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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初一的我作文300字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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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300字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初一的我作文300字汇编5篇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1

鲁迅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我在各种资料中逐渐了解了这位被毛爷爷称为“民族魂”的人,我眼中的的他是这样的:

在《自嘲》和《有的人》里,他是一个对敌人坚决不屈服,对人民大众却甘心像牛一样俯首听命的人;在他自己的《狂人日记》里,他是一个对黑暗社会和封建礼教憎恨和反对的人;在周晔的《我的伯父鲁迅先生》里,他是一个关心劳动人民的人;在《一面》里,他是一个关心进步青年的人……

鲁迅先生还是一个非常勤奋的人。他小时候因为一次迟到,便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来鞭策自己,从此再也没迟到过。他一生为我们留下了许多部作品,像《呐喊》《野草》《朝花夕拾》《华盖集》等等,每一部作品都文笔犀利,发人深思。

鲁迅先生还认为时间重于生命,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只有利用好时间,不浪费时间,人生才不算白费。他以笔为武器与那些欺压百姓、作威作福的人战斗了一生。总之鲁迅先生是一个勤奋好学、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的少的人,憎恨反对黑暗旧社会、热爱广大老百姓的人。

没错,这就是我眼中的鲁迅先生,这不仅是我眼中的鲁迅先生,更是大家心中的鲁迅先生!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2

“哈哈哈!”看,搞笑大王又在表演了,而我又在为他苦恼了。没错,他就是最令我哭笑不得的小新。

只见他一会儿扮猴子,一会儿演大象,一会儿装兔子,把在一旁的我们逗得是哈哈大笑,肚子都快笑抽筋了。上课了,轮到他回答问题了,“小辛!”“到!”那叫回答得一个干脆,只见他昂首挺胸地站起来,但不一会儿就软成了一滩泥,因为他的回答用我们的话来说那叫一个“一塌糊涂”。而老师刚把一个问题详详细细地讲完,他就会冒出来一句:“老师,怎么写啊?”引得全班顿时哄堂大笑,而他却一脸茫然地看着大家,不知为什么。

虽然他很多时候会令人捧腹大笑,但有时又让我“恨”得牙痒痒的。

“任某某,订正完了吗?”“喂,书背完了吗?”“嘿,默完了吗?”……唉,我每次催他,他都一溜烟地跑个没影,直到上课才回来。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我费尽口舌催他,他终于开始写了,但写了连一句话都没有,又不知被什么东西给吸引了,理都不理我。只有在老师在的时候,他才会乖一点啊。

唉,这个令我哭笑不得的“徒弟”啊,什么时候才能懂事些呢!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3

提起说谎的滋味,那真可谓是酸甜苦辣、五味杂陈,什么味道都有,如果让我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可以用“先甜后苦”来形容了。

譬如说有一回,我搭公交车去姐姐家,我身上虽说带了两元签,但在回家的时候,我想,何不节约一元签呢?于是乎,在车来时,见下车的人较多,我就乘机从后门挤上了车,这招叫“浑水摸鱼”。

回家后,我向老爸炫耀了一番结果老爸不但用“降龙十八掌”狠狠打了我一顿,还扣发我当月零花钱。我本想趁这机会向老爸讨几块签,可现在却......

唉!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还有一回,那是一个狂风怒号的雨天,妈妈去上班了,爸爸应酬去了,于是我顶着巨大的压力来犯案,因为这次距上次被抓仅过去了两天,这叫“顶风作案”所有我的压力才这么大。

但是,我还是没能禁得住诱惑---电脑,作业还没做完,我就打开主机,点击网页,开始了“穿越火线”的旅程。结果我被逮个正着......

这就是说谎的滋味,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要用“先甜后苦”来形容了吧。大家可不能学我哦,否则后果自负。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4

我最喜欢的水果有葡萄、香蕉、蜜桃、还有鸭梨。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他的样子、颜色还有味道吧!

葡萄:葡萄是长在藤上的,而不是长在树上,它的样子是圆圆的,像一个小鸭蛋一样大。颜色呢?白葡萄像珍珠一样晶莹透明,而红葡萄却红的像玛瑙一样,青葡萄就想一颗绿翡翠。葡萄的味道吃起来又酸又甜,一口咬进去,那酸甜的汁立刻会滋润你的喉咙。

香蕉:香蕉是长在树上的,一般在热带雨林比较多,它的样子是长长的,弯弯的,每个都像弯弯的月芽儿一样,香蕉外皮的颜色是黄黄的,有点带青的颜色,吃起来的味道是甜甜的,咬一口,味儿很好吃。

蜜桃:蜜桃的样子是下面圆圆的,上面却尖上来,最下面还有两片叶子,桃子的`颜色就像一张脸,白里透红,看起来颜色很美,蜜桃吃起来很好吃,肉质甜美。

鸭梨:鸭梨是长在树上的,它的样子圆的,颜色绿绿的,它的皮很薄,薄的有时一碰就破,鸭梨的味道很甜,汁多,咬一口就像你喝了一碗刚用甘泉冲出来的甜水。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水果娃娃,他们不但味美,而且很好看。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 篇5

我,千变万化;我,在哪儿都不一样;我,有许多样儿!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个——不一样的我!

千变万化之一——见风使舵

上一次我叫刘思凡出来玩,那是一个下雪的“好”天气,我们就兴冲冲地来到体育馆。刘思凡来到地板砖的大台阶,碰见一个小孩在台阶上滑倒了。刘思凡捧腹大笑。我这位“损友”的机会到了!复仇时刻——我一推,他就一下子栽倒了土堆里。我哈哈大笑。刘思凡火冒三丈,我见势不妙,以超音速般跑掉了。

千变万化之二——博览群书

老爸对我要求很高,没事儿就看书。这不,习惯成自然,我爱上了书。渐渐地,我成了一只小书虫,没事儿就在书这块大饼上东啃西啃,从百页书到了千页书。现在我看的是青春作家江南的热血小说《龙族》。这本书听介绍,被誉为“全面超越《-》”呢!独乐了不如众乐乐,我把这本书的前几部借给了刘思凡,刘思凡整天给我谈故事情节。看来,这本书的魅力谁也抵不住!就连我去哪玩儿,我也带着它!

千变万化之——结束

这就是我,千变万化,爱变就变,全面超越“七十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