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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交通安全黑板报资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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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天行车7大要素

注意交通安全黑板报资料内容

一、保持良好的视野 雨天开车上路除了谨慎驾驶以外,要及时打开雨刷器,天气昏暗时还应开启近光灯和防雾灯。如果前挡风玻璃有霜气,则需开冷气,并将冷气吹向前挡风玻璃;如果后挡风玻璃有霜气,则要打开后挡风玻璃加热器,尽快消除霜气,以免看不清后面的车辆。

二、防止车轮侧滑 雨中行车时,路面上的雨水与轮胎之间形成“润滑剂”,使汽车的制动性变差,容易产生侧滑。因此,司机要双手平衡握住方向盘,保持直线和低速行驶,需要转弯时,应当缓踩刹车,以防轮胎抱死而造成车辆侧滑。如果是前轮侧滑,应当将方向朝侧滑的相反方向纠正;如果是后轮侧滑,要将方向朝侧滑的一侧纠正,切不可打反方向。

三、低速挡缓慢行驶 无论道路的宽窄、路面状况好坏,雨中开车尽量使用二或三挡、不超过30公里或40公里的时速,随时注意观察前后车辆与自己车的距离,提前做好采取各种应急措施的心理准备。如需停车时,尽量提前100米左右减速、轻点刹车,使后面来车有足够的应急准备时间,避免由于刹车过急造成碰撞或者追尾。

四、防止涉水陷车 当车经过有积水或者立交桥下、深槽隧道等有大水漫溢的路面时,首先是停车查看积水的深度,最简单的方法是水深不能超过排气管的高度,如果超了,应选择其他路线绕行;如水深只淹没少半个轮胎,可以挂一挡,稳住油门,低速直行,一气通过,切不可中途停车、换挡或急转方向,防止因操作失误而导致车辆熄火、发动机损坏。

五、不宜加速超车 雨中行车,要随时注意前车的行驶速度和方向,绝不可因前车速度慢而加速超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由于各车道的车速相对较高,司机的视角变窄,加上路面湿滑,强行越线超车时,稍动方向就很容易造成车轮打滑,极易造成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引发车辆侧翻等意外事故。

六、防止行车中撞人 由于雨中的行人撑伞,骑车人穿雨披,他们的视线、听觉、反应等受到限制,有时还为了赶路、争抢换车横穿猛拐,往往是车辆临近时惊慌失措而滑倒,使司机措手不及。遇到这种情况时,司机应减速慢行多鸣笛,耐心避让,必要时可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切不可急躁地与行人和自行车抢行,防止撞倒行人。

七、车陷泥坑的自救方法 下雨天或在乡间土路上行车时,经常遇到车轮陷入泥坑的情况。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可以挂上一挡或倒挡,试探性地缓踩油门,当汽车能前行或者后退时,要保持加速踏板位置不变,低速开出泥泞路段。如果汽车无法前后移动,可以在驱动轮前后垫石块、砖头、木板或树枝等,以增加车轮与地面的附着力,使汽车平稳开出泥坑。

  雾天如何走高速公路

什么是雾呢?雾实际上就是贴近的云层,近地面的空气达到饱和状态以后,水气凝结成小水滴,并增多到影响能见度时,就称之为雾。雾有浓、薄之分,当视距为300-150米为薄雾,视距为150-50米时为浓雾,视距50米以下为特浓雾。一般来,内陆地区发生的雾以辐射雾为主,多发生在11月至第二年的3月份的秋冬季节,山区、盆地空气不易流通,在春、秋季节雨天过后也时常有雾产生。另外,沿途河、湖、水库和池塘较多的高速公路路段,也常有雾气产生。雾是交通运输的大敌,对行车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人们称雾是高速公路行车的“无情杀手”,雾使能见度降低、驾驶员视距变短,妨碍驾驶员视觉;浓雾还易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还因空气湿度大而引起的玻璃透视率下降和后视效果变差等现象,影响驾驶员的观察和判断,所以在高速公路行车非常危险,高速公路上雾天连续追尾撞车是世界性的难题。在高速公路上,由于交通流量大、车速高,因浓雾发生的交通事故经常是多车追尾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在国外常有几百辆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据1990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德国因雾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高达10%,法国交通事故死亡率高达7%-8%,1995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至纽约方向的高速公路上,因大雾引发的一场世界上最大的交通事故,共造成300多辆车相撞,死伤100多人,我国也有数十辆车追尾相撞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雾天安全行车措施:遇雾天,汽车不应上高速公路行驶,应沿着与高速公路同方向的普通公路低速行驶,待浓雾散去后,在上高速公路行驶。如已上高速公路行驶,浓雾突然来临,不要贸然行驶,较安全的方法是将车驶向最近的服务区或停车场暂避,来不及驶向服务区或停车场时,安全的方法是把车驶向路肩或紧急停车快带停下,开启宽灯、尾灯、后防雾灯,当视距恢复到一定程度后,尽快驶离路肩或紧急停车带。在雾中行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情报板及标志牌显示的车速预告,即使薄雾天气也应根据视距远近,适当降低车速,加大行车间距为正常的两倍,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白天也要开亮防雾灯、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二)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防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 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三)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防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四)能见度小于50米时,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采取局部或全路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实施高速公路管制后,除执行任务的警车和高速公路救援专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开启防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要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驶离雾区,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未按国家标准安装防雾灯的机动车辆,必须就近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

(五)不要猛踩或快松加速踏板、也不要紧急制动或猛打方向。

(六)停车以后,车上人员应立即下车到右侧防护栏外的土路肩上休息等候,以防不测。

(七)如前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要在车旁或者两车之间停留议论或察看情况,以防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