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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初一作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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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初一作文九篇

初一作文 篇1

海子皆说:“要有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洞,山高水远,路遥马亡。”只要我们坚守自己的梦想,不断努力,永不放弃,我们便会收获星辰,用微弱的光照亮黑暗。

北上广是无数大学生的选择,他们孤身奋斗,永不放弃,期待成功到来。我同他们一样,相信只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终会收获成功。

永不放弃,摇身京东总裁。刘强东,本是江苏农民的儿子,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到大城市读书,成为北上广一员。他在人才济济的大城市中,不断克服各种困难,永不放弃,创办京东商城。他是如何取得今日的成就呢?是他相信维特根斯坦所说:“我贴在地面行走,不在云端起舞。”于是,他不忘初心,不断努力,终得今日辉煌。

永不放弃,拥有自己的万丈光芒。王宝强这从农村长大的孩子,到大城市中求生存。即使刚开始跑龙套,但他永不言弃,这才使得我们看到《天下无贼》《士兵突击》中的光辉形象。倘若他在困难的选择放弃会拥有今天的成功吗?答案无非是否定的,是他那永不言弃的精神成就了今日的辉煌。

永不放弃,花开不败。汪国真有言:“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伤,纵使身陷茫茫沙漠,。还有希望的绿洲存在。”商业大亨李嘉诚何尝不是在自己的努力下成为香港首富;作家韩寒凭借自己初衷才华和永不言弃的精神,在大城市中有了一席之位。假如他们没用永不放弃的精神,会有此大的成就吗?当然不会,所以我们应谨记花开不败,永不言弃。

电视剧《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可遣国邦无数,激起了许多年轻人奋斗的心,对其中女主人的话记忆犹新:“只要你肯努力,永不放弃,在大城市中定会出彩。”

他们没用永不放弃的精神,会有此大的成就吗?当然不会,所以我们应谨记花开不败,永不言弃。

诚如顾诚所言:“我想要,最狂的风和最静的海。”让我们不断努力,永不言弃,做一个有理想有志向的北上广,相信你的家人会为你点赞。他们没用永不放弃的精神,会有此大的成就吗?当然不会,所以我们应谨记花开不败,永不言弃。

初一作文 篇2

小学时代的远航已经结束了,我哭过、闹过、惊慌过、绝望过。若是没有你,我在当时也迷失在汪洋大海中了。你,就像一座灯塔。

数学

四年经时的数学成绩屡开“红灯”,为此数学老师总是请我到办公室里“喝茶”。她说我的数学不是不能考好,就是像那种加减号抄错、数字看跳题、漏掉小数点等错误。

那天又是考砸了,成为全班唯数不多的做对附加题的人又有什么用?你的分数仍让人羡慕嫉妒恨。我苦笑着对你说:“琪琪你看,我们附加题都对了,为什么总分差别那么大?”你露出那两颗标志性的小虎牙,就不紧不慢地说起来:“如果怕看偏数字,可以用尺压着看,看一行挪一行,就不会看偏了。检查时不用硬算,直接用倒推,像加法用减法、乘法用除法什么的。实在做不出的题就先放着,确保其他题目无误后再想……”

你一次次向我传授“独门秘笈”,我努力领会其精髓,成绩一点点提高。

灯塔,在我迷惘时给我指引。

断笔

我不知道,你那种铅笔还有剩下的吗?那种普通的考试用2B铅笔也许不中为奇,但记忆中总因那件事而给它们留下一些空间。

那次统考,选择题一律使用2B铅笔填卡。

可是那天早上,我翻遍了书包的角角落落也没有找到,不得不承认忘记带了,而这种仅限答选择题使用的工具,也没有人多带一支。

我十分无奈地向你诉苦,你竟一边说着“铅笔啊”一边在书包里翻找着,听语气仿佛是你有多带一般。

我正暗自庆幸,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时,我听见一声清脆的断裂声。

你把被平均分成两半的铅笔的上端给了我,自己一边把下端放进刚从书包里掏出来的卷笔刀,一边说:“怎么样,手劲有长进吧!”

