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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的作文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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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马的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马的作文集合8篇

马的作文 篇1

美丽又迷人的马銮湾,你给我留下了一个美好的印象。

今年暑假,我们几家人自驾游到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的东山岛—马銮湾游玩。进入大门时,放眼望去,是一块宽阔的空地。空地上摆着几十张桌子,方便游客们放东西、用餐。穿越这片空地是一片浩瀚的.大海。大海真像多变的演员。大海一会儿像一队威武的战士凯旋而归,浩浩荡荡地飞奔而来,呼啸而去;一会儿又像一位矜持的女子,从遥远的地方归来,轻移莲步,脸上挂着醉人的笑容,一会儿又像一位慈祥的老妇人,迈着蹒跚的脚步,手上的裂痕向我们介绍倾诉巷桑的经历!啊!马銮湾,你是那么美丽!你是那么迷人!

我坐在沙滩上,海风激起的海浪拍打着我的脚,仿佛是在亲吻着我的小脚丫。阳光是那么灿烂,空气是那样清新,海面波浪翻滚,微风一吹,夹杂着海水的气息,扑鼻而来并带来一丝丝凉意。我站在海边的一块大石头,高举双手,吹着海风,听着涛声,欣赏海鸥的歌唱。啊!多么令人心旷神怡啊!

啊!马銮湾是多么壮!你那博大的胸襟,你那风情万种的样子令我着迷,令我向往!

马的作文 篇2

我来到了二十二世纪的西安,这时的科学技术要比二十一世纪发达多了,但是人们却继承了祖先的传统,喜欢上养马了。马,已经成为了人们最亲密的朋友。

现在马的饲料可不同了。有一种“神仙博士”研制的奇怪饲料,名叫“神仙饲料”,可以使马吃后飞速前进而不觉得疲倦。

人们很喜欢马,每一匹马列都有美丽的金络头,金络头上装饰着亮晶的珠玉,但它们却没有鞍镫和缰绳,看起来既充满新意,又很典雅。

马的房子并不是简陋的马厩,而是一间有门窗的小屋,里面装饰的'还有镜子、棉垫子和窗帘呢,真的很漂亮。

因为马是一种不安分的动物,所以人们每天早晨先给马喂上“神仙饲料”,然后带着马一起外出跑步,锻炼身体。人们喜欢带着马出去逛商店买东西,买下的东西自己拿一半,马分担一半。人们变得爱劳动,而马却变成了宠物。

二十二世纪的马是强壮的。更是幸福的,而从前它只是动物和人们的仆人而已。

这时侯,我感觉亮光照着我,一睁眼,原来天亮了,那中是一场梦而已。但我希望:未来不是梦!

马的作文 篇3

小斑马露露的妈妈特别想让露露成名,可露露却总想不劳而获,没完没了地玩呀玩,还时不时让妈妈费心。尽管斑马妈妈没少管教她,甚至还请了小兔花花当家教老师,但还是无济于事。

一天,露露听小猫说羚羊阿姨获得了“动物百米赛跑第一名”的称号。露露也想在动物比赛大会上取得好成绩,于是,就告别了妈妈,去找羚羊阿姨学习赛跑。

到了羚羊阿姨家,露露急忙放下行李,对羚羊阿姨说:“羚羊阿姨,你能教我赛跑吗?”羚羊阿姨一边打量她的身材一边说:“可以呀,看你的身材是没问题的。不过……”“不过什么?”露露有些着急了。羚羊阿姨温柔地说:“不过学习赛跑也有很多学问,还要吃很多苦。你要学至少需要五年。”露露着急地说:“五年?那岂不是浪费我的青春吗?”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露露可不想没有学到任何本领就回家。于是,她又去了“举重第一名”牛爷爷家。可牛爷爷说练举重也得需要五年时间。

露露可不想等这么久,于是就悻悻地回家了。

露露回家以后,仍然是每天只顾得和小伙伴们玩耍。后来有一天,她终于醒悟过来:不劳动是得不到成果的。她马上再次来到了羚羊阿姨家,每天起早贪黑,和羚羊阿姨一起刻苦锻练。终于,在五年以后的.大森林动物运动会上,她的长跑速度进入了亚索尼记录,这是动物界的吉尼斯纪录。

小斑马露露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是的,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和劳动,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马的作文 篇4

今天,我在爸爸、老妈的带领下,第一次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内蒙古大草原。我向远方望去,只见天空是那么蓝,草是那么绿。蓝天上大朵大朵的白云像棉花、像绵羊、又像一匹匹奔腾的骏马……草原上的草又密又绿,一望无际。那一个个蒙古包不规则地镶嵌其间,就像一朵朵盛开的小花。

