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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一个汉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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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最喜欢的字,那非“忆”莫属啦。我很念旧,见什么都会回忆。

我最喜欢一个汉字作文

这不,望着我那崭新的书架,不管作业写没写完,回忆之轮慢慢转了起来……

20xx年,我的书成了一座小山,没地方放,要找起来很麻烦。如果你要最后一本书,一抽,上面的书全倒了,又要重新整理。爸爸见状,便为我买了一个小书架。书架很漂亮,虽然色彩不是很明丽,但是一小片鹅黄足以装饰我的房间。虽然书架不大,但足以装下我的书。刚买好它的那段时间,我对它爱护有加,拿书放书都小心翼翼,怕留下任何一道“疤”。但几月后,我就变得随意了,连小表弟在书架上面留了两条深深的“疤”也觉得无所谓了。

虽说留下两条“疤”无所谓。但要让它一下子消失,让我的房间变得空荡荡的,我无法忍受——毕竟相处两年了,我喜欢倚着它写作业,也喜欢自得其乐地改变书本的位置。但总要面对现实——小书架已经承受不了了,我的书架上堆满了书,爸爸决定送给小堂妹,再买一个新的。我觉得自己好奇怪,因为我喜旧厌新,大概因为旧的东西有熟悉感,而新的东西会使我觉得陌生吧!我喜欢终生的习惯和永远的朋友,所以对新的、陌生的东西会有抗拒感。

但那天还是来了。当搬运工想拆掉书架带走时,无言的泪击溃了我,我拿出最后一点力气,堵住房间的门,不让他们进来。小孩怎么可能斗得过大人呢?何况还是个女孩!我被爸爸轻轻提起,放在椅上。看着他们拆散了书架,我再也忍不住了,疯狂地哭了起来。

又一个搬运队来了,带着气派的金色书架来了。我承认它比上一个好看,比上一个贵,也比上一个大,但我抗拒它,因为我和它不熟悉。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去小堂妹家了,因为我恨她为什么要来我家,如果她不来,就不会喜欢上书架,也不会表示自己非常喜欢,爸爸也不会送她了。

但20xx年9月初,妈妈给了我一个惊喜:一个和20xx年哪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书架!(因为新书架比金色的要大,也没有小表弟的两条“疤”。)“喜欢吗?小宝贝。”妈妈明知故问。我毫不犹豫大喊:“喜欢到爆,它真漂亮啊!”妈妈笑着说:“你太爱书啦!看,这个书架也放不下啦。爸爸说你肯定会喜欢它,所以我们就买啦!”我一个箭步冲上去……

现在的我认为哪一种书架都无所谓啦!重要的是耐不耐用。但我依旧喜欢回忆,它让我感受到儿时的天真快乐和无忧无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