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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交通安全手抄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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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交通安全伴我行,只要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将很大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手抄报的图文资料,欢迎阅读!

2016年交通安全手抄报内容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7)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8)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