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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映红了杜家那道梁经典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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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重逢

你映红了杜家那道梁经典日志

20xx年7月5日,我在会宁碰见了李彩霞……

我是在回家的汽车站旁重逢彩霞同学的。她大我两岁,如今她都是两个女儿的妈妈了。她欣喜地说她现在是两个姑娘的妈妈,我记得她是前几年结婚的,想必她的孩子一两岁了吧。

这次纯属意外的碰面,倍感亲切,毕竟是在小学那个天真无邪的年纪里的玩伴,毕业十年以来,不妨说战友吧。她的身边是她的婆婆,婆婆抱着一岁的小孙女,孩子很可爱。

我提及那会一块读书时的场景,至今不能忘记的是某天课自习,她、M君,杜新娟三人在聊天,聊天倒不惊奇,只是那谈话内容太好笑了,被别人一转述就成了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那天她们被张老师发现,事后在放学的例行讲话上,张老师眉飞色舞绘声绘色地说某些女生竟然在这么美好的时光里不读书,说某某家的母猪生了几个花色的,几个黑的,几个白的,几个公的,几个母的……当时把人笑痛肚皮,至今记得。

老同学也记起了那个场景,我们都在感慨过去的那些时光啊!

也记不得当时我的初恋情人有没有参与其中,硬是无从考究。

只记得我俩那时是克星,每天都会吵架,我那时总是被她们欺负的对象。现在想来确实好笑,她总是学我妈妈的口吻喊我回家吃饭。因为我家和她家隔着一条沟,我们的小学就坐落在她们的`村庄里,我那时太贪玩,经常被妈妈的高嗓门喊回家吃饭的,不知道她哪天学来欺负我,对此我和她没少争吵过,在大家眼里我们绝对是死敌,谁也想不到我们后来发生了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但还是夭折在我们越成长越失去,越孤独,越接近现实的棍棒下了,她也结婚了,也是没几年前结的。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捉弄人,当你不想记一个人时,总会鬼使神差的知道关于她的任何相关消息,也难怪,谁让我们的家一沟而隔,构成了所谓的可望而不可及,据说她在东莞打工。

那道梁,叫做杜家梁,那个小学就叫做杜家梁小学,简称杜小。只是那道梁上的故人们早已远去,都在世俗里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我只是习惯怀旧在那道夕阳西下的杜家梁。

(二)十年人生

“我在无数次设想你我见面的场景,你会对我说……” “成冬青,我为你今天的成就感到骄傲”。电影《中国合伙人》的台词里这么说,我看到他的泪不经意的流了下来。

是的,十年来当我在辛苦的求学路上,我每转战一个地点,每过完一年,我就想知道那些故人如今都生活在哪里,近况如何,我想知道那少年时代的恋人或是爱过的人,最初的时候因爱而想知道,爱到无望就恨,因为恨而想知道,恨到不知道何时淡忘,因为想而想知道,已然没有了爱,没有了恨,剩下的只是简简单单的想念了。

可是谁都不知道那因爱到恨,恨到忘,忘到最后的想念,三年时间过去了,六年,八年,十年,我亲爱的老同学们!毕业十年,有的近期见过几次,可那个近期之后又是五六年,七八年不见了,有的整整十年不见了,我只知道,我在尽耳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你们都还活着。

要知道有的生命早已逝去了,我只想说我想你们了!很想!还记得十年前我们追着彼此满校园打闹吗?那时我们不是欺负谁喜欢谁,谁是谁的媳妇吗?被说的就追着打,我们跑,还记得我们交换着吃彼此从家里带来的馍馍吗?那谁谁还记得课本里,文具盒里的纸条吗?我深怕你们忘记了,我一个人傻傻地想,傻傻地数着年轮在心坎上标记我们有三年不见了,六年了,八年了,当第一个十年时,我对自己说算了吧!记着有什么用,他们早就忘了那些美好的岁月里的点点滴滴,我又不是没体会过曾经十分要好的同学,几年后再见到时行同陌路。

十年,你我他已变了模样,变了声音,连那时我们以为永远不会分开的恋人都互相换成了陌生人,他(她)不是我们的同班同学,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变的呢?