蒙古包的附近有一群大骏马,它们有的在埋头吃青草,有的在奔跑,还有的.吃饱了、喝足了,在仰天长啸。这一群群骏马与蓝天、白云、草原融为一体,形成一幅美丽的图画。

这时,我不由得想骑马,在一位蒙古大伯的帮助下,给我唤来了一匹马。由于我第一次骑马,我小心翼翼地从马镫上爬到马背上,坐到马鞍上,这时,马长啸一声,前腿向上一跷,差点把我掀下来,幸好我拉着缰绳才没掉下来,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于是我闭上眼睛,风在耳边“呼呼”直响,过了一会儿,我慢慢地睁开眼睛,欣赏着草原美丽的景色。啊,大草原真美呀!我在马上一边欣赏景色,一边享受着骑马的快乐。

马在大草原上飞快地奔跑,我的心也随着马在大草原上奔驰,真是快乐极了。

马的作文 篇5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注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经…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马的作文 篇6

亚马逊——一个神奇的地方,遮天蔽日的热带雨林,凶恶的毒蛇猛兽,奇异的花草树木……吸引了无数的探险爱好者,我也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向往之情,和勇敢却鲁莽的表哥一拍即合,决定跟随经验丰富的探险爱好者李叔叔去探访神奇的亚马逊热带雨林。

此时此刻,我和表哥正站在巍峨雄奇的安第斯山脉,俯视着从脚下延伸向远方的亚马逊河,想象着将要面对的探险与挑战,心情异常激动。

“出发”!通过指南针的帮助,我们在李叔叔的带领下,走进雨林深处。一路上虽然空气潮湿、闷热,但我们的视野因为森林而变得柔美,我们的呼吸因为树木而歌唱。原始森林的壮美景观、令人目不暇接的雨林资源,还有稍纵即逝的野生动物,一切的一切,都给了我们一份神秘、一份美丽、一份惊叹。

经过几天的跋涉,我们来到了一处水洼旁,决定在此休息,这时看见一只蓝色的蝴蝶,翅膀足有20厘米,正在吸食一枚掉落的水果,突然一只耶稣蜥蜴从草丛中窜了出来,将那只巨型蝴蝶一口叼住,正在它尽情地享受这份美食时,谁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条体型巨大的森蚺盯上了它,准备对它发起进攻。也就在此时,耶稣蜥蜴也意识到了自己处境的危险,连忙逃跑,但它的速度哪是巨蚺的对手,不一会便被巨蚺追上了,正当巨蚺要“大开杀戒”时,耶稣蜥蜴突然一转身,跃向旁边的水面,在水中上演了“水上漂”,瞬间便跑到了水洼对面,巨蚺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就在我如痴如醉地观赏时,突然表哥大喊了一声:“太精彩了!他这一喊,却惊动了巨蚺,它飞速朝我们扑来,只听旁边的李叔叔大喊了一声:“快跑!”说完便拉着我们飞速地逃离了这片水洼。跑了一会儿,却被亚马逊河的支流挡住了去路,前面河水汹涌澎湃,后面巨蚺已经追了上来,而且我们三人此时已经精疲力竭,无法再和巨蚺“绕圈子”。这时,我害怕极了,心都已经提到了嗓子眼,浑身害怕得就像拉满了弓的弦一样,心想:看来只能成为巨蚺的食物了。就在这时,一只巨大的.美洲豹突然从雨林里窜了出来扑向巨蚺,巨蚺见到美洲豹,连忙放下我们,和美洲豹厮打起来。见此情景,李叔叔连忙抓住机会,带领我们向左边河流里的那只小船飞奔过去,在美洲豹和巨蚺分出胜负之前我们爬上了那只小船,此时此刻,我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随及,我们乘着这只小船回到了雨林入口的营地。

这次探险让我领略到了亚马逊热带雨林的神秘与惊险,轻轻的揭开了它一丝不为世人所知的面纱,但这却只是沧海一粟、冰山一角,何时我才能完全的领略它的风采呢?

马的作文 篇7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把我的宠物马---奇奇注入鸟的基因。第二天,马背竟然长出了一对又大又长的翅膀。太好了!我立刻骑上宠物马去上班。一进科学院,我的同事看见了,大呼小叫起来:“不好了!院长被外星人绑架了!”其余的人听到了,马上搬出我发明的激光炮。我大声向他们解释。他们听了个个目瞪口呆,这时一位同事提出“如果注入猴子的基因,它不是会爬树?”我马上叫我的助手把针和猴子的基因拿来,轻轻在奇奇的耳朵扎了一下。

