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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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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1】

2016年以来,我委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卫生计生发展各个环节,统筹抓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年初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成绩

(一)综合医改工作取得新进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蓝绍敏书记和陆志鹏市长担任双组长的泰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各项综合医改工作逐渐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成立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办法,加强了综合改革监测与评估。8月17日,张雷副省长在我市召开苏中三市医改工作座谈会,肯定了泰州的医改。靖江市、高港区等地先行先试,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9月8日,张雷副省长、王咏红主任赴靖江调研,肯定了靖江医改模式,期望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思路,成为全省典型、全国典范。

一是医药价格改革平稳运行。组织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调研,在前期测算各医院药品合理差价和汇总医疗服务工作量的基础上,对各参改医院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和调整幅度进行测算,我市参改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率达70%左右。10月30日,启动了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目前7家公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到位的有2家,财政补偿资金缺口为3719.59万元。其中市直医院2265.73万元,各区属医院合计1453.86万元。

二是新农合制度继续实施。2016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口296万人,参合率100%,人均筹资485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90元。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村两级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以市为单位统一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0元,实际报销比例再提高10.3%。全面推开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单病种、按床日支付等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社区居民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出台了《泰州市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医疗服务范围指导意见》,为分级诊疗提供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分级诊疗全年上转12847例,下转12464例。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晋升前必须到社区卫生中心工作,进一步调整专家到社区坐诊帮扶的时间,确保每周两个半天有大医院专家到社区坐诊,全年共安排4.03万人次。

四是基层机构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示范化建设。以培育和扶植适合基层开展的特色科室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乡村卫生服务实际利用水平。确认15家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对验收合格的特色科室拟开展的特色专科手术和诊疗项目进行备案。在全市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开始试点,高港区许庄街道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江苏省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

五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药物向二三级医院推广。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用药需求。省级集中采购招标的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已完成了价格谈判,与省入围价相比,市级价格谈判平均降幅2.11%。

六是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市本级、靖江市、姜堰区今年已建成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其它市区争取明年建成。全市23家二级以上医院HIS系统全覆盖,二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基本达到3级。市本级、靖江市、姜堰区基层机构与医院、公卫机构之间实现联通与共享。医院自建远程会诊系统9家,靖江市完成了区域影像、检验检查和远程会诊中心的建立。全市由泰州市政府牵头统一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将卫生、交通、城管、金融IC卡融合到“市民卡”中,先期对试点单位姜堰区发行市民卡。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市人民医院周山河新区医院、市中医院新院等重点建设项目超额完成进度。新的泰州市口腔医院完成组建并挂牌,市妇幼保健院改制工作完成土地测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立。靖江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顺利建成三级医院(全省8所,我市占3所),我市成为苏中苏北地区第一家所辖县医院全部建成三级医院的地级市。稳步推进泰州妇女儿童医院改制,加快市急救中心和中心血站新区的建设,制订了《市中心血站和姜堰采血点的整合计划》和《关于姜堰区、兴化市采血点调整管理体制方案》。

(三)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完成。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和工作网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90万,建档率84%。全市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49万例、高血压患者55万例、糖尿病患者17万例,高血压、糖尿病人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8%、69%。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97%。全市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家。

二是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在原有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基础上,成立了泰州市孕产妇、婴幼儿急救中心。开通了泰州卫生应急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护知识进机关和自救互救能力自愿者演示等相关培训。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建设现场会在靖江市召开。

三是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领跑全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参公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全省第二届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取得全部4个单项中的3个第一,3名同志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同志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分别获得全国个人第二名和第五名的好成绩。在全国、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一份被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选为优秀案卷,一份获得省一等奖;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圆满完成国家公共场所控烟试点的全部工作;受国家卫生监督中心委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全国监督员网络培训课程的录制取得成功;完成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安卓版开发和试运行工作2个综合监督科研项目获得立项并得到经费支持,市本级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综合监督专业论文7篇。市本级完成行政处罚案件78件,罚没款金额达到27.7万元;创新监管模式,市管相关管理相对人签订诚信承诺书200余份。采集和监测14类284份食品样品,总合格率94.4%,预计2016年食品污染物监测完成率达到省定计划的110%;食源性疾病监测完成1179份样品监测,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任务。承担了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跟踪评价任务。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充分考虑我市地方特色产品及食品产业发展等因素,广泛征求相关食品专家意见,深入靖江市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向省卫计委上报“肉脯”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大力扶持地方名优食品产业发展。

