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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学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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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机关党建与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学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6学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

  【2016学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1】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通知》(滁组字〔2016〕9号)及《中共滁州市委教育工委滁州市教育局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滁教工委发〔2016〕4号)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希望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广大党员转变作风、走进基层、服务群众的新形式、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二、活动目的

以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和和谐社区为目标,动员在职党员与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进行对接,通过开展认领服务岗位、参加公益活动、提出建议意见和参与社区建设等方式,激发广大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形成“进社区、比服务、做表率、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参加范围

学校所有在职党员。鼓励离退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

  四、主要内容

以争做“四个表率”为主要内容,开展“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主题实践活动,使在职党员既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先进性,又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体现先进性。

1、争做服从管理的表率。在职党员主动到社区党组织报到,亮明党员身份,模范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自觉接受社区群众的监督,完成居住地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2、争做弘扬新风的表率。通过上党课、政策解读等形式,主动为社区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协助社区开展科普展览、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以一人带动一家,以一户带动一栋,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3、争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访居民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带头搞好邻里关系,主动排查隐患,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关爱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进行结对帮扶,帮助解决急难愁事项;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或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活动。

4、争做促进发展的表率。参与社区“三有一化”建设,协助社区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抓住工作重点,解决工作难题;推动社区党组织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的沟通协调,促进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人员互动、活动互助,整顿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五、实施步骤

1、部署发动(7月28日—7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作出部署,采集党员基本信息,填写好《滁州市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组织报到(8月11日—8月20日)。在职党员持学校党组织出具的《滁州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住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接洽登记后,将回执交学校办公室留存。

党委在8月25日前将《滁州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情况汇总表》和《滁州市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工委备案。在职党员居住地变更的,要及时告知党委和原居住社区党组织,并重新办理报到手续。

3、开展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要按照争做“四个表率”的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活动,既可立足于居住的住宅小区、楼栋(院落),也可扩大到整个社区,既可个人、家庭参与,也可组织邻里共同参与。

4、反馈情况。参与活动的在职党员每半年要向学校党委进行一次活动情况报告。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5、结果运用。各党支部定期组织本单位党员座谈交流参加社区活动的感受和体会,指导他们在社区更好地发挥作用。及时了解本校党员在社区服务奉献情况,做好活动记录,建立专门档案,将社区党组织的反馈意见作为评先选优、晋级晋职的重要条件之一。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此项工作由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实施,各党支部具体落实,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2、领导带头,积极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服务社区,引领广大在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居住地社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的宣传报道工作,把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在职党员,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面向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6学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2】

按照铁岭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的实施方案》(铁市组发[2016]49号)要求,每年“七一”前一周的星期六为“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2016年“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7月30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携手共建幸福家园•争做为民服务先锋

  三、活动形式

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爱心捐助、扶贫助困等活动;

2、根据本支部自身优势和在职党员能力特长,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法律维权、信息咨询、科普宣传等个性化服务。

3、也可以结合本支部实际,设计开展其他有特色、有实际效果的载体活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将其作为纪念建党94周年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党性培养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思想发动,搞好整体谋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做到活动开展有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明显标识。引导在职党员走进社区,尽义务、做奉献、作表率、树形象。

3、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各党支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并对活动进行总结。6月29日上午,各党支部要把活动开展的情况报告和照片(电子版)报学院党委工作部王军crp邮箱。报告内容要求简要介绍开展活动的总体情况、典型做法、鲜活事例、主要成效及社会反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