过一天,我起来,我的宠物马竟然失踪了,我要去工作地时候发现,奇奇正在门前的树下爬来爬去,这真是太神奇了,我马上把基因马的事通知了报社记者通过媒体传播出去,我立刻成为全球知名度最高的人,晚上吃饭,我又有了以个大胆的设想。如果把基因马当做世界通用的交通工具,不是可以省下无数吨的汽油了吗?我马上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写了一篇长达一万多字的论文,题目就叫《把基因马作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可行性的分析》,小学生作文《未来的马》。可论文刚发表,又立刻有人反对。原因是:我们有飞船了,而且速度快多了,还可以遨游太空,这个能吗?我马上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了KL-JS 氧气加速剂,这种加速剂可以让马的速度变成光速,而且马的羽毛能变成氧气,只要把马的羽毛含在嘴里,不论海洋,太空,都可以随意遨游。终于我的想法和发明被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认可,基因马也就成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从此我成了宇宙名人,我的工资只比世界工资最高的地球球长少一元钱。

一天,我骑着我的奇奇基因马去火星旅游在去的路途上我在奇奇的背上只顾研究怎么让奇奇更快,没控制好方向,撞上了一颗行星,幸好我带了瞬间转移器,回到了地球,不然就惨了。

我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改进版基因马,这种基因马不但速度加快,还有自动导航功能,如果撞上行星会立刻出现保护罩来保护你,就不怕行星,这个版本发行后,基因马再次被抢购一空,这时我已经是全世界最有钱的人,我把一半的资金捐给了红十字会,这样全世界就没有穷人了。

过了几天,我接到了以个紧急通知,一颗超大的星星正在向地球飞来,如果在地球上爆炸的话,人类将不存在,可是以现在的技术还不能把超大行星完全击碎。就叫我研发武器,我接到通知,我用一天研究了一个超级武器,马上骑着奇奇去阻击超大行星,到了太空,看见行星正在飞速向我们地球驶来,我把握时机和奇奇一起发射了两枚超级导弹终于把超级行星摧毁了正在我们欢呼的时候,一颗小行星向我们飞来……

“一安,快醒醒,该上学了”哦!原来是一场梦啊!但是我相信那种基因马一定会发明出来的,一定……

马的作文 篇8

还记得电影《马达加斯加》中的斑马马蒂吗?它俏皮可爱,活泼好动,最拿手的就是凌空一跃吐水接水。它优美的身姿,灵动的步伐,尤其显目的黑白条纹衣服,让人一眼难忘。为此,我缠着爸爸利用清明假期,带我去远在30公里外的永丰生态园里一睹它的真容,我还特意为它准备了喜爱的青草呢。

车子在国道上疾速奔驰,我的心情如窗外的阳光一样明媚,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不时问爸爸到了没,爸爸嗔怪地说:“这孩子,看个斑马,比猴子还急呢!”盼望中,车子拐了弯,迎面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大门,“永丰生态园”几个大字跃入眼帘,我欢呼起来,迫不及待下来,问了保安斑马所在地,一路小跑直奔过去。

生态园的东南角,一片不算大的绿地,用白色的栏杆圈起来,外面围着不少游客,指指点点,不停拍照,不时传来一片欢笑声。我赶紧挤上去:哇,两匹可爱的斑马!一只正悠闲自在地吃着草,完全不理会游客们的热情;另一只正微微侧着头,淡定自若地注视着游客们呢!时不时眨下长睫毛的大眼睛。它们有近似普通马一样的外观,没有垂肉,典型的'特点就是其黑色的鼻子和脖子上的直鬃毛,全身都是标志性的黑白相间的条纹,身体部分的条纹比臀部窄,好像穿的是海军战士的条纹衫,比起《马达加斯加》中的斑马马蒂,显得高大稳重些。

我兴奋地从栏杆缝隙间伸进手,叫喊着,并舞动带来的青草吸引它们。正在吃草的那只斑马迟疑地抬起脑袋,竖起耳朵,甩甩短而较细的尾巴,迈着优雅的步子缓缓向我走来,毫不客气地一伸头,张开大嘴,卷起青草就咀嚼起来,此时我的心情无比激动,爸爸在旁边赶紧替我拍照留念。岂料它吃完之后,舔舔舌头,好像尝到了滋味,凑到栏杆边,抬头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像驴嘶鸣一般叫了一声,好像在说:“嗨,哥们,再来点吧!”那神情让人忍俊不禁,又不忍拒绝。我赶紧把剩余的青草全都扔给它吃,还壮着胆子,趁机摸了摸它黑白相间的花衣裳,它的身子软软的柔柔的,一动不动,任我抚摸,真是可爱而温驯极了。

时光总是那么匆忙,我们不得不返回了。在爸爸的催促声中,恋恋不舍的我一步一回头,斑马那耀眼的黑白条纹衫渐渐在视野中模糊,慢慢消失了。可爱的斑马,什么时候我能再与你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