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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天人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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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说

中国古代天人之辩

天人合一是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最早由战国时子思、孟子提出,他们认为人与天相通,人的善性天赋,尽心知性便能知天,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只是人的主观区分才破坏了统一。主张消除一切差别,天人混一。西汉董仲舒强调天与人以类相符,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宋以后思想家则多发挥孟子与《中庸》的观点,从理性命等方面来论证天人关系的合一。明清之际王夫之说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张子正蒙注·太和篇》),但强调要相天造命,以人道率天道。天人合一各说,力图追索天与人的相通之处,以求天人协调、和谐与一致,实为中国古代哲学的特色之一。

  二、中国古代的'天人之辩

天人之辩,即关于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关系的论争。春秋末至战国时期,天人之辩成为哲学争论的中心问题。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但也强调畏天命的必要。墨子重视人的强力而为,但又提出天志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老子指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提出人应当顺从自然。子思、孟子主张天人合一之说,认为人只要扩充诚的德性,就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矣(《礼记·中庸》)。庄子则主张无以人灭天,牛马四足,是谓天;落(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以为一切人为都是对自然的损害。荀子认为天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提出要明于天人之分,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后天人关系一直成为哲学上长期争论问题之一。西汉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和天人合一思想体系。唐中期,天人之辨又出现高潮,柳宗元用元气来解释宇宙起源和宇宙的无限性,刘禹锡对天与人的职能作了区分,并提出天与人交相胜的观点。宋代理学家大都从物我合一论证天人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