你给我的那段铅笔,粗细恰到好处,划一下就能填满整个空格。

灯塔,在我无助时给我肩膀。

铁面

在与同学们玩耍时,你是温顺的猫咪,但在班级的管理方面,你以“铁面”著称。

记得一次语言考试,我不怎么比平时做得慢了一些。

眼看下课铃就要响了,我还抱着侥幸心理赶了几个字。而在讲台上管理纪律的你,却一种不大但带着威严的声音叫了我的名字。你是让我停止。也不知你在收卷子时有没注意到我略带责备的目光。

“对不起,可我必须这么做。”

灯塔,在我懈怠时给我警醒。

跌跌撞撞,一路欢笑与泪水,靠岸了。

坐在岸边,我突然还想让你指导我的数学,还想得到一支断笔,还想因你的“铁面”再考砸一次……

望着沙滩上一串串已经淡化的脚印,一些记忆也随之而去。可是我们彼此都记得我教给你的那支歌:

“你是生命之中最亮的灯塔,温暖着我让我勇敢地飞翔。这一路上总有难免不了的伤疤,有瘀青,才让生命更嘹亮……”

初一作文 篇3

小时候,我家的门经常被敲错,爸爸为了避免开门时的尴尬,就在门上安装了一个猫眼。我很喜欢抬张椅子放在门前,站在上面津津有味地看着门外有趣的事情。

住在我家对面的是一位处长伯伯,平时他很少跟我们这些邻居打招呼,我最记得的是他那挺起来的将军肚。不过,他家来的客人很多,每天都有好几个,且手里拿着的都是大包大包的礼品,每当客人进门时,他总要探出头来左右张望一下。后来,不只因为什么原因,那位处长伯伯搬走了,走的时候,也没有给他送别。

不久,我在放学回家时,看到一位老爷爷和一位小伙子扛着一些家具走上了我家的那层楼。回到家后,听爸爸说我们家对面搬来了一位老爷爷,听说也是个处长。可不同的是这位老爷爷非常热情,刚来的第一天,就和我们整层楼的人熟悉了,他经常帮助邻居们倒垃圾,扫地,因此我们与他相处得非常融洽。我也非常喜欢这位老爷爷,因为他经常带我出去玩,给我买好吃的,还给我讲以前的故事。到这位老爷爷家做客的人也不少,手里也是拿着一大堆的礼品,可客人走的时候,手里拿着的还是刚才的那些礼品,那客人显得十分不好意思。

有一天,我到老爷爷家中玩时,忍不住好奇地问:“老爷爷,你家怎样一点都不漂亮?我记得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位处长伯伯家里可是十分漂亮的。”老爷爷笑了笑说:“这不是挺好的吗?干净整洁的。”“那为什么有人给你送那么多礼物时,你却不收?”我又接着问。老爷爷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一本正经地说:“人就好比一把天平,利益那边重了,良心那头就轻了,做人就要这样清正廉明,两袖清风。”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对老爷爷又添了几分敬意。

人们都说“门缝里把人看扁了”。可我却在那小小的猫眼中看到了老爷爷高大的形象,更体会到了老爷爷那令人敬佩的人格魅力。

初一作文 篇4

我的名字叫玉米。

我还有许多别名叫苞芦、玉蜀黍、大蜀黍、棒子、苞米、苞谷。

我是禾本科玉米属一年生草本植物,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粮食作物之一,种植面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我原产于中美洲,是印第安人培育的主要粮食作物,17世纪时传入中国,是中国北方和西南山区人民的主要粮食之一。我的种类很多,除了常见玉米外,还有甜玉米、糯玉米和爆裂玉米,以及优质蛋白玉米(高赖氨酸玉米)、高油玉米和高直链淀粉玉米等。

除了食用,我还被用来饲养牲畜,以及用作生产淀粉、酒精等工业原料。

我过去一直被视为穷人的粮食,不过近年来的研究发现,我的营养价值很高,甚至成为一种时髦的保健食品。事实也确实如此,我除含各种营养素外,其中蛋白质和脂肪比大米、小麦高,且所含脂肪一半为亚油酸,可以降低胆固醇,防止其沉积在血管内壁上,对预防高血压、心脑血管病有积极的作用。我所含的谷胱甘肽有抗癌的效用。我胚芽中含维生素E尤为丰富,它可以增强机体新陈代谢,调节神经和内分泌功能,并使皮下组织丰润,皮肤细胞富有弹性和光泽。

