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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七年级作文500字汇编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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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七年级作文500字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七年级作文500字汇编七篇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1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小插曲:下课后,几个同学在一起玩耍,其中一个同学不小心带倒了一个文具盒,笔掉得到处都是,这位同学蹲下捡笔边赔礼道歉,而文具盒的主人二话没说,对这位同学拳脚相待,破口大骂,这位同学也照样回敬,两人反目成仇。

然而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下课后,几个同学一起玩,其中一个同学不小心带倒了一个文具盒,笔掉得到处都是,这位同学边捡笔边赔礼道歉,文具盒的主人面带笑容接受了这位同学的道歉,两人的关系更加融洽了。

为什么同一个过失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呢?正是因为前者忽略了生活中一个重要的细节——接受。

天底下没有谁是完美无缺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没有资格去一味地指责别人的过失,也不必因为自己一个小小的过失而久久不能开怀,学会接受今天的风雨,才会迎来明天绚丽多彩的彩虹。当别人犯下小小的错误时,宽以待人,原谅别人的无心之过,你就会收获许多快乐,而且,当你犯下小过失时,你也将得到别人的宽容和谅解,学会接受别人的无心之过,你将会拥有许多,朋友、名声、快乐,应有尽有,你也会明白心与心其实靠得很近。

生活中有很多事,我们无法逃避,也不能逃避,所以你必须学会接受,生活的道路中铺满了荆棘,但只要你一如既往地走下去,接受一切苦难,你将会获得那些蕴藏在苦难中的甘甜和幸福,就如同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他虽然遇到了一个比一个棘手的困难,但是他选择了接受,最终他得到了一个比一个伟大的成功,接受的苦难越多,收获的快乐也将会越多。

学会了接受过失,你就学会了宽容和尊重,学会了接受苦难,你就学会并掌握了人生的一大要义。

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慢慢学会接受吧!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2

那些说走就走的旅行总是让人心生羡慕:一个背包,一张车票,一道风景,一段不曾经历的故事……明星陈坤也写过一本书,叫《突然走到了西藏》,记录了他和十名大学生志愿者行走西藏过程中,讲述了行走的力量。

而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行走很多时候不是源于脚下,而是始于心灵。

第一次让我足不出户却有遨游宇宙的感觉,是安东尼的《小王子》。这是妈妈送给我十岁的生日礼物,当时觉得是本童话书,跟着小王子在不同的星球旅行,见到了虚伪的国王、无私的点灯人聪明的狐狸……简直就是一趟奇幻之旅。后来又阅读过几次,才慢慢体会到小王子的爱到深处的孤独与忧伤。

第一次明白自然与生命的美艳是泰戈尔的那句“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后来慢慢在史诗中静观朝代的更迭,在十四行诗中西行……短短的几行诗,却有着力透纸背的力量,跨越时空拨动着读者的心弦。所有梦为马的诗人总能带我经历世间少有的真情和风景,

现在网络发达,可以不出门而知天下事,我们对世界的感知越来越唾手可得,而对人生的认知却越来越倚重心灵的感受。人的一生都在行走,走到极致之处,必然是心灵的顿悟、精神的洗礼。我们成长必经的疼痛、他人传奇的故事、嬉笑怒骂、日月星辰等等,皆可让有心之人行走得更远、收获更多的美好。

再发达的交通也只能帮助我们快速变换着地理位置,而当我们用心去感受,有时候真正带着我们去远行的也许只是一本书、一首诗、一部电影、一支歌、一次尝试、一点失误、……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3