十年后,W对我说我是她的初恋,说想我很久了,尽管她已结婚,孩子都两岁了,我体会得到她的想,我何尝不是没有,我体会得到那是老同学一场的情分,与爱恋没有多大关系呢,仅仅是曾经在那么单纯的年纪里爱过而已,仅仅是爱过后的念想而已。大学同学聚餐时我喝得一塌糊涂,趴在桌上就哭,十年了你终于体会到我的用情至深,可惜我们错过了,我哭是我想念亦久,久到十年时间连最简单的淡忘都没有学会,久到你的一声我是对你好的,我把自己都感动了,谁说不是呢!

M君,对我说谢谢我曾经爱过她。是的,都已经不为当初的爱恨,只为在历经了生活的苦难酸甜后方知当年那个少年时代的爱恋最纯洁,那是我们生命里不可磨灭的美好回忆,我想这人间俗世里的人搞个多少年后的某某聚会,同样是靠了这追忆吧!那时我们可以举杯畅饮,我大可以说某某你还记得我当初和谁谁合伙捉弄过你的吧!那次你好糗哦!“哈哈哈!” “老同学啊!你那时咋那么坏啊” “哈哈哈……”

十年前因爱生恨,不爱即恨,十年后当你看到曾经爱恋过的人有了她们自己的家庭,有了她们可爱的儿子女儿,我是多么的欣慰,当初以为不爱自己就那么恨人家,而当经历了生活后,明白爱不一定就适合,婚姻家庭不仅仅是靠纯粹的爱能维系。出于此,既然给不了一个人幸福,那么只要她能幸福,和谁在一起,谁给她这个幸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爱过的人幸福着,自己也就宽慰了。

十年人生奔波足够使人成长,我们从懵懂走向了世故成熟。

十年足够代谢掉一副旧皮囊,顺便再换个灵魂。

(三)笔外再补:母亲

母亲对儿子的爱因为儿子在和她们的故事中历历在目。与此壑然涌上心头。

鉴于一沟而隔的地理位置上的优越,那一声声娘喊儿吃饭的声音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

邻里四亲,不大的村庄,母亲高嗓门的喊我声,估计杜家梁那边的村落都听得见吧,我甚至一度夸张的这样猜测过,也难怪她们老是欺负我。

我也曾推敲过母亲为啥偏偏对我的高嗓门,对此我们母子都困惑过,因为每次母亲喊我后等我答应一声见到我时生气的收拾我,她暴跳如雷,显然很生气,她说我故意在听到喊声后不啃一声,对此她打我的理由就很充分了,按说她不该摧残那么幼小的我,但毕竟我那时太顽劣了,现在想来,我此时期在该在事业工作岗位上时还在晃荡求学,和那时的“玩世不恭”不无关系,对此心之有愧。

我在初中读书时走读的,既要翻山又要穿沟,至少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每逢雨天,一双鞋粘满泥水,样子好丑,因为家贫没有雨伞,母亲给我和妹妹每人做个简易的雨具,化肥袋子往里塞进去一个角戴在头顶披在身上挡一下雨,往往雨大加上风,前半身都会湿透,我们都心理极不舒服,因为那时太年轻,幼小的心理极为敏感极为脆弱,后来妹妹读到初二(新课改后叫八年级)结束出外打工了,我因为稍爱读书才坚持下来。那时每天清晨母亲给我做饭,然后叫我起床,每到天未亮就起床,并且送我在黑夜的崎岖山路很久很久后才回去接着睡觉,许久后天才明亮了,母亲转身离开后,我就大声唱歌来驱散对夜里行走的恐惧。

据说山里半夜里有鬼,我只好卖力的唱啊唱,但心虚的很呀。

按说我应该好好读书,不看僧面,不看佛面,就看在母亲,我理应学有所成来使她在别人面前炫耀儿子的争气,可惜呀,我还是愧对了根子里的那股至善,如今已将是而立之人,一事无成!

那么怎么报答父母于我已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