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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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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女子大学生活部隶属学生会,是在团委学生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生活部作为一个幕后部门,一直默默的为全校师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务和帮助。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难题,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三条学生本着自尊、自重、诚实劳动的态度参加生活部活动,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响自身的学习主业,不得以参加生活部工作为由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
  第二章部门内部职责及制度
  第四条生活部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部长职责
  (1)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按时召开工作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
  (4)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5)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
  (2)具体安排各项工作。
  (3)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七条秘书组职责
  (1)负责校内的宣传、招新工作。
  (2)负责活动的计划、过程、总结、通讯的编写。
  (3)收集各系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整理保管。
  (4)负责例会的签到、记录。
  (5)负责整理各类资料文件,做好重要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制定生活部的岗位分配表,杜绝重岗现象。
  (8)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9)协助其他组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督察组职责
  (1)负责生活部同学的校内工作岗位安排。
  (2)负责生活部同学的值勤情况(正常、迟到、早退、旷工)。
  (3)负责检查生活部同学得到工作效率和质量。
  (4)在意见箱中发现有对某生活部人员不满或提出问题者,经部门核实,多次发现问题不改者,有权撤消其职位。
  (5)收集和反馈生活部干事在值勤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及其与同学间存在的矛盾并予以及时解决。
  (6)要深入岗位,查实情,说真话,对生活部信息起下情上传、上情下传的作用。
  (7)遇到突发事件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8)负责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9)负责生活部干部的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10)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九条干事职责
  (1)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2)积极与各系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总部与系部的关系。
  (3)服从上级的调配。
  (4)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十条各系生活部职责
  (1)每月召开系部生活部同学会议,及时沟通。
  (2)按时参加校生活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每月28日前须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打印书写均可)秘书组。
  (4)配合校部有针对性地在本系范围内开展生活上的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生活部秘书处。
  (5)各系生活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8)认真及时地完成校生活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9)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系予以辞退,并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10)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检讨、三次黄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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