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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我的八年级作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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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八年级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我的八年级作文合集六篇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1

是谁可以力拔山兮气盖世?

是谁可以让高峡之上平湖出?

是谁能将沧海变桑田?

是它——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我们早已是耳熟能详了。科技如发达,国家自然就会富强。国家富强了就有能力保卫自己的领土,捍卫自己的尊严,保证自己的国民安居乐业。

身为中学生的我越来越深切的感受到了科技带来的累累硕果。

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他就用科技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

以前中国每亩地最多产量400公斤左右的粮食,而袁隆平就助你们解决了这一难题。通过调查研究取证,他知道中国存在着人多地少的现象,粮食的供养不足,在无数次的实验中,他终于研制出了“杂交水稻”这个新品种,从而使每亩地产量高达800公斤。这样既提高了粮食的产量同时也提高了蔬菜的产量。

正是因为中国有袁隆平这样的伟大人士,才使现在的中国用只有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3%的人口,从这一事件来看,中国的科技力量在发达,中国在进步,不仅让上亿人口的中国人吃饱了饭,而且让人们体验到了科技的伟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环境。正因如此,人们对科学的兴趣也大大提高,同样影响了我这个涉世不深的中学生,可见科学对人们的影响的巨大。

在科技成果展览馆中,我们看到了会说话而且还会下棋的机器人,每一项伟大的发明无一不是人类的功劳!

科学造福人类,科学造福未来,科学造福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作为建设事业的接班人,科学的未来就在我们身上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吮吸着黄河水,牢记师长的谆谆教诲,“探索知识,苦读寒窗”让我们站在科学工人们的肩上解开更多科学之谜,创造更灿烂的科技文明。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2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抱得三春晖。

每当我读起这首千古绝句时,心情就无比激动,古诗中所描述的这位伟大的母亲不就是我母亲的写照吗?是啊!我的母亲既不是什么干部,也不是什么伟人,还不是人们故事中所写的那种优秀人物;她没有漂亮的面孔,没有惊人的业绩,但她却是我学习的榜样,我心中的楷模,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无愧于娴妻良母这个称号。

短短的假期生活使我感受颇深,我看到了一个勤劳的母亲,一个任劳任怨的母亲,当我想起往事时心情却怎么也不能平静,此时一些往事浮上心头。

我们家里地虽然不多,但是活却不亚于其他人家,我们家里有五亩地的果园,又有30箱蜜蜂,母亲不仅是操持家务的能手,说句不谦虚的话,她还是养蜂专家呢!不信你看,每当别人正在吃中午饭时,母亲却在太阳的暴晒下看她一手培养的蜜蜂。

天只要一晴,母亲便要和父亲一起缴蜜了,家里只有母亲和父亲管理着它们,我们谁也不敢靠前,因为蜜蜂会咬人的,只要你被它们咬上轻者如针扎一般痛,重者会让你肿上两天,全体发痒,真可谓疼痛难当,可是母亲却不。有一次我问母亲:“难道你就不怕被咬吗?”母亲笑了笑说:“蜜蜂是不咬我的。”此时的我真有半信半疑,蜜蜂怎么会不咬妈妈呢?难道是因为母亲是它的主人才手下留情的吗?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根本不像母亲说的那样,蜜蜂是六亲不认的,他要发起浑来,可不管你是不是它的主人,总要给你几口。因为我亲眼看到了一次,几只蜜蜂围着母亲转,害得母亲只得到屋里暂时躲一躲,等蜜蜂消了气在出来,有人说你母亲不也是怕咬吗?其实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样,如果蜜蜂咬了人,它就会死去,母亲是不愿意让它死掉才躲的。蜂咬人是有毒的,但毒却对人有益的,母亲就是靠蜂毒治好了许多老病,例如腿病,牙病等等,你看,母亲养了蜂,为人们提供了优质的蜂蜜,而蜜蜂又治好了母亲的病,这不是一举多得吗?这更增强了母亲养蜂的信念。

