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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领导班子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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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样就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于党内政治生活,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下面是本站收集整理的乡镇领导班子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乡镇领导班子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乡镇领导班子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针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等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从基层工作实际出发作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

  一、充分认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治党“全面”的要义所在。

基层处在党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一线和前沿,党的政策制定于中央,而落实于基层,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往往都成为党的形象和威信在人民群众心中最直观的呈现,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衡量和评判我们党,党的基层干部如果作风不实,自律不严,对党的负面影响最大,危害最深,也更容易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重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实现从严治党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全覆盖,才能真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为党的形象和威信加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历史和人民对党的执政和领导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在这一关键时期显得更加紧迫而重要。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动力源泉在基层,基层干部虽然位低权小,但作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的具体执行者,他们手中掌握着许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力,如果基层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它所啃食的就是群众的获得感,侵蚀的就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就是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基层作风公道正派,党的作风转变才能得到有力保证;只有基层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事业发展才能得到坚实支撑;只有基层赢得群众肯定,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得到巩固夯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保障。

地税部门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行政执法权限,如果地税干部不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诱惑,就会严重涣散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影响整个队伍执法的公正性,进而会导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只有坚定不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地税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水平,把党的建设作为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才能贯彻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真正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才能牢牢抓住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做好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才能更好发挥调控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长期以来,有些基层党组织常常认为业务工作是中心,党建工作是从属,只要业务抓出成效,就是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抓党建工作务虚较多,难出成效,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谋划少、思路少、落实少。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对上级工作部署“上传下达”,个别基层单位仍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对于上级要求开展的党建工作,常常是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对于工作开展不能做到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创新方法,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往往被动应对,缺乏内生动力,少数基层组织还存在“空挂”党员和“失联”党员,存在压力递减,推进梗阻的问题,进而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成果不佳。

(二)“两个责任”落实上还存在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方面,有的基层单位在“两个责任”落实上,认识不到位,研究和安排不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为日常工作内容较多等原因,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方面存在精力不足等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常常是重业务职责,轻廉政职责,对于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关注不够,抓的不多。另一方面,在部分基层单位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原因,还存在着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有的纪检组长还分管相关业务工作,分散了抓纪检、抓监督的精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个别基层干部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少数税务干部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有所滋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从近几年地税系统违法违纪问题就可以看出端倪,有的干部大局观念不强,常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较差,工作方法不能满足纳税人越来越高的服务需求;有的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吃拿卡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工作激情匮乏,办事拖拉,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抱怨多、思路少,懒散多、主动少。

(四)在对基层干部监督问责上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有的基层纪检干部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于内部监督受工作方法、工作范围的局限,监督难以摆脱人情的制约,对于纪检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往往是注重对党风违纪案件的事后教育、处理,而忽视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致使很多能够防范的案件发生;对于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缺乏有效手段,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出现问题本着保护干部的原则,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在系统内部仍然不时发生。

(五)对于从严治党工作的考责评责体系还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

有的基层单位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由于从严治党工作不同于业务工作,目标难以量化,其考核指标制定时,往往是关注形式大于关注实效,难以客观公正的反应治党成效,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同时,由于从严治党工作考核方法过于单一,常常是作为综合考核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出现,对于日常考核和结果运用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导致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难以得到实际发挥。

  三、问题和困难出现的原因

(一)部分基层单位班子从严治党观念没有做到与时俱进

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税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还停留在旧有模式中,权力本位和官本位思想还没有完全破除,认为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就是做好了税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没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缺乏正确、科学的认识和判断。

(二)纪检部门勇于执纪、严于执纪的能力不够

部分基层单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组织机构不健全、“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纪检人员学习和工作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履职;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情绪,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综合业务知识匮乏,对于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做得不到位,导致纪检部门履职能力弱化。

(三)少数基层干部廉政意识薄弱

少数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只讲做事不讲规矩,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足,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导致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四)部分基层党组织对于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力

党建工作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执行不力、落实不严的问题。分析近年来地税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所产生的原因,有的是违反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是违反民主集中制,在选人用人上搞一言堂,收受利益关系人的礼金贿赂;有的是违反党的财经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单位利益受损。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对策及建议

(一)率先垂范,严于履职,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基层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单位党组和纪检组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基层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党组班子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递增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梳理,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两个责任”进行分类梳理,从领导、用人、管理、监督等多个方面,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

三是认真履职,勇于执纪问责。纪检组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问责,转变执纪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在监督范围上完成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干部”转变,在执纪内容上完成从紧盯违法违纪向运用“四种形态”转变;在执纪方法上,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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