不过,因为我的蛋白质中缺乏赖氨酸,其利用率低。专家推荐,我可以和大豆混合食用,因为蛋白质互补作用,可大大提升蛋白质的利用率。

我的药用价值是:味甘、性平,具有调中开胃,益肺宁心,清湿热,利肝胆,延缓衰老等功能,适用于脾胃不健、食欲不振、饮食减少、水湿停滞、小品小便不利或水肿、高血脂症、冠心病等。

初一作文 篇5

有些错误,生活从来都不再赐予改过的机会。

——题记

刚踏入初中的我,对新学校充满无限期待,好奇。遇到她很意外却很幸运。我的同桌一个文静,乐于助我的女孩子,哈哈~。开始做同桌我们俩贼开心,小学我们一个班,初中是同桌这缘分。上课下课时时黏在一起,那时候真开心,真美好。

挑食的我不喜欢吃学校的早餐,每天最幸福的事就是等待她的早餐,嘻嘻。上课老师的提问我总会在旁边低声告诉她答案。我们会有很多话题,一起幻想未来。某次语文课听写单词,突然笔没墨了,她瞅了瞅我把自己手里的笔给我,自己去笔袋里找笔去了。当时特别感动,一个单词不过就要抄十遍她找笔的哪一分钟错过了几个单词。她对我总是很暖,很细心。

快乐的时光总是得短暂的,当你回头想要珍惜却发现什么也不见了。

因为学习,老师把她调到数学学霸旁边,给我调了一个英语学霸做同桌。分开后我们就很少再玩了,然而有一天她告诉我可能要走了,我不信觉得她在开玩笑。好几次她要和我说话贪玩的我总是没耐心就溜,其实怕她告诉我就要离开了,对于她要离开我不知道怎么面对除了躲。一次体育课我们聊了好久,她认真的看着我对我说“你要好好学习,虽然不知道最近你为什么老躲我但是在这里你是我第一个朋友我们好好的告个别吧,我真的要走了”那一刻眼泪在眼睛眶转悠我抱着她哑着声笑着说“肯定好好学啊,我可是要做学霸的人,倒是你能超过我吗?真的想好要离开了吗?不考虑陪我这个逗逼同桌了吗?”她笑了“父母要走我别无选择”沉默了好久我笑着说“那我们约定在未来不要轻易放弃曾经的梦想”她说“好”……

周一再也见不到她的身影,我时常盯着她的座位发呆,早餐会想她,日记里有她的存在,作文中有她。时光不停她也没再回来过,很遗憾没在拥有她的时候好好珍惜,可是世界从来不会有后悔药。

对她的冷漠我不知道z该怎么弥补,连一句道歉我都没有告诉她,后悔和不舍是她走后我才发现的,期待有生之年我还会遇到你我的同桌——丁雪莲

(好期待你来找我的那一天,不管现在的你怎么样请和我一起努力吧,嘻嘻)

初一作文 篇6

“这还真是美女,和言馨几乎平分秋色了呀……”下面的妹控纷纷发表议论,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散发着冰美人气质的女生。

品珠仿佛感觉到一双炙热的眼眸在她的脸上来回移动,她深吸一口气,仿佛有种被迷雾遮住了的惊喜在她的前方,她要去寻找这份奇异的感觉。于是——她找到了,在几十双眼睛中找到了一个少女惊喜的眸。

是的,她的朋友樱云正坐在椅子上,压抑着激动到不能再激动的心情,她的克制力却无法抵御友谊的突然来临,一张淡漠的脸上浮起了比任何都要快乐的笑容。

两双眼睛碰撞在一起,她们看到彼此的脸上都绽放出幸福的笑意,品珠的嘴角恰似一道弯月,抿起一丝温柔的弧度。诠释宁静的眼眸里焕发着青春的光彩。没有热烈的拥抱和深情的话语,她们只是那样会心地一笑,用眼神传递一份惊喜。

在言馨的感觉中,仿佛度过了几分钟那样漫长的时光。其实不然,墙上的钟表显示仅仅过了数秒。就在她们心中都洋溢着难以表述的快乐时品珠开始了简短的自我介绍。

“我叫颜岚袅(品珠真名),请多指教。”她微微欠身,以绝对完美的礼仪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随后看了看老师,年轻的班主任也正以鼓励的微笑望着他,示意她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走起路来的品珠更是魅力四射,她玫瑰色的皮鞋在地板上踩出一阵有节奏的声响,身体轻盈如燕,仿佛要飞起来似的。她长而乌黑的辫子轻轻地甩动,头发的茉莉香也在教室里弥漫。言馨望着这个完美的少女,心里有点纳闷: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品珠其实是个标致的美人?还是我有眼无珠?

