,好像我真没装病。

《滚》散文9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因为地域差别和自然条件的差异,各地的劳动人民在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其中有一些节日里特定的民俗便得以流传,成为了家家遵守约定俗成的规矩;因为许多风俗都具有吉祥的寓意,百姓做起来也饶有兴致而乐此不疲,所以这些能给生活带来美好希冀的风俗习惯也就流传开来。

今天,我要说的就是东北的民俗之一“滚冰”,说起“滚冰”,还要从正月十五元宵节讲起。元宵节是正月里最热闹的日子,这一天吃元宵是少不了的,现如今元宵节里的各种活动似乎淡了许多,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元宵节里的记忆。那时候,母亲会早早起来,忙完家务就着手准备晚上的饭菜,最令我难忘的就是母亲炸的果子和元宵,元宵是先蒸熟晾凉然后又放在油锅里炸,外焦里嫩滑滑糯糯,吃在嘴里甜在心里,听老人们讲,正月十五吃了元宵预示着一整年都圆圆满满甜甜蜜蜜,在那个相对比较贫困的年代能吃上这么好吃的炸元宵,足以满足孩子们旺盛的食欲。吃完了丰盛的晚餐,小伙伴便跑东家窜西家呼朋唤友,三五成群提着漂亮的小灯笼到大街上“走百病”,意在“走百步,祛百病”。那晚大街上人流如织,街道两旁各式各样的灯笼明亮耀眼,煞是好看,猜灯谜对对子热热闹闹喜气洋洋真的很壮观,主要街道上一伙伙秧歌队舞得更欢,舞出了节日的喜庆和欢乐的氛围,成为节日里亮丽的风景线。从大街上回来并不意味着元宵节的结束,“滚冰”才是元宵节里最后的压轴戏,也是孩子们最愿意参与的一项活动。因为我家住县城,县城周边没有江河流过,当时的泰湖湿地还只是一片长年积水的盐碱地,冬季结冻的湖面总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碱,那时候有许多人家把湖面上和土地上的土碱收集起来再熬制成食用碱填补家用。这种碱蹭到衣服上就是一道白印儿,只有那些淘气的男孩才去那里滚冰,我和小伙伴们就去家附近的水房外去滚,那时候县城还没有自来水,居民用水都要去水房用水桶担水,担水的人在担水之前总是要接点水涮涮水桶然后倒掉,这样,每到冬季水房外面就形成一个很大的冰包,我们就从冰包上滚下来,反复的滚着玩儿,相互挤撞着欢叫着,全然不顾从冰包上滚落时磕碰的疼痛,“滚冰”就在这种意犹未尽的欢乐的气氛中结束了。“滚冰”的“冰”字谐音是“病”,意思是说要把所有的病都滚走;剩下的都是吉祥。也许“滚冰”还有多个版本的传说,但我只听老辈人这样跟我诠释“滚冰”二字。

现在,知道“滚冰”风俗的人已经不多,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随着老辈人逐渐的离开,一些世代相传的习俗也面临着失传的境遇,多希望这些传统民俗文化能够一代一代传承下去,让这些有着美好寓意的风土民俗来丰富我们的生活。传承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责任,更是对先人们的一种怀念,真的不想看到那些有着美好寓意的风俗就这样被岁月无情地带走。

《滚》散文10

家乡有道菜既平常又鲜美。这就是“雄鱼头煮豆腐”。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尤其是冬天来临,雄鱼头煮豆腐”更是会餐请客的必备菜肴。“雄鱼的学名:“鳙鱼”。是我国四大家鱼种之一。

买回来的“雄鱼头”要清除鱼鳍,洗尽血水。将鱼头刀劈两半。铁锅里倒入新鲜压榨的农村菜油煎,这种菜籽油虽然没有精炼,但有一股原始的菜籽油的特殊香味。将鱼头的两边都过油煎过,炸出鱼的鱼味后再煮更有鲜味。然后放入食盐,生姜片,糯米酒酿,加入清水和新鲜豆腐同时煮。以及干辣椒,香葱等调料,但千万不要放酱油。否则就破坏了鲜味。

“雄鱼头煮豆腐”。讲究火候,必须先用大火。煮开锅,冒出香气,然后改用文火慢慢炖。一方面水不会很快炖干,另一面越煮越出味道。这时候,豆腐块在鱼头上翻滚,蒸汽不停的上窜下跳,煮沸的时间长,这就是家乡人叫“千滚豆腐万滚鱼”的来历。最后,把鱼汤熬成了乳白色,豆腐块上有气孔,也不需要放味精,就十分鲜美了。

煮鱼头的用水也有讲究。母亲在世时住在二堡老街,舍近求远,母亲做这道菜要用家乡的一口古井“祝家井”的泉水来煮。没办法我只走很长的路到“祝家井”去挑水。现在我也经常做“雄鱼头煮豆腐”,但用的是自来水。总感觉没有小时候吃母亲烧的“雄鱼头煮豆腐”更有味道。是现在生活好了,大鱼大肉吃的多了的缘故,还是真的和水有关,不得而知。

“雄鱼头煮豆腐”做好了,用筷子夹住骨头,鱼肉就自动脱离了。藏在鱼头板骨下的两块似果冻般的鱼胶更是好吃,滑爽如脂。煮透了豆腐块绵软润口,滚烫的豆腐放进嘴里,无须咀嚼,便滑进了喉咙里,才晓得那东西滑溜细嫩,且洋溢着浓浓的豆香。鱼头和豆腐吃罢再喝汤。那汤,乳白色,有点浓,真馋人。鱼汤才是这道菜的精华。喝一口汤,感觉五脏六腑都熨贴的舒舒服服。冬天的夜晚,全家人围着一大盆“雄鱼头煮豆腐”,喝上二两白酒,不喝到两颊红润,不吃到鼻尖冒汗才怪呢!然后鱼汤浇饭吃,就不需要什么菜了。囫囵呑枣也可以吃上两碗饭。

“千滚豆腐万滚鱼”,诗一般的赞词,让人吃过“雄鱼头煮豆腐”这道菜唇齿生香,过腹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