是啊!晴天母亲闲不着也就罢了,就是雨天也难以休息,在雨天里母亲又要为我们父子几人洗一洗,缝一缝,补一补。说到这有一件事不知还该不该提,但我却总也忘不掉。那是在今年七月十三日,天上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的暴雨,别人的家里都进水了(此时的我在异地求学还没有回来,大水以没过腰部往上)母亲怕我正从外地赶回来而淹着,他在雨停后步行到距家五公里开外的邻村去接我,她左等右等也不见我回来,别人劝她:“你回家吧,你儿子不会回来了,”她还是不放心,她又到十公里开外的枯榆树村给我打了电话,确认我没有回来时才放心,在电话里对我千嘱咐万叮咛:“下雨天千万不要回来,路上要当心雨,遇到雨要等雨过了在走”说完后才独自回到家里。当我听后,十分受感动,不争气的泪珠如断线的珠子般滚落下来。

母亲就是这样想别人之所想,急别人之所急,为别人想的多,却从不为自己考虑,我想向世人高呼:“妈妈,我永远爱您,您是天底下最优秀、最伟大的母亲。”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3

“在靠窗的角落里,有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以前,所有人都这样为我定义。

是的,我很平凡。平凡到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平凡到别人可以将活生生的我当作不存在。

我就是这样一个女生,不管有任何的集体活动,我都是被遗忘的那一个。挑选队友时,我也总是最后一个被挑中。因为队伍里有了我,反而是一个负担。在他们的印象中,我只会和自己相处,和我合作,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

我整天趴在桌上,看着窗外,不知道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从不开口说话,而主动和我打招呼的人,总是被我冷漠的表情和让人无法忍受的沉默而吓退了。久而久之,我变成了一个不可接近的人,大家习惯了我的沉默,也慢慢的,忘了我的存在。

一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早晨,像往常一样,我正看着窗外发呆。我没有注意到老师的到来,也没有发现有些异常的气氛。

“这是晓晓,我们的新同学,让我们欢迎他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原来是来了新同学,不过也没我什么事,还是看风景比较舒服。于是我继续看着窗外发呆。那个叫“晓晓”的女生,正用清脆的声音介绍自己,声音充满了希望。“这一定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我想,“我们像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可以坐在她的旁边吗?”班里霎时间变得极为安静,气氛诡异的可怕。我转过头来,天哪,她尽然指着我身旁的空位,微笑的看着我。老师迟疑地看着我,说“那。。。。。。好吧”从来都没有人愿意当我的同桌,所有人都忍受不了我的沉默。她是第一个,不过我想,她忍受不了多久的。

她依然带着微笑,径直走到了我的身旁,对我说:“你好,我叫晓晓。”她的微笑让人无法抗拒,于是我第一次开了口,说了声:“你好。”

她很活泼,很天真,有着甜美的笑,她真诚的带我,可我始终无法对她敞开心扉。她却依旧对我好,会在冬天的早晨,在我的桌上放上一杯热水;会在夏天的中午,替我准备好冰水。我经常无缘无故的对她发脾气,可她始终不会生气。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她要对我这么好。

我依旧任性的沉浸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依旧对她的好意视而不见。我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惹她生气,我希望她可以离我远一点,我希望她明白我并不需要朋友,我也希望她发现不值得她对我这么好。可她还是那样,依旧带着微笑,依旧那么善良,直到我犯了一个我认为不可原谅的错误——

那天是星期五,放学后她拉着我去她家玩,我不想去,但她不允许,硬拉着我去了。她拉着我进了她的房间,带着单纯的笑容想和我分享她的幸福。看着她单纯的笑着,我也有些不忍,我知道我不该那么对她,可我已无法相信任何人了。

不行,我不能心软。我回过神来,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一个摆在柜子里的陶瓷娃娃吸引了我的眼球。她告诉我,那是她过世的爷爷送给她的。她说爷爷最疼爱她了,她看着陶瓷娃娃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眼里泛着点点泪光,却也充满了爱意。我知道这个陶瓷娃娃对她很重要,可那时的我是个没有感情的人,只想着要怎么样才能让她远离我,尽管她是真心的.对我好。于是我从她的橱柜里拿出那个陶瓷娃娃,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就将那个陶瓷娃娃人进了窗外的一条小河里。那一瞬,她的脸色变得惨白,可我没想到,她居然纵身跳入了河里,为了那个陶瓷娃娃,她居然毫不犹豫跳入了河里。

我的脑海在一刹那间一片空白,“天哪,我在干什么啊,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她是个多好的女孩啊。”她的举动唤醒了我的善良,我多想跳下去和她一起去找回那个瓷娃娃,可我不会游泳,我能做的只有大声呼唤她的父母,我害怕会因为我的愚蠢,让这个女孩也随着那个瓷娃娃一起消失。