咳咳……虽然品珠有着无可挑剔的容颜,天生高贵的气质,周密完美的礼仪,不过人无十全十美,一脸冰花的她让言馨断定她的朋友一定很少,人缘面临危机。所以言馨也要把品珠当做最好的朋友来看待,让她宛若梦境一般的笑容时时绽放在嘴角……

以前的我是这样的吗?一个声音贯穿了言馨的大脑,她疑惑了:无论是自闭的落樱还是冷酷的言馨,都不像现在这样活泼的自己,她变了吗?这样的变化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今天是这样对品珠的,明天是不是也会这样对待所有人?如果还像上一世那样没有心机和软弱,她岂不是又要重蹈覆辙了?

这么想着,她好像坠入了一个无底洞。她本舒展着的眉毛不甘心地拧成一团,苦苦思索。

是要顺其自然,还是强行改变?

在言馨陷入沉思时,品珠那边正关切地看着突然情绪有些不对的言馨。她根本不需要听课,本来就是因为看上了这个学院距离全世界享有盛誉的黎明图书馆很近,而且还有寄宿制才来到这里,要不然这种学得这么小儿科的学校她才不稀罕来呢……

她看到她的朋友两手抱在胸前,眉头紧皱,像是在思考什么。

初一作文 篇7

这就是我

我,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女孩儿。但我有属于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虽然我有着内向的性格,可我的内心是热腾的。

我就是我,心中充满了似水的柔情,我喜欢帮助别人,我可以用纯洁的心灵把美好的生活尽情讴歌。

我就是我,心中充满了如火的激情,我有着一个远大的理想,尽管这个理想可望不可及,可我依然会拼搏不止,尽管一切事情都不会一帆风顺,可我也依然会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停奔波。

我就是我,我渴望拥有真诚的友谊,我知道,我只有去谅解,宽容,才能使这朵友谊之花,开放的鲜艳蓬勃。

我就是我,虽然曾经有过迷茫的选择,可又未曾尝过成功的喜悦,失败的苦涩 其实人生也就是这样,好比一颗“四味丸”,处处充满着,酸、甜、苦、辬,以前的我是脆弱的,总希望自己的旅途一帆风顺,不跌不倒。但现在的我,从来没有放弃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因为我知道,人生中,失败与成功是交织的,我们只有不怕失败,才可以迎来成功的光芒,走出失败的阴影。

我就是我,我哭笑由己,从来都不在乎别人对我的看法,也不在乎别人那种可怕的眼光,尽管现在的我大家都不是很喜欢,小学的同学也都说我变了,希望我能再次成为以前的那个我,可我只弱弱的说了一句,人都是善变的,你不要要求我怎样做,我只需要按自己的心愿,做一个真实的自我,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掩饰自我。我愿意用我的笔,呼唤真善美的情怀,把自己的真诚奉献给生活,奉献给老天,奉献给身边的人。

我就是我,为了我的理想,我会培养我的读书兴趣,我经常会伴随着悠扬的音乐,捧起心爱的书,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采洁那一朵朵迷人的浪花,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美的享受。

我就是我,平平凡凡,普普通通,没有别人那天才般的大脑,也没有别人那美丽的容貌,我就好像一颗小草——既然活着,就要努力展示自己生命的绿色。

我就是我,尽管多么普通,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模仿我。

初一作文 篇8

我们学校不远处,有一片松树林。林子不是很大,但这里有大自然的味道,空气非常清新,地上铺满了松针,踩上去就像厚厚的地毯,软绵绵的。我和同学常常在放学后到那里去玩一会儿,有时候玩得忘了时间。

慢慢地,我对这里的松树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觉得它们就像我的老朋友一样给了我友谊,又像我的老师一样给了我温馨的教导。我爱这片松树林。

我尤其爱松树们那挺拔的主干。每一棵松树的主干都笔直地伸向云霄,有一种顶天立地的气势。我常常背靠着树干,感觉它们是那么亲切,又那么伟岸,而我却是那么的矮小,似乎,我只到它的腿肚子。

