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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暑期实习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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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马上就要来了,是不是又有很多小伙伴,要趁着假期两个月的空隙档出去实习了呢!还有很多即将毕业的大四的学长学姐们也正在某些大公司里经历着实习阶段吧!但作为职场上的新人,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呢!

2017年暑期实习需要注意的问题

  签订空白合同“被填空”

遭遇劳动合同“被填空”的.人并不少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文本保留一些空白处,可根据单位的意愿随意更改,这都为劳动者日后维权埋下隐患。如果想要证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弄虚作假,就得找到相应证据,但现实中很难取证。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加盖单位公章,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等,发现空白劳动合同,要勇敢地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疑问,不要贸然签字。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有些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入职30日内须缴社保试用期不超6个月

当试用期已超过最长期限6个月,如果单位没有提出任何不能转正的理由,就明显违反试用期相关规定,那么就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另外,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有的用人单位在第一次试用快要结束时,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对原来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

还需要提醒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入职培训等名义不要缴纳费用

公司在招录员工的过程中,以对实习入职人员进行入职专项培训为由,收取高额培训费用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实习入职人员有权拒绝。《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此外,如果公司没有和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在求职过程中,当遭遇用人单位提出交纳“保证金”“制服费”“培训费”等要求,或遭遇用人单位提出代存、代管“从业资质证”“资格证”等要求时,求职者可依法予以拒绝。

实习是我们大学生马上工作岗位的第一步,是我们积累经验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自身安全,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