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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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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7篇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1

在每个班级里,人人都有一个同桌,我也不例外,我的同桌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女生。

我的同桌有一双小小的眼睛,一个扁扁的鼻子下有一个可爱的樱桃嘴。她的个子不算高,但却成了我们小伙伴之间的“焦点”。

一次,我正在打酱油是,张哿在我不小心时拍了我一下,我很生气,正要把那拍我的还回去是,没想到,他已经跑远了。我便追啦上去,原来他那么狡猾,我刚想追时,她就要快下楼了,我好不容易追上了,把她训斥了一番。突然,我那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同桌,站在了我的面前。我无语的说:“你又要干嘛了,别挡路好不好啊!”“不可能!!!”一声大叫冲我耳边袭来。我一边笑一边嘲讽的说:“为了一个不和你玩的人,你发什么神经啊!还帮他,亏你还做得出来。”我刚说完时,他犹豫了一会,便让开了。正当我又将追到她时,我那烦人的同桌,又来了。不过她是有备而来的,她双手抱着我们全班的拖把,威胁的对我说:“下次再敢眯我的话,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我彻底无语了,这就是我的同桌,脾气暴躁的同桌!

我的同桌牛吧,但是我还是希望他能改好脾气。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2

是学生就会有同桌,有的人喜欢有同桌,因为同桌可以互相借鉴作业,可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也可以互相作为自己的玩伴。有的人却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同桌,因为同桌有时候跟自己爱画界限,爱互相嫉妒。但是我觉得,同桌不论他的好与坏,都应是我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我的童桌叫王运博,他那不同常人的黑头发,真是漂亮。我每次问他用的什么洗发水,他总是不搭理我。脸上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闪一闪,长长的睫毛,向上弯,真像个小女孩。白里透红的脸蛋上挂着个“招风耳”,不知道是不是大耳朵能有特异功能。他那匀称身材,真的很帅气。

他喜欢的衣服总是让我不理解,颜色上裤子和褂子总显得那么不搭。我要在这里给他扣十分。对了我感觉对他印象不好的还有他那爱挑剔的嘴,他喜欢吃绿叶菜但是却不喜欢吃白菜。他喜欢吃苹果,但不喜欢吃桃子。你说说他是不是很气人。

在学习方面,他比我要好很多了,如果学新课,我可以一边听老师讲一边对于不懂的直接就问他,我能在课堂上就把新知识掌握了,如果你问他问得多了,他也并没有厌烦,总是说请把你不懂得问题好好想想,真不明白的写下来给我,我有空时候慢慢给你讲。我每次听完他的讲解后都是豁然开朗,佩服的对他说:“谢谢你了,”王运博却总是笑笑,什么也不说。你看吧!其实他的脾气还真的挺好。不仅学习,我们俩也能玩到一块去。我们要做一个“文武双全”的好同桌。

同学们,请珍惜你的同桌,不论他的好与坏,我觉得能当同桌本来就是一件很有缘分的事情。所以请你学习他的好,纠正他的坏。两个人共同努力,留下自己最美好的童年时光。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3

哎呀呀!我的同桌可真爱干净,尤其喜欢白色。这不,今天她又穿着那双心爱的白球鞋。

早读课好不容易结束了,同学们盼望的十分钟课间休息时间到来了。大家像往常那样,围拢在我的桌前,议论起昨晚的《战国》。

她们个个讲得唾沫横飞,我当然不甘示弱,也跟着讲起来,讲着讲着,不由自主地学着电视剧中的人物那样指手画脚,并穿插了一些夸张的动作。忽然,我句的脚下软绵绵的,连忙低头一看,这一看可真吓了我一跳,我踩住了那双白球鞋。顿时,白球鞋上留下一个黑印儿。

糟了,我和她本来是冤家,上次曾为了一件小事而和她大吵一架,从此便不再交谈。今天她绝不会放过我的。那双白球鞋上的黑印儿也仿佛在对我说:“看你怎么办?看你怎么办?”我默默地做着应变准备,周围的同学也安静下来,静待事态的发展。

出乎意料的是,同桌幽默地说:“看来我的白球鞋的‘清白’是保不住了,以后得穿黑球鞋了!”我的脸刷地红了,为了她的大度,我友好地伸出手,幽默地说:“要不我明天也穿双白球鞋,让你也踩一个黑印儿。”在同学们的欢笑声中,两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了一块。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4