生而为龙的骄傲,生于此的自豪,今日血液里沸腾的光辉灿烂。

——题记

总是迷惘的自己一瞬间的灿烂,从出生就被认定的既定事实。

我们在这里,生于此。

与他同存,同昌盛,与他同亡,同毁灭。

一路五千年的光阴,历史铭记的灿烂光华,从最初的诞生降临。

他经历过腥风血雨,看着刀剑散落折戟,红色的血液铺天盖地,狂啸当歌,巩固起一段辉煌一段哀伤。封建的王朝在这块土地上耸立,他盎然俯视群雄,嘴角带笑。

他展露过风华万千,统一的大唐盛世喧嚣,江南水乡岸堤上女人香,歌舞升平的须臾辗转成不朽,无畏,却不无所为,这是回眸倾城的那一格。

之后却也曾看见他的背影在光影间轰然倒塌,那么脆弱,那么痛苦,那么的,不甘。列强带来的毒和他赤色的血液扭打在一起,叫嚣着,追溯着那冲破云霄的哀嗥。

只是现在他独自捂着伤口试图站起来,即使有过错导致他的伤口开裂,即使曾经被扶持的手被放开,他五指在空中试图抓住什么,膝盖已经接近笔直,那渴望的双瞳漆黑不空洞。

他斩断的黛色长发宣告他重拾的骄傲自豪,眼眸中蕴含的力量旋转蜿蜒,等待终有一日绽放盛大的光华。

赤色是他的血,金色是他的信念,古老的歌谣吟咏大江东去浪花淘尽那千古英雄,豪情却流年似水但剩当时明月,几度夕阳红,万重世界万重生。

人道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他决绝地坚信但为君孤独沉吟至今必有朝一日的`重拾辉煌。

所以我们生于此,为此,为幸。

古人不曾入梦,天涯共此明月,等着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绽放那为龙的光芒,辉煌。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4

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容貌甚伟,善哉,飘飘然有神仙之概!

孔明智也,聊寄乐于琴书兮!

定三分隆中决策,博望坡出奇制胜,下东吴舌战群儒,用奇谋草船借箭,施小计三气周瑜,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其用计之高超在三十六计中便可见一斑,果真是“千载谁堪伯仲间”!

孔明神也,凤翱翔与千刃兮!

他虽身在草庐中,却对外界的形势了如指掌,在刘备三访之际分析外界形势,一针见血,面面俱到。他用兵如神,运筹帷幄,甚至还能“呼风唤雨”借东风,决胜于千里之外,仿佛他才是天地的主宰,可谓禀赋八斗雄才!

孔明贤也,士伏处于一方兮!

他受命于危难之际,竭忠尽智,东西驱驰,始助刘备成鼎足之业,其后关羽败走麦城,刘备命殒白帝,临终托孤。他寝不安席,食不甘味,夙夜忧叹,殚精竭虑;他修好东吴,安居平五路,深入不毛,七擒孟获;他两上《出师表》,六出祁山,为主尽忠,一心只为酬三顾;他挥泪斩马谡,身先士卒,自贬丞相之职……以期完成先帝之大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五丈原前长星损落,魂归黄泉,一代贤将之风骨谓为敬然,诚如“三顾频频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凤翱翔与千刃兮,非梧不兮。士伏处于一方兮,非主不依。乐躬耕于隆亩兮,吾爱吾庐。聊寄乐于琴书兮,以待天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诸葛孔明,万世流芳!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们生活在一个环境优美,古风韵存,美丽的地方,那就是碧江。大片古色古香的岭南建筑至今还保留完好。在太阳还未露出脸时,清洁工人已经把碧江每一处都打扫的一尘不染,所以,它能让每个人的眼睛收获一大片美丽,我喜欢这。

我是一名初中生,来自碧江中学,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热爱碧江,奋发向上。

新中国,新时代。碧江居委为了城镇的繁荣发展,改变了原有的面貌,现在新的面貌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比如:增添公共设施,道路修建,美化等等。一点一滴都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我热爱碧江,碧江的每一处遗址,它们残留的痕迹都在诉说着它们以往的故事,这给了我莫大的勇气,激发了我学习的动力。我要尽自己的力量,为碧江抹上一份耀眼,为它奋发向上,不虚度年华。

阳光照射在充满书香的校园里,显得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不仅仅是一名学生,同时也是一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在学校里,我努力、用心的学着知识;课堂上积极发言,课后与同学嬉戏。这样的生活就是碧江带给我的。我的家在这,我的母校也在这。这里承载了我许许多多的回忆,这里见证了我的成长。

