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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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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品味时尚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品味时尚作文

品味时尚作文1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品味时尚作文2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品味时尚作文3

当沾染暮色的晚风湮没最后一声虫鸣,西天的最后一朵云彩也温柔地卧进了远山,黄昏的晚钟又如期响起,悠悠向远……

喧腾了一天,静默的时光易惹遐思:为了一个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张古铜色的老脸慌转过去;为了一群纵情欢歌的红男绿女,一个烟袋锅子圈着微弱的叹息弥漫,似乎又听见何处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时尚,在新旧的冲突中逐渐变了味。谁会花时间去认识那个风华绝代美艳绝伦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来了,“国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动腰肢,声称是多少代儒学传人。一个一生都克己复礼的伟人培养出如此时尚的后辈!林妹妹化一缕香魂归逝了,悼念着“何处有香丘”;唉,都云你太痴,谁知你心衷!

喧腾是短命的别名,余秋雨如是说。在觊觎辉煌、走红的时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壮志面前,别忘了,时尚也代表着一种幼稚。新生的力量无论好坏,终是脆弱。人们在用电子邮件代替问候的同时,也失去了那妆楼禺页望的泪眼;失去了再别康桥的凄美;更不会体味那离别后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离愁。一封别书,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动,刻骨铭心。

不知何时,人们又开始热衷买雕牌洗衣粉,穿NLKE运动鞋,用拉芬洗发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时,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气味。时尚应学会包容,却不能纵容泥沙俱下。学会在交错杂陈的时刻坚持原则,我们可以让塞北的朔风吹出一部《狼图腾》,也可以让江南的柔波滋养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亦可低吟“杨柳岸,晓风残月”。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看看那黄梅戏,听听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间,在厚重与轻盈之间,驰骋、感悟。时尚,从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几斗,月一弯,梦里依稀,我变成持戟的勇士,摇着鞭丝,挺着长枪,征衫划过吁喘的前胸,让剑锋似霜花般飞舞,赚取红襟翠袖。谁成想,她竟是穿着婚纱的新娘!原来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过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绿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机呢!时尚,无处不在,随时可为。

品味时尚作文4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用简洁的文字提出问题)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

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时尚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后,照样可成为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品味时尚作文5

如今的世界,是一个多元的时代。缤纷的色彩,不断刷新我们的眼球;喧嚣的声响,不停撞击我们的耳膜。时尚服饰,一层层将我们紧紧包裹;时尚音乐,一阵阵将我们深深掩埋;时尚文化,一浪浪将我们严严覆盖。时尚风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向我们袭来,搅得我们晕头转向,不免出现迷乱,时常产生彷徨:在时尚与经典之间,我们是随波逐流,还是磐石无转?

其实,时尚的未必不经典,经典的会永远时尚。

时尚常常是率性而为,只有耐得住理性的打磨,才能铸就经典。就拿旗袍来说吧,由一袭柔软闪亮的绸缎制作而成,尊贵典雅,成为我国二三十年代的时尚服饰,从上世纪至今,无数少女与美妇对它钟爱有加,无法释怀。这样的时尚潜藏着咱们民族的气韵,它能不成为经典吗?相反,曾几何时,忽如一夜春风来,当我们一觉醒来,满大街都是染黄的头发,但今天我们仍是黄皮肤、黑头发的种族!

时尚每每是瞬时而发,只要经得起时间的淘洗,终会积淀为经典。唐三彩和宋瓷是两个具有独特的社会风貌的不同时代的人们对美的追求而创造出的不同的美:唐三彩色彩绚丽、斑斓,烘托出富有浪漫色彩的盛唐气象;而宋瓷则有另一番情韵,它典雅、精致而又素净,反映出一种超凡脱俗、纤尘不染的审美情趣。它们流行于各自的时代,却丝毫不影响它们共同成为中华民族艺术宝库中的经典。

时尚往往是顺势而为,只有挺得过潮流的冲刷,才能成为经典。在今天这个迅猛发达的信息时代,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加之青少年充满好奇与梦幻、极易为新鲜事物所动的心理特征,快餐文化铺天盖地,更有哈韩哈日之风席卷而来,这种充满刺激、激情与快感的文化生活符合争分夺秒一族的审美需求。有人因此担心汉语质朴隽永的诗意将会离我们越来越远,文学的精神家园将会日渐荒芜。我认为,我们没必要杞人忧天,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大浪淘沙,只有富有厚重质感的东西才有生命力。

时尚有时是经典的自然外现,经典应该是时尚的终结追求。

品味时尚作文6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品味时尚作文7

邓丽君的歌声如碎玉空灵,经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记忆;网络歌手的嘶吼在两个月后便销声匿迹。

红楼里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梦里的笙歌,时兴的爱情小说在一场雨后化为子虚乌有先生的轻咳。

它们都是曾经的时尚,却有的转眼成了明日黄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恒的经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余独爱以红书者。当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诚的内容,才能化为时尚经典。创新而出的作品总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让这生命力长久,仍需要不断地为其注入新的源头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谁”而横行于世。于丹的《庄子》,易中天的《三国》,都是新树立而起的文化墙,然而只是将老庄的话、刘备的语水煮一番,何可长留于大众心灵深处呢?

一切实践活动,倘若没有精神目标为动力,没有精神价值为追求,无论其表面多么轰轰烈烈,其实质还是空洞、乏味的。我以为周国平此语正道出了时尚的关键。时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点,时尚的要有存活于世的资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价值。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搬出哪一角的砖,哪一块不是时尚化为的经典?三闾大夫的行吟泽畔,柳屯田的浅吟低唱,李白的唐诗典章,数不尽的珍宝,说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时尚,难道不该向它们看齐?所以让时代的弄潮儿们不可忽视自己的价值追求,不能只满足于让大众了解那些灯红酒绿的繁华墟场里的琐事。

时尚的仍需不断创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风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问,它究竟能够走多远?如今的它,的确是众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谁的手里都炙热如火烧,可谁能够保证它在那舞台上永远丰华绝代。所以,它仍需不断向前跑,找出自己的优势,利用科技知识武装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让时尚成为永远的时尚,让岁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后,依旧光亮如初,美丽,动人。

时尚,它踏着现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朝气蓬勃。

经典,是洗去铅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

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能成为明日的经典。

品味时尚作文8

要品味时尚,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比如说,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讲坛》吧。易中天、刘心武等一批学者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读《三国》读《红楼》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手捧丛书仔细研究的老幼妇孺。可现如今呢,只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这股时尚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一样令人咋舌,这不禁让人费解,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吗?

答案是当然有。还是举个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一改北宋词坛当时文风浮华的局面,将市井俗语引用到词作之中,一时成为风尚,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不得不承认在那时,柳永的词已风尚一时,但是千年以后,柳词却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魁力,这又是为何呢?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时尚,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品味时尚作文9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品味时尚作文10

古往今来,无论在什么地方,时尚都是人们讨论的主题。纵使时尚的内容不断翻新,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之心也从未变过。但是,时尚也千差万别,不一定凡是人们追求的时尚就是好的时尚,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内涵的。

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很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如此,随后她又自己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己。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后来,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内涵,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

不过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很酷,很拉风,感觉与别人不同,实际上不过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内涵,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真正的时尚应该既能给人审美上的愉悦,又有令人深思的底蕴,从中人们能听到一种思想的呐喊,能感觉到一种精神的力量。愿你我都成为真正的时尚达人!

品味时尚作文11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