晓晓被她的父母拉了上来,可那个瓷娃娃却再没有找到。星期天,我第一次主动去找晓晓,我不祈求她的原谅,只想和她说声对不起。

晓晓面色惨白的躺在床上,我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了忧伤的神情,我轻轻的走到她的床边,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和那个被我扔进河里的一模一样的瓷娃娃,放在了她床边的柜子上。那是我找了一天才找到的,可我知道这代替不了之前的那一个。“对不起”,我说,“我不请求你的原谅,我也知道这一个瓷娃娃代替不了我扔掉的那一个,但是还是要说对不起,你是个好女孩,我不该那样对你。我之前一直在沉睡,我感受不到你的真心,我现在明白了,可你不会再对我这样的人付出真心了吧。”“我知道之前你为什么会那样,是因为艾儿吧。”晓晓打断了我的话。我吃惊得看着她,“你……怎么会知道艾儿。”“艾儿也是我的朋友,我知道你和她曾经也是最好的朋友,你给予了她全部的信赖,她却为了钱而背叛了你。其实她也是个很可怜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继母对他很不好,她在你们面前总是强装坚强。所以其实你错怪她了,她也是迫于生活,她现在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了,她对你一直是歉疚的,我看过你的照片,所以转到你们学校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你。所以你没有必要因为这一件事就不再信任任何人。”

我的眼泪早已止不住,我好久没有哭过了,就像我好久没有笑过一样。“可是,你还会原谅我吗,那是你最珍贵的东西啊。”“可是你也找回了你最珍贵的东西不是吗,我不怪你,因为你已经找回了你的纯真和善良。”我们都笑了,笑得很开心。在我心里隐藏了这么久的心结终于被解开了,我变回了原来的我,重新拥有了很多朋友。

永远不会忘记她对我说的话:“眼睛是不会骗人的,不要以为世界总是灰暗的,换一个角度,你就会看见光明。那时候,你就会明白,之前你一直在沉睡,醒来后,就会发现,自己原来一直在幸福的旁边。”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4

《做了一回最好的我》一文讲述了作者与爸爸下棋的故事。那盘棋虽然输了,但是作者却做了一次做好的自己。

那盘棋我走输了,但现在想起来,我仍然觉得我下对了……

那是一年夏天。

放暑假了,每当我写完作业休息一下或是一有空的时候,我都会和老爸下一盘棋,痛快地“杀”一把。

又是一次“两军对垒”,我和老爸正下着棋,发现老爸正一步步地陷入困境,而且一次一次地摸着头冥思苦想。

看到此情景,不禁想起我读小学的时候,老爸可以轻轻松松地“杀”败我,甚至有时让我几个棋子,都能赢,可现在老爸却……

“啪——”老爸经过仔细思考后终于下出了一步棋。我认真观察了棋盘上的对盘,发现老爸的阵容有一个漏洞,我只需要走一步就可以下赢老爸了。

看到老爸的头上不住地冒出豆大的汗珠,我不禁又看着棋盘走了神。我想到我小学时,老爸曾可以轻松地解出我的数学题,可以把我做错的题目分析的头头是道,也曾经可以把我的奥数题给做出来……

可就在七年级的时候,我把一道不会的数学题给老爸做,老爸竟然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才做出来。我也曾多次听到他摇头叹气说:“哎,我还是老了。”

“到你下棋了,下棋的时候别走神”。我被老爸从叫声中唤醒。“到底下还是不下呢?下了,这盘棋我就赢了,但要是不下,我虽然会输掉这盘棋,但老爸至少认为自己在儿子面前还有值得骄傲的地方……嗯,就这样决定了!”

“啪”的一声,棋子落下——我清楚地看到老爸转忧为喜,他高兴地说:“看你下棋还是不够仔细,经验不够多啊,姜还是老的辣,你爸还是很厉害的吧?!”老爸趁这个机会一举把我打败了。

下完棋后,我还听见老爸兴冲冲地去向老妈报喜:“哈哈,我还没有老呢!”

