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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等教育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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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当前的家庭教育及学习现状,采取措施解决民工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中等教育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中等教育调查报告

  【2016中等教育调查报告】

  一、我市民族教育基本情况

我市居住31个少数民族,人口近2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14%,其中唯有朝鲜族单独设立了民族中小学,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和部分朝鲜族学生分散在全市其它中小学就读,因此,我市少数民族教育主要是朝鲜民族教育。全市朝鲜族人口12万余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50%。全市朝鲜族中小学有48所,其中完全中学6所(含1所职业高中附设初中班的学校),独立初中2所,十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39所。有21所小学把学前教育纳入小学管理。教学班379个,在校生10,725人,教职员工1,280人,其中专任教师1,176人。我局以及宁安市、海林市、穆棱市、东宁县教育局均配有主管少数民族教育的朝鲜族副主任(或负责人),我局及宁安市、海林市、林口县教育局中学教育科或普教视导室内配有主管少数民族教育的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所辖行政区内的朝鲜民族教育工作。市教育学院内设有民族教研培训部,负责指导全市朝鲜族中小学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工作,各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均设有民族教研培训部。目前,我市民族教育从学前教育到中小学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从教育行政管理到教研指导和师资培训已基本形成了网络和体系。

  二、主要成绩

(一)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加速民族教育事业的健康稳步地发展。

1、加紧制定和出台《〈条例〉的实施办法》,使《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我市采取“自下而上”的步骤,先由各县(市)根据本地民族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条例〉的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全市民族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和出台我市《〈条例〉的实施办法》。为了防止流于形式,明确要求各县(市)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工作,使出台的《〈条例〉的实施办法》对本地民族教育工作能起到推动作用,并在实际工作中具有操作性。目前,宁安市、海林市、东宁县已经出台了《〈条例〉的实施办法》;穆棱市正在积极运作。市人大民侨外委、市政府法制办、教育局、民委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确定宁安市和海林市为试点单位,做到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全面推广。《条例》颁布以来,市人大民侨外委和市教育局多次深入全市6个县(市)、区,5个民族乡(镇),50多个民族中小学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实际情况,召开多层次的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存在的问题,指导了各县(市)工作,并全面做好了前期调研工作,为出台我市《〈条例〉的实施办法》做好了充分准备。

2、加大《条例》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切实规范民族教育行为。

两年来,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对民族教育的办学责任,全面落实了“分级办学,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优化了民族教育资源配置,三年累计撤并农村民族中小学校14所。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三年累计投入300多万元,扩建了校舍,改善了办学条件,宁安朝中、朝小、海林市朝中等6所学校建成了校内有线电视闭路系统,牡市朝中、宁安朝中、朝小、海林市朝中等5所学校建立了多媒教室,目前,全市微机数量达到866台。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关心民族教育,今年上半年,牡市委书记董邵林同志在牡市朝中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决定市政府先期投资100万元年内启动3000平方米的艺体馆和食堂建设工程。市委、市政府在出台的《关于一步加快全市民族教育事业的规定》中规定,2001年起,市财政局每年增拔民族教育补助费5万,重点改善市区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并要求辖有民族学校的县(市)财政部门每年也要安排适当额度的民族教育补助费;规定普通高中录取时对省规定的6小民族学生加20分,其它民族学生加5分录取;规定对市区民族中小学所需人才采取“特事特办”的倾斜政策,近三年来,市区朝中新分配外地大学生10人,调入外地骨干教师8人,缓解了师资短缺问题。市人大加大了执法监督力度,1999年和2001年两次对市政府及所辖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听取了市政府汇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我市小学入学率、升学率、巩固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初中入学率、升学率、巩固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100%,70.54%,97.15%,95%以上,“普九”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进一步加快了普通高中建设步伐,注重示范高中和品牌学校建设,扩大高中招生,力争在2010年前实现普及高中任务。今年,我市民族学校高考成绩喜人,高考升学率超过80%,牡市朝中和海林朝中出了牡丹江市文理科状元。

3、在进修学习、评聘职称、评选先进、评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时对民族中小学给予了倾斜政策。根据牡市朝中高级教师比例过低的情况,超比例分配指标,两年内有8名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其中1名青年教师破格晋级;全市有120多名中小学教师考入延边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和黑龙江省朝鲜族教师进修学院函授学习,目前,我市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8.45%,90.93%,78.32%,其中小学专科以上学历占34.47%,初中本科以上学历占46.11%;93名教师获省、市级优秀教师,13所民族中小学被授予省、市级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二)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整体办学效益。

