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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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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36周年,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1】

为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周”活动,全力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和“生态文明新城”建设进程,共同营造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义务植树时间、地点和任务

201X年义务植树时间为4月6日-15日,共10天。总体划分为5个义务植树片区,具体任务是:

1.瓜敦高速瓜州南收费站东侧防护林建设工程。按照工程区标段划分,由县人武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依次牵头组织1-4标段义务植树活动,县直各部门、行政企事业单位、驻瓜单位和部队配合,完成工程区域内800亩成片防护林树木栽植,树种为新疆杨和胡杨。(区段划分和配合单位见县委办发〔201X〕40号文件附件)

2.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迎宾大道北侧绿化工程。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建设的通知》(县委办发〔201X〕3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区实际,由9个项目推进组组长单位负责人组织,各推进组配合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完成工程区域内280亩景观林树木栽植,树种为馒头柳、国槐、新疆杨、白蜡、圆冠榆、刺柏、樟子松以及榆叶梅、连翘、红刺玫、丁香、迎春、芍药、八宝景天等花灌木。林业局负责苗木准备和技术指导工作。

3.瓜州南路南彩门南-安简棉业段绿色通道树木改造工程。由县林业局负责,督促中标企业完成树种置换和树木补植任务。

4.城区道路两侧绿化树木补植工程。由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气象局、甘肃银行等10个单位和企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小西湖公园、火车站广场、渊泉公园及城区道路两侧绿化风景树木补植任务。补植树木以国槐、侧柏、白蜡、胡杨等为主,植树1700株。(区段划分和配合单位见县委办发〔201X〕40号文件附件)

5.工业园区防护林带补植工程。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双塔灌区水管处、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单位和企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工业园区部分已植林带树木补植3700株,并对部分植树沟进行平整清淤。(区段划分和配合单位见县委办发〔201X〕40号文件附件)

6.石岗墩防护林建设工程。以营造防风固沙林带为主,采取条状整地的方式,营造防风固沙林带3条2公里,栽植新疆杨6000株。

7.乡镇义务植树活动。由各乡镇负责组织,义务植树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最迟于4月20日前结束。在已确定的造林地段,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确定造林树种;苗木栽植严格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方法进行;苗木选择根系完整、无失水、无病虫害危害的两年生以上优质苗木;栽植后即刻浇水,以确保苗木成活率。

  二、技术标准

1.瓜敦高速瓜州南收费站东侧防护林建设工程。栽植树种为新疆杨、胡杨。其中新疆杨栽植株行距1×1.5米;胡杨为穴状栽植,每个植树坑植树4株,株行距0.6×0.6米。苗木要求二年生以上、根系完整、无失水、无病虫害危害的优质壮苗。苗木栽植完成后及时浇水,确保造林成活率。

2.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迎宾大道北侧绿化工程。新疆杨、国槐、馒头柳、白蜡、圆冠榆等树种,植树穴标准为80×80×80厘米,苗木要求根系发达、无失水、无病虫害,胸径5-6厘米;刺柏高度不低于2米,樟子松高度不低于3米,苗木要求带土球、无失水、无病虫害,植树穴标准为100×100×100厘米;榆叶梅、连翘、红刺玫、丁香苗木规格要求高度大于1.5米,冠幅大于1.2米,根系发达、无失水、无病虫害,植树穴标准为40×40×40厘米;迎春、芍药苗木规格要求高度大于0.8米,冠幅大于0.6米,根系发达、无失水、无病虫害,植树穴标准为40×40×40厘米;八宝景天苗木规格要求高度大于0.2米,根系发达、无失水、无病虫害,每平方米植苗25株。林业局会同工程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人员,提前对各标段施工企业的施工员、技术员以及各推进组技术指导人员进行培训,讲清讲透规划理念和苗木栽植要求,确保苗木栽植符合规划图和施工图纸要求。苗木栽植完成后,各推进组牵头单位及时督促协调进行浇水。

3.工业园区防护林带补植工程。栽植树种为新疆杨、胡杨、柳树,植树穴标准为40×40×40厘米,新疆杨栽植株行距1×1米,胡杨栽植株行距4×4米,苗木要求二年生以上、根系完整、无失水、无病虫害危害的优质壮苗。苗木栽植完成后及时浇水,确保造林成活率。

4.石岗墩防护林建设工程。栽植树种为新疆杨,植树穴标准为40×40×40厘米,栽植株行距1×1米,苗木要求二年生以上、根系完整、无失水、无病虫害危害的优质壮苗。苗木栽植完成后及时浇水,确保造林成活率。

5.城区道路两侧绿化树木补植工程。栽植树种为国槐、侧柏、白蜡,大苗栽植,植树穴标准为100×100×100厘米,栽植株行距1×4米,苗木要求根系完整、无失水、无病虫害。苗木栽植完成后及时浇水,确保造林成活率。

  三、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干部职工和驻瓜部队官兵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履行植树义务。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广泛组织城区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渊泉镇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城区所有适龄居民自觉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各牵头组织单位要提前完成义务植树区地段划分、苗木准备、横幅悬挂等工作,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在义务植树活动中,进行现场组织、技术指导、现地验收、登记建卡等工作。

2.精心准备,积极参与。分配参加该区域义务植树的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驻瓜单位、部队、城区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要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并自带自备铁锨、米绳、木桩、铁锤等工具,按照划分的区段,在现场技术指导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植树,绝对服从现场技术指导人员的指挥。

3.扩大范围,增强实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绿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绿化活动,积极倡导栽植“希望林”“青年林”“巾帼林”“民兵林”等纪念林,满足不同年龄阶段公民和不同社会群体义务植树劳动的需求,确保每乡建成1个规模相对较大的义务植树示范基地。特别是各移民乡,要动员和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抓好公路沿线、房前屋后等宜林地段的植树造林,科学配置绿化树种、优化林种结构、绿化美化结合,做到适地适树,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对全县“全民义务植树周”和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台设立专题宣传栏目,对县乡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活动开展、先进典型进行跟踪宣传报道,营造全县义务植树良好氛围。

5.加强检查,督促落实。义务植树活动期间,县上将专门成立督查组,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对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造林合格的'单位,由县林业局制发《义务植树合格证》;凡达不到质量要求、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按照《瓜州县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暂行办法》规定,除责令返工、限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外,还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

  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2】

2017年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6周年,为加快绿色清江浦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根据市政府淮政办发[2017]17号及清政办发[2017]7号文件,结合我区位于主城区的实际,打造天蓝、地绿的宜居环境,在植树节来临之际,根据《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区绿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形成全民造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区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照方案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植树时间:3月10日——3月20日。

  二、植树地点:和平镇北干渠沿线、武墩镇普墩村、三闸村3组;和平镇齐湖村2组、和平村9组;顺河洞灌区。

  三、参加人员:区机关及区直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等。

  四、指导思想。积极开展以栽植珍贵用材树种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年满18周岁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栽植3-5株珍贵用材树种。根据我区气候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我区适宜栽植银杏、榉树、乌桕等珍贵彩色树种,同时配有国槐、榆树、桑树等乡土树种为佳。

  五、植树任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