如果说碧江是一个唯美动听的音乐,那我就要奋发向上,成为其中一个跳跃的音符;如果说碧江宛如璀璨的星空,那我就要奋发向上,成为一颗闪亮的繁星;如果说碧江好似一望无际的大海,那我就要奋发向上,成为一滴清澈的水滴。

我热爱碧江的点点滴滴,从今天开始,让我们为碧江美好未来,一起努力,一起奋发向上吧!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6

小时候,总觉得长大多好,长大了,可以不用写作业了。长大了,可以不用听爸爸妈妈在耳后天天唠叨了。但我也有长大后的顾虑。长大了再好的朋友也会慢慢的陌生,因为长大后要顾虑的比较多,慢慢的都会疏远,有的人忙于事业家庭等等一些事迹而烦忧,然而疏忽了友情。长大了,就要面对社会上的许多事,就不能像童年一样那么无忧无虑;长大了,就要承担起责任,就不能像幼时一样耍赖;长大了,就要辛苦的赚钱养家,就不能像小时候一样像只小鸟……

现在看来长不大该多好啊,童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老师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出一道道难解的题目,同学在操场上和我玩着百玩不腻的游戏,外公在家烧着香喷喷的饭菜,外婆在我的耳边唠叨着话,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审视着我的作业,弟弟总是在我回家时喊着“姐姐”……也许,等我离开童年了,等到童年对我成了回忆时,这一切的感觉完全都不一样了。

转眼间,我毕业了,即将告别年幼无知的时光。美好的童年总是那么令人难忘,总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

想当初,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不知人世间有那么多的新鲜事,总是围在父母亲的身边,没现在那么多的朋友,也没现在懂得多,更没现在的叛逆。

时光匆匆,它不会等待任何一个人,而童年中的我总是不停的在幻想:“要是能有个时光机能多好!”而这些幻想只能在梦中实现。小时候,爸爸妈妈总是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不知道有多疼爱,而我渐渐长大了,父母对我的疼爱也不像以前一样那么深了,因为我长大了,跟小时候不一样了。现在,我当姐姐了,没有了小时候的任性,却还是让父母为我操心,但是我还是更愿意永远不长大。

更愿意躺在妈妈的怀抱里……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7

我买了一只小兔子,我叫它阿呆。

“阿呆,你怎么又跑到床底了,又要变成黑兔了。”我笑着对里面的兔子说。“我在学爱丽丝漫游记的兔子啊,你不是蛮喜欢那个古灵精怪的笨兔子吗?”阿呆经常这样回答。每每听到这句话我会沉默,“但我更喜欢陪在我身边的阿呆啊。”我总是在心里默默想着。嘴上却不饶人:“你是变不成爱丽丝的兔子的。”阿呆每次听到我这么说就会默默跳开。让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但我是个爱面子的人,从不和它道歉。

“话都说不清楚,该怎么明了”阿呆又在哼林俊杰的“背对背拥抱”了,这家伙不知道怎么了,那么喜欢那首歌,好吧,我也挺喜欢,我问过它为什么那么喜欢那首歌,它却不理我。于是我也就不问了,兔子的世界,也许和我不一样。

后来,阿呆到了发情季了,它总是唉声叹气的,不是我说,阿呆长得十分帅:纯白的毛,长长的耳朵,红红的眼睛,身材也好,算是兔子界的极品。每次我夸它帅时,它总骂我庸俗,骂我小女人眼光。我真的十分的无语,我招谁了。

后来,阿呆在我身边陪了我一年了,我越来越忙了,和阿呆的相处时间渐渐少了起来,我很忙,好多事情等着我,直到那天。

“阿呆,晚上我们出去散步吧,我手头上没事喽。”我笑着对阿呆说,阿呆龇牙咧嘴的笑了,我也好开心,后来,晚上我还是没回去,手头又有事。

8点时,我往家去,在路上,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阿呆,可是它却在血迹中,我疯了一样冲了过去“你知道为什么我想当那只兔子吗?因为我喜欢你呀,我不想离开你。自从一年前,你不陪我了,你不抱我了,抱抱我好吗?背对背拥抱,我好喜欢你。”我抱紧了阿呆,可它,最终离开了我。

阿呆,一路走好,下辈子,我爱你,我要和你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