四是妇幼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全年免费为12.26万名农村妇女提供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完成2.9万对新婚夫妻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7.7%。大力推进母婴安康行动,继续实施基层助产机构产儿科队伍技能培训与产儿科标准化建设,完成妇幼信息系统一期项目。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救治成功率分别达到99.3%和97.9%;全市孕产妇死亡率2.7/10万、婴儿死亡率2.3‰,持续保持10年来较低水平。完成对88名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8.7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7.6%。

(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重大传染病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完善疟疾、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模式,得到省级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制定了《泰州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医疗机构基于HIS系统实现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无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主要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平稳。共完成查螺4355万平方米,灭螺180万平方米,明确了5家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建立确证实验室1个。发现并规范治管活动性结核患者1536例,较去年同期下降9.6 %。

二是继续实施免疫规划强基工程。通过加强免疫规划队伍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全面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提档升级,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目前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全部达标,今年新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6家,累计建成79家,另有15家目前已在建设中,累计建设率64%。常住儿童11种一类疫苗累计接种68万针次,各疫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

三是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不断规范。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市级精神病院建设,制定了《泰州市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方案》。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登记录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9万人,检出率4.1‰,在管患者1.7万人,管理率92%。

(五)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市爱卫会制定下发了《市爱卫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针对今年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标准新变化,印发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任务分解表》,进一步了落实责任,细化了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目前,经与省爱卫办沟通了解,全国爱卫办暗访专家组已于10月上旬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二是抓好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工作。继续将农村改厕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截止9月底,全市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43座,完成年度任务91.25%。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合格率(枯水期)达97.86%,水质监测覆盖率100%。

三是深化健康促进和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作。运用“健康社区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载体和平台,开展健康巡讲。姜堰区正式启动了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并邀请省专家专题召开培训会议。联合各部门开展了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类单位、公共场所1017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21份。

(六)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着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开展百名医学专家科研项目资助评审和合同签订工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建立覆盖城乡、院前院内结合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修订完善了《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与管理办法》,开展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组织参观台湾亚东纪念医院,进行护理管理培训,接受当地先进的临床护理观摩和实践操作学习。加强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深入推动临床路径管理,截止10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入组率50.3%,完成率83.6%,全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入组率52.8%,完成率95.7%。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开展二、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指标均有所好转。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对全市172家印鉴卡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了网上监控,实行省“电子印鉴卡”试点推进工作。

二是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无假日门诊、专家全天门诊、延时门诊,开展电话、网上等多种专家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利用预约挂号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全市1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以直连或托管的形式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连接,三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完善市级重点联系医院督导制度、二级医院创优月报制度、二级医院检查考评制度等。截至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创优活动。其中,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到100%,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许可准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集中校验。认真做好医师资格认定、执业注册、资格考试等工作,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工作接受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监督检查并获得好评。强化血液质量管理,目前共采血量完全满足我市的临床用血供应。

四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定期召开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例会,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全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477家,其中三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17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54家;参加医疗风险互助金的医疗机构65家;参加医疗意外险的医疗机构131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28家。

(七)中医工作稳步向前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指标实现两个百分之百:所有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设立标准化中医科与中药房,所有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培训配备中医药骨干医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年服务量958万人次,占本类机构医疗服务总量比例39.5%,较2012年提升8个百分点。建成省级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开通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2条。建成55家单位组建而成的泰州市中医医疗联合体,新建成基层中医馆20家。以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为主题,全面实施中医药人才“1131”培养工程。制订泰州市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方案,启动了全市老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指导老师33名、继承人65名集中举行拜师仪式。完成省西医学习中医泰州研究生班报名、入学考试、100名学员的录取与培养基地准备工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立项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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