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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繁简之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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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近代,伴随着近代中国的国势衰微与西方文化的涌入,汉字的繁简之争渐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汉字的繁简之争作文,欢迎阅读。

汉字的繁简之争作文

  汉字的繁简之争作文1

我无意参与简体字与繁体字之争。简繁之争并非是个新鲜话题,可以说它伴随着文字改革的历史。

古往今来,无论何种改革,大凡会出现三种不同意见的人,如:赞成者、反对者、中立者。反对者除去其它深层目的人,基本可定为保守者。保守意味着不冒险不激进,也意味着坐享其成。我个人对那些爱说三道四又不作为的人常敬而远之。面对改革,非人云亦云、能参透功利并负责任且有思想的反对者另当别论,视为智者。

不改革不革新社会如何进步?我不太理解那些面对传统文化死抱不放或只能照搬的惰情思维,也不理解某些人一边在熬有介事地上着网、坐着飞机汽车、并使用手机与人联络,另一边在骂骂咧咧地享受并依懒改革创新的成果;如果他们真的在坚持住传统木草屋,使用孔子周游的木车,让快马传信,阅读简牍或古书,不折不扣地坚守古人的生活,才是我真正佩服并另眼相看的人。

改革一定会遇到不少新问题,不断调整及改良是解决问题的王道。简化字是否成功,各个领域的几亿中国人天天在用,且能辨、能认、能懂、能交流,而境外国际人士也已经主动或被动地全面适应着简化字;试问,世界上有哪个国家怀疑简化字不是中文?!毋容置疑,这些由传统文字提炼出的简化字在完成着划时代的历史使命;汉字的笔划与外形这种核心造型没变,简一些笔划更便于识别、记忆和交流。况且,我们平常使用的文字当中,“简化字只是一部分,大约占7000通用字的31%;现代汉语词典收了13000多个字,简化字只占其中的17%,康熙字典47000多字,简化字只占其中的5%;另外,在简化字的总数上,其中独体简化字才482个”!不必钻牛角尖,顾全大势大局,客观且积极地看待事物发展。传统文化中《左传》曰: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而国家在汉字的基础上简化一些笔划,却这个问题那个问题的,并上升到国家文化存亡就有点小题大作了,如果中文全改成拼音字母书写,颠覆汉字方块式结构,那才叫大事!

繁简之争中两个论点要厘清,一是要不要改革?二是这些字改得合不合意?要不要改没有再争论的必要了,已经改革并实施了五六十年。改得好不好??如今争论这个问题需要阐明简化字是否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生产力;如何改进?改进中社会的接受度及成本有多少等诸多问题,建议者心里需要有本帐。仅仅说简化字“爱无心”而要求回到笔划多的繁体中去是不负责任的调侃,很容易被人理解成伪文人为引起人们关注博点个人名利;或给人留下带政治色彩倾向和瞎起哄的印象,被视为唯恐天下不乱一类。其实篆体中的爱字有多种写法,其中就有无心的写法!?如:

至于其它字就不一一列举了,那种吹毛求疵的说法除了博博眼球实则并无意义。

个人认为,一切从需要出发,需要使用繁体字的自然会削尖脑袋了解它,需要使用简化字的自然会想方设法掌握它。至于说改得不好的,说者拿出能让人欣赏的改良方案。千万别脑袋一片空白仅说恢复繁体了之。

至于港台对简化字的看法,一是关乎意识形态,带了政治色彩;另一种是使用习惯,对简化字要重新认识,自然造成交流不便。长期使用繁体字的港台及华人其一切怨言可以理解。

  汉字的繁简之争作文2

经常有人认为,继承中华文化就是要学习繁体字。例如支持繁体字的张北冥认为,“不学繁体字,谈什么中华文化”。

他们的主要论据是,简体字破坏了汉字的结构、美感、造字法。其实真正支持恢复繁体字的人,有不少都是对汉字非常热爱的人,他们对汉字的研究比常人深入,对汉字的造字、结构、意义等都比较了解,所以才能提出繁体字蕴含了中华传统文化。

首先我要说,传统汉字确实蕴含了丰富的传统文化。但是,试问又有多少人会仔细去研究这其中的文化?在中国古代的教学中,学生对传统汉字也是以识记为主,很少有人每见到一个新的汉字,就在《说文解字》中查阅。香港等地区使用繁体字,却更是常常漏洞百出,不成体统,也就是说,即使中国全面恢复了繁体字,也不能代表大家理解了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最多是让很多普通人在学字时规律性稍强一些。然而,学习传统汉字对于学习中华传统文化一定是大有裨益的。现在的中国大陆缺乏的是务实学习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的精华的态度,而不仅仅是文字。如果人们拥有了对待传统文化的虚心和正确态度,人们自然会在学习的过程中了解到繁体字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不能指望仅仅恢复繁体字就能让人们重新拾起中华文化。只有大家有了正确的传统文化态度,学习繁体字才有较大的意义,否则,它也仅仅是一种字体而已。即使恢复了繁体字,也不能认为中国人的文化素养就提高了多少,也并不会对文言文等古文的阅读起到太大的帮助作用。

有人说只有繁体字认识了才能阅读古代书籍。其实阅读古代书籍的主要障碍在语言而不是文字。转化为简体字的古典名著阅读起来并没有严重困难,也极少出现语义模糊,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所以,弘扬国学不能以弘扬传统汉字为根本,当然,我不否定要专业、深入研究古文,必须要学好繁体字,而且要十分熟悉通假字等许多文字现象。

