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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银台司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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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古代银台司注解

银台司兼门下封驳①,乃给事中之职,当隶门下省,故事乃隶枢密院。下寺监②皆行札子,寺监具申状,虽三司,亦言上银台。主判不以官品,初冬独赐翠毛锦袍。学士以上,自从本品。行案用枢密院杂司人吏,主判食枢密厨,盖枢密院子司也。

注释

①封驳:封还皇帝不适宜的诏令,驳回大臣有错误的奏章。

②寺监:指的是太常寺、宗正寺、国子监、少府监等。

【译文】

银台司兼管门下省的.封驳事务,这是给事中的职责,所以银台司应当隶属门下省,然而旧制却隶属枢密院。银台司行文到寺监都采用札子,寺监向它行文则用申状,即使三司向它行文也称上银台。银台司的主管不论官品高低,初冬时朝廷都要赏赐他翠毛锦袍。如果任主管的是学士以上的官员,那么就根据他原来的官品进行赏赐。处理公务时如果使用的是枢密院非主要官署的官员,则主管按枢密院的级别发给伙食补助,实际上是枢密院的下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