现在想起那盘棋,虽然我下输了,却也是赢了。因为,我做了一回最好的我。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5

优秀作为一种品质,当然离不开客观坏境,但真正优秀的人懂得:命运只有把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真正的命运。平庸的人总是把别人的成功归结为环境好、条件好、人缘好、运气好,而把自己的所有的失败归结为外在原因。优秀的人心里明白成功离不开客观原因,但从不过分依赖客观条件。他们懂得:环境创造人,人也创造环境。他们成功的时候往往以感恩之心面对社会、面对所有帮助过自己的人,把成功的公路归结于客观条件。他们失败的时候,往往吧原因归结为自己努力不够。优秀的人总说自己不行,认为自己无知;平庸的人总是利用各种机会表白。要粉饰自己。在真正优秀的人看来,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事情了。

优秀是一种酵母,吧它用到生活中会产生一种奇特的效果。套用一句诗人的或:优秀是优秀人的通行证,平庸是平庸者得墓志铭。

读完这些,你有感悟么?虽然不知道你们有没,但我有,而且很多。我想:自己就是那平庸的人。总想着如何让别人知道自己优异,面对失败,我只会说“失误,失误,纯属失误。可这真的是失误这么简单么?在学校,也许表面上我十分努力,可在家里又何时翻动过书本?每天都背着个书包上学-回家-上学。却从来没有翻过书包里的书,别人都也许以为我是好学生,这么自觉...周末放假,经常“满载而归”,到了周日晚修,却原封不动的背回学校,真的好惭愧...我经常对自己说:加油,下星期开始不玩电脑了,一天复习5个小时!每次都是那么的有计划,到头来却依然坐在电脑旁边...

有时,我好讨厌自己,总是那么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却从不悔改...人前,显得自己很有礼貌,可背后却什么粗口都能说出来...想我一届平庸之人,却如此狂妄,连平庸都谈不上我吧...从前,我信心满满的走进初中的校园,如今却是如此的不堪,真应该好好检讨了......是继续沉沦,还是奋起?是让优秀成为我的通行证?还是让平庸作为我的墓志铭?我彷徨着。有点害怕,怕即使自己努力了,也一样输给别人,使自己的汗水付诸东流,可这样就该一直用“没努力”来掩饰自己的失败么??也许,我真的这么无能;也许,昔日的“数学天才”真的成为一届平庸,甚至早已埋没....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6

俗话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我却喜欢兵败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项羽,因为他是英雄。也许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汉王刘邦才是英雄,因为楚霸王项羽输给了他。但我认为项羽虽然失败了,依然不失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魄。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表现了远大的志向。少年时的项羽与叔父项梁看见秦始皇巡游江南时就说:“吾可取而代之”的惊世言语,可见他的志向远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吴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岁时就能够举起千斤重的铜鼎。而且他还是个爽快、仗义的人,致使许多年轻弟子对他心服口服,甘愿归顺于他。为报国恨家仇,青年时就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抗暴秦。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亲率大军东征西讨,亲自指挥并参与大小战役七十余次。破釜沉舟、巨鹿之战让各路诸侯汗颜。而刘邦只是一个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后来先是当了汉王,最后做了皇帝,也只不过是凭借自己的狡狐之术和借助一班得力干将才夺得天下罢了。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心眼好,心肠直,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这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他心肠好就放走了刘邦,而且他很有大将风度:“一言既出,四马难追。”说放刘邦就放刘邦!范增几次说杀刘邦他都没下令,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呢?贪财好色,一肚子的坏水。还在乡里时,去酒店喝酒从来不付账,一遇到急事就没了主心骨,几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张良的妙计,他也许早就去见上帝了。鸿门宴上,他简直服贴得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嘴里全是小人才说的阿谀奉承的话,席间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是让他吓得面如土色,气都不敢喘。倘若是项羽,会是这样吗?

我喜欢项羽,是他英雄末路时从不丢下跟随自己的人,有情有义。垓下战败,四面楚歌之时,他放弃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江东子弟兵。想的是不让战火再蔓延到家乡,给家乡父老带来生灵的涂炭。他还每时每刻保护着虞姬,不肯放下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包袱的女人。而刘邦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战败逃亡的途中,坐在车上嫌车跑得不够快,嫌坐车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踢下车去。随从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又要再踢,这怎么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欢项羽,是他直到临死,也不向敌人低头,更不向江东父老诉说不幸,他心里只有愧疚,只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被无数汉兵包围之时,项羽还要为自己所剩的28个士兵的生死而奋站到底。力竭之时,不愿让敌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颈自刎,倘若是刘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饶了吧!

还是那句“何以成败论英雄!”说得好!西楚霸王项羽虽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壮、死得轰轰烈烈!虽然他曾坑20万秦兵、斌义帝、掘秦陵、火烧阿房宫,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喜欢项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