1、实施“四语”教学改革,构建民族教育新优势。为了适应新形势和社会需求,自1998年,牡市朝小、宁安朝小等学校采用了九年一贯制全国统编语文教材,同时,城市学校加大了朝鲜语文教学改革。宁安朝中、海林朝中积极探索了“朝、汉、英、日”等“四语”教学改革,加强了信息教育,为学生终生发展和社会就业构建了新优势。

2、适应新课改,加大科研、教研力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宁安市国家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为依托,采取“穿着旧鞋走新路”的实施策略,积极推进了民族中小学课程改革工作。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启动了朝鲜族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程,加强了新课程改革通识培训工作,组织了13次培训,举办了教学设计展览、课堂教学模式研讨会、课堂教学结构优化研讨会、承办了全国朝鲜族小学创新教育经验交流会,确立了20多项市级以上“十三五”科研课题,今年,中考及格率和高中会考一次性通过率分别达到75.35%和98.45%。朝鲜族中小学规范化学校比例均为100%,其中有4所省标准化小学和1所省示范初中;市级以上“两全”先进学校比例达到37.7%。66.7%的民族乡(镇)创“兴乡奠基”工程达标乡(镇)。2000年8月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的全国第五届朝鲜族少儿艺术节上,我市朝鲜族少儿艺术团取得了佳绩,文艺汇报演出获1特、1金、1银和4铜,其中牡市朝小的两个舞蹈节目是本届艺术节组委会和延边电视台向中央电视台选送的唯一两个节目。

3、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寄宿制教育,满足朝鲜族学生接受民族教育的需求。目前,牡市朝中、宁安朝中等8所中学有住宿条件,小学只有东宁县三岔口朝小有宿舍条件,住宿学生有1200多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0%以上,基本满足学生接受民族教育需求。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机构改革以来,由于省教育厅撤并民族教育处,在我市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市教育局取消了民族教育科,各县(市)取消了民族教育股,甚至穆棱市、东宁县没有按排负责民族教育的专职少数民族工作人员,而是由进修学校民族教研部主任兼职。民族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有其特殊性,需要民族教育工作者根据本地民族教育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目前,由于没有专职的民族教育机构,行政与教研相互脱解,许多工作无法整体实施,无法名正言顺地制定民族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影响民族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地发展。建议省教育厅、省民委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协调有关部门在民族教育任务较重的地市的教育局恢复民族教育科。

2、近年来,由于朝鲜族学校生源急剧减少,加上对民族学校实施“一刀切”政策,许多县(市)撤并农村民族中小学后,出现了许多后遗症,如:由于学生走读半径大、住宿费用过多,许多朝鲜族学生流向汉族学校或辍学,根本满足不了朝鲜族学生接受民族教育需求,严重冲击民族教育健康发展和“普九”。建议:(1)在调整民族学校网点布局时,不要与汉族学校一样搞“一刀切”政策,要从民族教育的实际出发,特事特办,在偏远乡村办教学下伸点,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远程教育实施新模式的复式教学。(2)根据民族中小学少而分散的特点,在经费投入和人事按排上予以倾斜,特别是在新一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省教育厅和省民委协调有关部门在定编、定岗时出台优惠政策,确保民族教育健康稳步发展和社会稳定。(3)根据我市朝鲜族人口发展态势,民族学校将走向城市化和小型化,多数学生需要住宿,家庭经济负担重,偏远地区的学生很能难接受民族教育,建议省有关部门出台对就读于民族学校的少数民族住宿学生的补助政策,满足民族学生接受民族教育的需求。

3、由于朝鲜族学校信息闭塞,校长观念滞后,外语教师和信息技术教育教师匮乏,严重影响朝鲜族中小学外语和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和远程教育及校园网建设。建议省教育学院或哈尔滨朝鲜族师范学校开设外语教师培训班,省教育厅举办少数民族校长信息教育培训班,省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向各地少数民族学校远程教育和校园网建设倾斜。

4、为使朝鲜族学校与汉族学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建议省有关部门与东北三省朝鲜族教材办协调,早日翻译出版新教材和新的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