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了,每一棵树在成长中都会遇到风霜雨雪的考验。有的树被折断了枝,有的树被吹弯了腰,还有的树长得歪歪扭扭了,但这些风霜雨雪却好像是故意绕开了松树。这是为什么呢?我想,这一定是松树的主干里面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如果要我给这些特殊的东西取一个名字的话,那我就叫它“坚强”。

那天,我和伙伴们在树林里做游戏,突然,我发现一些被砍掉的树桩的中心有一种半透明的棕色的东西。我小心地把它取下来,带回了家。爸爸告诉我,它就是我拉小提琴用的松香的原料。再次见到它时,我欣喜地把鼻子凑到树桩上,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一股松的清香进入到了我的体内,我感觉就像听到了小提琴拉出的《赛马》曲子,我的全身充满了力量。

松树的叶——松针也是我的最爱,我爱它的形状,它是把一片叶的能量全凝聚在一起了,许多的叶子形成一束,那就像一个叶的团队,当其它的树叶枯萎落光时,它们却一直保持着青翠,保持着活力。

晴天里,我们站在学校教学楼的二楼,举目望去,一片深绿在阳光下更显得生机勃勃。每当我望见这片松树林,都会想起它的青翠,想起它的松香,想起它的挺拔。

初一作文 篇9

暗夜精灵有个猎手叫做尤迪安。他在刚生下来就与族人不一样:“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不同于他同族们银色的眼睛,有这样眼睛的人注定将来是要干一番大事的”很早就有人曾经这样预测过。

如果从萨尔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大将风度,从格罗姆地狱咆哮看到的是血性男儿,从阿尔萨斯身上看到的是冷酷和权威,那我们只能称尤迪安为孩子。暗夜精灵的贵族在不断研究着永恒之泉的魔法,其中也包括尤迪安。他们从永恒之泉中获得了强大的力量。艾泽拉斯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达尔文的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在那里同样适用。

但后来,魔法的滥用使艾萨拉女王和贵族被一种可怕的力量所污染,还引来了燃烧军团,尤迪安包围了家园,同时也被自己的亲哥哥关了整整1万年!燃烧军团第二次来进攻灰谷时,尤迪安结束了他的万年囚禁,但我们知道这一万年里尤迪安变了,为了更好的追捕恶魔,他放弃了自己的双眼,背负着恶魔猎手的称号,却到处被自己的亲人追捕恶魔一样追捕,也许尤迪安也常常拿这个来自嘲吧。。

重新获得力量和自由的尤迪安急于证明自己的价值。然而他碰上了基尔加丹,这个强大的恶魔表示愿意重用尤迪安,虽然尤迪安明知道基尔加丹是在利用他除掉巫妖王,但是尤迪安为了暗夜精灵族的荣誉接受了这个提议,他来到萨格拉斯之墓拿到了“古尔丹之颅”,他将那些蛇一般的那迦从黑暗的深海巢穴中召唤出来,在尤迪安和那迦出发的同时,典狱官玛维?影歌也开始了对他的追捕。

玛维在这一万年里一直担任尤迪安的看守,她相信自己可以重新抓获尤迪安。然而,狡猾的尤迪安让玛维和哨兵们的努力化为泡影,并成功窃取了萨格拉斯之眼。尤迪安带着这个强大的神器来到魔法之城达拉然。城市里的能量装置强化了尤迪安的力量,他开始使用萨格拉斯之眼施展一个毁灭性的法术来对付位于遥远的诺森德大陆上的巫妖王。尤迪安的法术粉碎了巫妖王的防御力量并割裂了世界之脊。在最后的时刻,这个毁灭性的咒语被赶来支援玛维的玛法里奥和女祭司泰兰德所阻止。

尤迪安为了暗夜精灵不惜放弃双眼,变成恶魔之躯,但是他却永远的爱着暗夜精灵族。冰封王座下,巫妖王的手下堕落的圣骑士——死亡骑士(阿尔萨斯)与恶魔猎手——尤迪安。展开了最后的角逐,尤迪安与阿尔萨斯一战被霜之哀伤砍伤,他的死活无人知晓,但是他算得上是暗夜精灵族最强的战士,可是他无私的牺牲却不被族人理解。

也许这一切都在于这战争的蹂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