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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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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19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计划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7〕7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公开内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好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或省指定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清理规范后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农资、脱贫等领域全面推行随机抽取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房管中心、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负责落实)加快推进县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有关监管部门要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县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牵头落实)积极做好县级政府网站“双公示”平台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按照国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园区、各服务部门落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县政府政务公开办、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县公安局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4、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围绕2017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我县发展第一要务,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七抓七持续”、促改革、惠民生、工作要点等方面政策措施公开,及时公布支持“双创”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的栏目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各乡镇、园区、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实施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工作。(县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6、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7、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降低成本系列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8、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9、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搭建社会信息平台,及时全面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县扶贫开发局牵头,各乡镇、园区,县直各部门落实)

10、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11、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12、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县住建局牵头,县房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落实)

13、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加强集中式生活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县环保局牵头、水务部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