从第一次坐在教室里的那一刻到现在,我有过许多同桌。现在提起他们,有的我已经淡忘了。所以,对于那些如烟的往事,我已不想再回首,只想珍惜眼前的拥有。

我现在的同桌,可以说是我很早就想认识的人。初二时,我就隐隐约约听说过她的名字,但在耳边听到的都是她的种种缺点,可我依然坚守着那份执著,期待认识她——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特殊女孩”。

我满怀期待,走上了初三的教学楼,分到这个班时,第一个映入我眼帘的就是她,那个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从来没有奢望过,更不敢想象将来我会有更进一步地认识她的一天。但现实让我不得不相信奇迹,她竟然成了全班离我最近的人!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我和她坐同桌的前几天,我不敢主动与她搭讪,只是偶尔问她一两道题,她也总是以冷漠对待我,可我还是刻意地去观察她。或许,我想证明自己曾经听到的传言只是一朵朵缥缈的云。过去,他们都说她很“另类”,甚至有人用“疯子”作为她的代名词。有人说,她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其实,只是因为她的性格与众不同,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们有共同语言是在那年深秋时开始的。

那时,我们的手都被冻伤了,她就熟练地为别人上药,有时,她会偶尔问问我需不需要,我只是淡淡地“哦”一声,随后,她就会慢慢地为我的手上药。她做事很细心,很认真,我怎么都看不出在她身上体现出的“疯”。

从上药的那一刻起,我们便开始了交谈。我发现我们有很多相同点:都喜欢用沙哑的声音模仿那些伤感的歌声;都喜欢席慕蓉的诗;都喜欢在一起八卦地谈论某人……我们都一样,一样地用一颗纯真的心走过花季的浪漫,雨季的张狂。她偶尔会向我说起她的从前,但只是轻描淡写,让我感觉似懂非懂,我也没有再继续问下去。确实她的过去令人伤神,可我却想不出怎么去安慰她,所以,总觉得自己在敷衍她。

和她坐同桌有一段时间了,我仿佛重新认识了她,那些过去的流言在她身上没有丝毫的体现。她说:“每个人的背后都有故事,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掩饰!”她还说,她曾经有一段时间的确变得令人难以接受。那是因为她在用外表来掩饰心灵深处的伤痛。我终于明白,原来,一个外表看起来无忧无虑的人,也会有脆弱的一面。

往后,闲暇之余,我总是倾听她诉说着她童话般的故事。

我一直认为,她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她有着“海纳百川”的包容,对于我的.幼稚想法,她总是微笑。我学习上碰到的难题,她会反复地给我讲解,直到我彻底理解。她说过:“朋友相处,最重要的是心与心的默契,是互相了解彼此的心,互相信任。”

我听了她的话,感触甚深,我渐渐感觉到了她身上的“人情味”。

教室外面依然不时地有关于她的传言飘过,而我的心却如此平静。或许,她的话提醒了我,让我决定和她一直手牵着手走下去。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5

我的同桌叫作杨博思,他是个爱说小话的人,所以他经常会被批评,也会被常常罚写说明,唯一对他有好感的时候就是作业疏忽没做完时,写说明的时候经常问他怎么写,所以他也有一个外号-“说明高手’’,总而言之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直不高,直到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还记得那是一节数学课,那时的课让我讨厌有烦恼,它就是分数应用题。曾老师讲完以后要求我们做练习,我看见第一题很简单就很快做了出来,但抬头一看正见同桌杨博思正埋头苦干的做着题,他绞尽脑汁都还是没做出来。就在这时我心想:“杨博思经常不专心,说不定等会曾老师要点名杨博思让他回答答案,我不如用这个机会把错误答案告诉他,说不定等会能让杨博思出个丑,这个计划多么天衣无缝呀!我于是一五一十地把先前的错误答案告诉了他,他还很高兴仿佛不知道自己蒙在鼓里,但是第二题却把我难住了我无论如何的做不出来,我顿时焦急万分,好似火要烧到我身上是的。就在这时,杨博思凑到我耳边悄悄的把第二题的答案告诉了我,我将信将疑生怕他告诉我的是错误的答案,但时间快到了,也只能相信他了。评讲时我兴奋不已希望杨博思马上出丑,但事情没我预想的那样,杨博思没有被请到,我给他说错误的答案竟然没怪我,而且还把第二题正确答案给了我,让我万分感动。

杨博思虽然很不乖,还爱说小话,但是他也有乐于助人的一面,但是他怎么都不改这些坏习惯,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这就是我的同桌-杨博思。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6