当初进行字体简化的主要理由,就是简体字比繁体字好学。其实每一个从小长大的人都应该有体会,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学习什么的难度不能按照大人的标准来衡量。青少年或儿童学习繁体字绝对不比简体字难多少。但对于成人来说,这种简繁间的学习难易差距比较明显,简体字在成人扫盲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扫除文盲最根本的原因是教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即使使用繁体字,中国大陆也完全可以实现像现在一样的识字率。成人由于担心自己学习繁体字较为困难,一般会成为繁体汉字的反对者。

有人认为使用简体字就是叛古,有人认为简体字是隔断了中国的历史。这些都是夸大其词的。主要理由如下:被简化的字除一小部分外,均为模拟转化,并非全面改造,且总体所占比例并不大(《简化字总表》共收录两千多字,若除去模拟简化,仅有几百字)。个别字进行了整理,主要是异体字整理和字的同音合并。后者被诟病最多,但这类字所占比例也不是太大,我目前查到了216字,且其中包括了一部分本身可以通用的字。类似于“后”、“後”等字之辨,简体字并没有造成一些人说的语义上的大混乱,实际上简体字在表意上的准确度还是完全足够现代生活使用的。使用简体字的人可以比较轻松的认识很多繁体字,也可以很快学会基本的繁体字,说明了简体字和繁体字间并不存在很大的鸿沟。从简体字过度到繁体字不是很难的事。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简体字在较小字体下确实体现出了一定的清晰易辨认的优势,但优势并不大。而在较大字体(如本文的繁体字版)、书法、印刷等领域,繁体字的优美就能清晰地体现出来。

简体字由于推广时间较长,使用范围较广,且与繁体字并非完全隔绝,没有必要立即废除,且完全废除成本太高。繁体字作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绝对不能废除。在个人的生活空间中使用何种语言应成为自己的自由。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更好的宣传我们的传统文化,包括传统汉字,这样繁体字自然不会失传,而不是简单的废除简体字实行繁体字。只有让人们意识到学习繁体中文的意义,才能使学习繁体字更有意义。古代文字演变到现代,很多字的字形都经过了演变,在这个过程中都有一个自然演化的过程。由于简体字和繁体字并没有大的鸿沟,国家应该允许更大范围的语言自由,而不是废除谁独尊谁。让我们每个人自由选择简体中文或繁体中文,最后历史会回答我们的文字走向,这岂不比强行改变文字走向更有意义?

  汉字的繁简之争作文3

中国汉字简化,经历的时间不算短,直至今天,还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对简体字表极端反对态度的人,大有人在,我的确说不清他们是对是错,他们的理由好像都是“上纲”、“上线”的,以我的水平是难以判定的。不过我有直觉的感受,简体字对广大的劳动人民来说,是给予了“方便”,认起来容易,读记起来简单。对于有高深学养的人来说,哪当然是另一说法了。他们已经历了“十年寒窗”,也翻阅了“万卷诗书”,不会去计较“繁体”“简体”,写简体字对也们来说,倒显得有些不雅。例如卜一些书法家,他们提笔一挥,非挥出一个繁体字来不过隐。你一上街,一眼望去,总有几个招牌是繁体字。温州的“海关”横额,这关字也是繁体,一座大厦的高墙上也写是繁体字:“温州电视台”。这另一原因也许是书法家的老习惯关系。

更令人费解的是一些电视台,在广告上或放映电视台名称时,也使用繁体字。就我的理解,他们在国家改革开放中,要与外商或港、澳、台的老板们拉关系,做“生意”,总之,是为了“经济效益”。我当然也不太分清是非,但我记住一句人们常说的话:“不能拿原则做交易”,还有一句劝说人的话:“不能有奶别是娘”。

许多人在使用繁简字中闹了笑话。一次我在一部电视剧的画面上看到“恶人‘谷’”一块村标,我将这谷字,用小括号括上,表明它实际写的是繁体谷字,是繁体五谷的谷(抱歉我无能在这里将谷字打出繁体五谷的谷)。“恶人谷”的谷的是“山谷”“谷”,决不能用繁体“五谷”的“谷”,这同名人“黄山谷”,你不能将他写成“黄山‘谷’”(繁体谷字)。还有人将“发展”的“发”字,还原为繁体“理发”的“发”字。这就成了不伦不类的了。电影的编导们,大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在用字上闹出这样的笑话,哪怎么让人去现解呢?

谈起使用文字,我还要说几句。前几日子我又在一部电视剧中见到“某某府笫”的“第”字写的是“弟”字。我真弄不懂,书籍报刊的印刷出版,都要经过校对,难道电视剧制作不经审查校对么?在文字使用上,并不是一部两部电电视剧出问题。难道这些制作电视剧的工作人员,水平就这么低么?我倒不相信。

顺便说说:影剧中有一个规律,是否英雄人物,当他受到枪击或受其他重伤,周围的人或抱着他的亲人,没有提出立即造医院抢救,而让“伤者”尽情谈吐:“豪言壮语”或“甜言蜜语”或“悲声泪语”,观众就知道这位“可怜”的“伤者”非死不可,编导早已决定不会让他再活不去。我几十年所看过影剧电视,大多逃不出过这一规律。我说:“编导们,何苦呢?用生命去换取观众几点同情的眼泪,值得么?”就是“命中”注定要他去“死”,也可以在急救车上,或去急救的路途中,让“伤者”尽量“好好表现”,然后死掉,这样更合人性、人道。为什么非要让他原地等死呢?这多么残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