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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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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关于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常发〔2015〕13号)的要求,我委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2009年以来,我委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横峰县委横办发[ 2015]6号文件和横办发〔205〕29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横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决策的“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如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方案的研究;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调整的研究决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信息报道奖励机制、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的分配、局停车棚的建设、局五楼大会议室的整修等重大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是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对推荐申报县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和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的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在去年横峰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时,我局配合县人保局实行网上公开招考,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取,最终录用乡镇司法员6人。

四是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对经费预算、决算制定调整;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各类奖金、福利、补助、补贴的发放均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并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

五是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及纠错制度也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同时组织监督检查,把党风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有监察。

二是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评廉、述廉、考廉”的重要条件,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将此项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

三是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规范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执行虽然有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策内容、方式、程序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等地提出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 民主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县司法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各部门中进行广泛宣传,传达贯彻"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公司党委制定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实际,从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公司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公司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记录完整,并形成会议纪要。围绕"三重一大"制度,公司党委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所有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并形成了《财务开支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财务风险预警制度(试运行)》、《经济业务款项收取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依托办公室或其他部门,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部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集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抓厂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厂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公司党委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月度生产讲评会,由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业务骨干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集团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资金使用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人员招聘、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公司人员公开招聘等事项通过网络和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公司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公司党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大决策的执行集体决定。涉及公司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财务部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涉及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资本运营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机构变更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均由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通过。对工程上重大方案的决策,涉及新建工程、实施设备大修等方案,均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并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评审,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超过半数为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中标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方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办公室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2014年,公司共考察、提拔了5名干部,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4公司因工作需要,通过在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了批共名员工。在招录过程中,按领导班子集体开会研究讨论决定招聘名额、发布信息、筛选符合条件者、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针对今年的员工晋级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员工晋级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一是对所有工程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院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集团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经公司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报集团公司,获批后方可实施。三是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及采购项目均由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程序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每项招投标,均经过领导小组确认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计,审核招标资格,集体讨论决定中标单位。2014年至今,共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次,对项工程以及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节省经费达万元。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在支付项目款项时,根据项目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确定支付方式。二是在大额工程款项支付上,坚持集体决策。发展部根据工程情况提出付款计划,经公司法律专员审核后,由财务处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