同桌,是我们在学校的时光里,陪伴我最多的人。他们有的活泼开朗,有的性格内向,还有的调皮捣蛋在与他们相处的生活中,我们体验到了无尽的快乐,变得不再孤单寂寞,而我有幸遇到了一个幽默阳光的同桌。

我的同桌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名字:方振宇。每次看到这个名字,我就会想到他为人方正,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最吸引人的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那婴儿般的脸。他是一个1米7几、120多斤的“壮士”。一般像他这个体型的人都会有一张焦黑的脸,而方振宇的脸却分外的白皙,并且白里透着淡淡的红色,不仅是颜色像婴儿的,质感也十分相似:当你用手捏捏方振宇的脸时,会觉得是摸在了一个装满了水、表面涂了一些润滑油的气球上,给人一种柔软且光滑的感觉。

方振宇不仅长相特别,性格也与常人不同。若是让我用一个词来形容他,我定会不假思索的使用“幽默”这个词啊!因为他是我见过的人中,最会带来欢乐的人了!

一次下课,我正在座位上收拾东西。突然方振宇像吃错了药似的,在我旁边大喊了一声:“我一是个大傻瓜”,正当我想安慰他,是不是早上忘了吃药的时候,他又大喊了一声:“的同桌!”我听后十分疑惑,不明白他是在说什么。可几秒钟后我就不高兴了,因为方振宇两句话连在一起就是:“我是一个大傻瓜的同桌。”而他的同桌只有我一个人,这是在骂我呀!可我当我识破他的“诡计”想要去打他时,他早就像兔子一样跑没影了。

总是不怀好意的方振宇,除了开玩笑以外,还有一个大特点,那就是邋遢,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就是他每日一变的发型了。

方振宇每天早上到校时,几乎都是一种没睡醒的模样,他的发型也像他的表情一样,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有些头发没“睡”好,只“睁开”了眼睛,然后趴在头皮这张“大床上”不肯起来;还有一些头发比较勤快,早已“站立”好了,但是还有一部分头发“起床”的动作太过猛烈,没有“站”稳,倾斜地插在头皮上。从方振宇的头发的光泽上可以看出,他已经有很长没有洗头了!每当我问起时,他都是幽幽地说一句:“我已经一个月没有洗头了。”如果你以为他的头发天天都是这样,那你就太天真了,因为他那一头乱发如同变形金刚,可以变形,而且每一次都能乱出新天际,乱出新花样来。特别是在下雨天,方振宇能免费的“烫”一个爆炸头。虽然质量和维持的时间不太长,但是足够让同学们欣赏一番了。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同桌放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的珍惜,待到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如今因为位置调整的缘故,我和方振宇分开了,现在想想,真是好怀念与他同桌的时光。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7

说起我的同桌,他有张鹅蛋脸,两颗像黑珍珠一般的小眼睛,眨呀眨;笔直的鼻梁,挺帅气的!他在我们全校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是因为他的外貌,而是他的“自恋”。

他的“自恋”可是一流的“棒”,让人自叹不如!其中最突出的还是唱歌了,一天下课,老师前脚一走,我的同桌——胡晨骏便站了起来,扭扭屁股,扭扭腰,双手握拳,闭上眼睛,开始陶醉地唱起了“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一听这变调的歌声,就知道是这个“歌王”在自娱自乐了,那噱高一百八十度的歌声,让人忍不住想“揍”他一顿。

一曲终于唱完了,他眨着眼睛,向我们“放电”,好一副“自恋”的模样。见我们有的埋头做作业,有的正在看书,对他爱理不理似的。他扭过身子,潇洒地甩了甩头,问:“难道帅哥我唱得不好听吗?掌声哪里去了?”见他如此的“自恋”,我们投去“蔑视”的目光,他才小心翼翼地坐下,还不忘说上一句:“你们真是的,白听了我的歌也不给钱,下次一定要收门票费!”

他不但唱歌“自恋”,还对自已外貌挺“自恋”的。在“六一”儿童节那天,他带来了全套“鸟叔”装备,并迫不急待穿上它,问周边的同学,“帅不帅”。一个同学笑着说:“就你那一“熊样”,笑死了!”胡晨骏生气地说:“谁说我熊样啊!长大之后,我绝对是个帅哥,还是个大明星!”听了这话,我们顿时乐疯了,大声地笑着……

你说,我的同桌“自恋”不“自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