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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与称呼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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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万物,均有自己的名字,大至山川河流,小到昆虫蚂蚁。人,本是自然界中的一份子,当然也不能例外,倘若芸芸众生,均无名无号,浑沌一体,就没有界限,分不清彼此了。这就需要制定规则和秩序。为每一个生命命名,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又一个重大进步。

姓名与称呼散文

如同“山”是所有山的总称一样,人,也是人类的总称。山有大小,山各有名;人分男女,也分不同的种族。不同的种族以不同的姓氏命名,这就是“姓”最早的起源。名字的选取权在父母或父母的委托人。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取名的风俗和传统大同小异,即都是姓与名的二元结构,只不过名字的组合方式和习惯不同而已,如中国人用汉字,美国人用英语字母;中国人的名字姓在前,名在后,美国人的名字名在前,姓在后。诸如此类。

名字是用来称呼的,取名的目的就在于方便称呼。但实际生活中,除了小孩以外,成年人的名字一般只会出现在用于书写和名下之人不在场的地方。人与人见面,一般都会采用其它的替代名称。长辈对晚辈可以直呼其姓,前面加个“小“字即可;当然晚辈对长辈也可以直呼其姓,只不过要反过来在姓前加一个“老”字。亲戚之间,自然以长幼辈份不同,各喊各叫,总有分寸和规矩可循。亲戚之外,叫法就多有讲究了。比如叫老爷、大人,那是古代下人对权重势大之人的尊称,与辈份和年龄大小无关;比如叫先生,那是近代知识分子相互之间的尊称,按照字面的解释,所谓先生,意即对方比自己年长,长者为尊。但也不尽然,后来演化为一种普遍的尊称,与年龄大小并无直接关系,甚至也可以这样称呼受尊敬的知识女性,如同既可以称康熙、乾隆为老佛爷,也可以称慈禧太后为老佛爷一样。而称人为同志,则是有特定含义的,表明志同道和,有界定身份的意思。尤其在战争年代和文革期间,因为革命的需要,这样的称谓可以增强彼此之间的亲密度和信任感,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在里面。当然,这个称谓后来也泛化了,不是一个阵营、一个党派、一个单位、一个系统的人,彼此之间也可以叫同志,包括问路、登记旅馆,对陌生人和服务员都可以使用这个叫法。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入经济社会,随着社会风尚的改变,出现了一些新的叫法。使用频率最高的有某经理、某厂长、某老板、某总、某董。由于“经理”一词使用最早,被人叫得最多,以至于叫滥了,普通得再也提不起人的兴趣,所以,现在的经理们,在印制名片的时候,都要在“经理”前面加上“高级”或“副高级”的字样,非此不足以显示等级和差别。政界则普遍以官位相称,如某部长,某处长,某局长,某县长,某院长,某校长等等,叫“主任”都有些拿不出手了。办公厅主任叫主任,城改办的主任也叫主任,全国上上下下、大大小小、各行各业的办公室负责人都叫主任,不像部长、厅长、处长、行长、局长之类一听就知道此人处于何种等级。带“长”字的人,叫起来爽口,听起来够劲,而主任不仅叫着不够响亮,一听就知道是个给领导打杂干具体事务的人。所以岗位竞聘中,争抢这个职位的人相对来说都不是太多。

怎样让被称呼的人听上去心里烫热、暧和,其实这也是有学问的。于是一些人就琢磨出一个窍门来,将称呼灵活运用,比如在有局长和副局长同时在场时,就把局长和副局长分得很清,不会混淆正副,若混淆了正副,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利后果;如果没有局长在场而只有副局长在场的话,话语中,副局长的那个“副”字就会被会事的人干净利索的给拿掉。这个时候的“副”字就跟阿腴有了点瓜葛。因为被叫的人心里暧和、舒畅,所以,事情办起来相对就容易多了。

有归属、有官职的好办,没有官职却又上了一把年纪的,称呼起来就有些作难。当然也可以叫某老或老某,但假如年龄又不是很大的话,叫某老也不大合适,如若还没能老到那个地步的话,人家也未必爱听。因为谁都不希望听别人说他老。直呼老某吧,平辈之间可以,晚辈却似不宜,有不尊不敬之嫌。于是乎,便采用变通的办法,借用“师傅”或“老师”相称,不管是否师徒关系还是师生关系,反正称“师”没错。这种称谓的最大好处,是降低了自己,抬高了别人,达到了既显示自己谦虚又让人感到被尊敬的目的。

也有称呼不到位弄巧成拙的事例。如某人进餐馆,称服务女士为小姐,女士不悦,质问:谁是小姐,你搞清楚了再说!其实喊小姐并不错,错的是,如今所谓的小姐,似乎专指与发廊、按摩、KTV、洗浴一类的职业女性。这种职业其实也是一种正当的职业,只不过有人给它抹了黑,害得小姐这个名词不仅不再高雅,而且听上去似乎还有些晦气,一本正经的女人都不愿与它有染,唯恐避之不及,所以就出现了上述的尴尬事。某人知悉其中的奥妙后,下次再见到年轻女性,就改称大姐,于是对方又怒斥道:叫谁呐,我有那么老吗?搞得某人大也不是,小也不是,不知该咋称呼了。其原因在于,他没有搞清楚,这称谓其实并不只是一个静态的'名词,它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过去是红的,现在未必还是红的。不是有很多人的名字被人捧上了天,又被人抛落在地,还有一些人的名字被人打倒,又被人扶起吗?

如果一个人的名字不用替代名称也能在社会上吃得开,叫得响,并能令人产生兴奋感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算是熬成人精了。若说某人的字画,一字可值千金,一画可抵万贯,毫无疑问,这就是一名人,若打着这人的名号办事,卖膏药能畅销,开赌场能红火;小说刚写出题纲,就有出版社给你预约;文章只写了个标题,报纸就把版面给你留下;妙龄女子也会不请自到,主动往你身上靠,生怕小报记者不给你炒作。这时,名人的名字就是冬天里的一盆火,谁都愿意围上去烤一烤,暧和暧和快要冻僵的身子。

当一个人死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名字还活着。只有名字还能让人想起,曾经,有那么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说了些什么话,做了些什么事。一个小人物,能记得他的人,至多是他的亲人和生前熟知他的人。而一个大人物,记得他的,除了国人,还有属于他的那个国家,他的名字会载入史册,一代一代留传下去,永垂不朽。

当初,秦始皇一门心思想要找到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终不可得,却没有想到,是赢政这个名字让他历千秋万代而存活于世。但是,我们都知道,让赢政名冠中华的,是他开创的那个宏图大业,并非他的那个名号。后世的皇帝们此后悟出了一点什么,不再穷图长生不老,开始在乎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如唐太宗和汉武大帝,在拓疆开土、文治武功的同时,对史官笔下的文字也十分的关注,尽可能抹去不利于自身形象的污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追求青史留名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客观上,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了诸多好处。当然,能留名的人,也不全是好人,比如希特勒、东条英机,他们留给世界的,就只有战争的灾难和痛苦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