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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高一作文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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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高一作文汇编7篇

高一作文 篇1

乔治·塞尔登曾经养过一只蟋蟀,那只蟋蟀躺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40余年过去了,那只蟋蟀依然在嘹亮地鸣叫着。叫得使人心慌,叫得使人心动,叫得使人心疼,叫得使人心碎……所有的经典都具有使人心跳不已的品质。

我们在平淡中渴望着意外,又在意外中经历着恐惧。一只生活在乡下—康涅狄格州的蟋蟀因为贪吃而不小心被挤入野餐盒中,意外地被人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多么有意思啊,一场小小的意外就改变了一只蟋蟀的生活与命运。但他与那些处心积虑地企图改变自己生活与命运的人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因为他毫无准备,猝不及防,这一切既不是他的梦想,也不是他的理想。面对陌生、神秘、繁华、忙碌的都市,他感到那样新奇、恐惧、无助。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他的名字足以证明他是一只具有较高音乐天赋的蟋蟀。因为他的名字是柴可夫斯基与李斯特两位音乐家名字的混合。这不过是作家给他贴上的醒目标识,使我们不至于将他与别的蟋蟀混同起来,其实他本人并没有那方面的自信,他最多能意识到自己是一名乡下的歌手。他为清澈的露珠欢呼,为芬芳的花朵歌唱,为寒冷与饥饿悲鸣,一切都来自他天然的情感。

柴斯特是幸运的,所有纯朴与善良的人都应该有好运气。在纽约地铁车站里,他幸运地结识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这两个“纽约佬”有相当丰富的生存经验、技能和阅历,他们熟悉都市犹如柴斯特熟悉乡下一样。乔治·塞尔登将城市人的精神及习性刻画得入木三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活脱脱就是两个纽约的居民。我们完全不用担心柴斯特会被这两个纽约佬教唆坏了,或者遭到他们的算计。塔克老鼠与亨利猫的本质不坏,他们不过是沾染了一些城里人的恶习而已。

柴斯特走进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的生活圈子,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对白利尼一家的救命之恩念念不忘,感激不尽。自己做了错事,心甘情愿接受惩罚。而他的两个好朋友却不尽然,他们具有见风使舵的本领,凡事都能找到于己有利的一面。这就是城里人与乡下人的区别,是两种文化的区别。生活在繁华都市的柴斯特不快乐,一点也不快乐,但他搞不清自己为何会郁闷、忧伤。假如柴斯特读过一首英国诗人的诗作就好了,那位诗人歌唱到:我的心呀在高原,这儿没有我的心……

柴斯特惊人的音乐天赋在一夜之间就被人们发现了,他成了一名超级演奏家。财富、荣誉、鲜花……人们所渴望的一切柴斯特都拥有了,他还奢求什么?城市难道不是投机者与冒险家的乐园吗?一不小心,柴斯特就成了名人。《纽约时报》也刊发了柴斯特的事迹。柴斯特改变了白利尼一家人的经济状况,使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脸上重新露出了纯洁的笑容。在9月,柴斯特对他的好朋友说:“我想我只是有点9月忧郁。”一切成功都没有使他获得快乐啊。他想看到炊烟、树、清澈的天空、收获的玉米……他说:“我很喜欢纽约,但是我更爱康涅狄格州。”

一只蟋蟀能走多远?一双鞋子又能走多远?乔治·塞尔登在一个夜晚路过地铁车站时听到了一声蟋蟀的鸣叫,就想起了遥远的康涅狄格州,他童年的故乡。读一读余光中、鲁迅、黑塞·希门内斯……这些经典作家关于故乡的文字,我们就知道故乡是一种什么东西了。在乡下,我听见过奶奶绵长的招魂声:魂兮,归来。一切的一切都已远逝,但这只蟋蟀却使我们找回了家的感觉。上路吧。跟着这只能找到快乐源泉的蟋蟀,走吧走吧走吧。所有获得成功、远离家乡,或生活在不幸中的人都应听听这只蟋蟀的鸣叫。惭愧,或者感动。

高一作文 篇2

曾经,祈祷着能选择一种自己的生活方式,于是我满怀希望地向跳舞伸出了双手,认为那舞动的身姿是世间最美的奇迹。

而如今,长路漫漫,又有黑夜相伴,我走在羊肠小道上,找不到方向,带着畏惧我问自己:是否还要坚持?是放弃,还是执著?是继续,还是改变?

周围的人都劝我放弃,因为镜中的我并不漂亮,即使舞姿再优美,又能怎样呢?普普通通,平庸一世。我犹豫了,难道我的梦想就将这样被断送吗?就因为那并不出众的外表?不,我不甘心,我的路还很长,我的梦还没闪光,我要用自信武装自己,一生紧握希望的手,直到感动天地。

我不知道樱花能开多久,是否值得去等候;我不知道流星能转多久,是否值得去追求;我不知道花香能待多久,是否值得去停留……但我知道,跳舞是我一生最美好的追求,值得我用一生去挽留。

于是,面对镜中的自己,我大声喊出:“拥有自信,选择去做,让青春舞动奇迹。”终于明白,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把它走完。

每每暮色笼罩大地之时,空旷的练舞房里总会留下我孤独的身影。没有老师亲临指导,只能自我摸索,希望能灵感涌动,创造一些独特的舞步。于是,随之而来的是每一次尝试后的跌倒。伴着痛,我不放弃,既然自己选择去做,就无怨无悔,因为心中还有那个不灭的追寻着的梦。

我就是一颗种子,期待着破土而出、开出艳丽花朵的那一刻;我就是一只幼鸟,盼望着羽翼丰满、翱翔于天际的那一刹;我就是一只幼蝶,等候着破蛹而出、显出绚烂身姿的那一幕。

于是,我更加努力,虽然经常被人泼冷水,经常让自己无所适从,但我都让理性主持宣判。我自信,我有勇气去做,我不再怕什么,我要舞动奇迹,这是我一生的选择。外貌并不是那么重要,关键是实力,只有实力才是为自己建立一片广阔天空的坚实基础。像那些偶像派的明星,仅仅凭借漂亮的脸蛋,只能是风靡一时,而不能存活于舞台一世。而我,就是要做那个永远舞动的天鹅。

终于,我站在了梦寐以求的舞台上,彩色的灯光在我身上流动,我以灵活和颇具特色的舞步赢得了多位专家的好评。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欢呼,呐喊,握手,拥抱……我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只能用舞姿传达我所有的感激与兴奋,奖杯在我手中也因我的成功而熠熠生辉。

我曾经选择了去做,我无悔,因为我舞动出奇迹,让梦想闪光!我会继续我的选择,通过自己的努力,闯出自己的天地,成为最美的太阳!

高一作文 篇3

在寂静的夜晚,同学们都在教室里紧张地奋斗着,我慢慢地抬起头,偷偷地伸了伸懒腰,望向那皎洁的月亮。

我发现了这颗镶嵌在黑暗天空中的明月特别耀眼、闪亮。临中秋之夜已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的心情也越来越激动。因为我日夜思念的她快回来了!

她曾经不惜代价的为我付出:在我生气时,她会不顾尊严地讨我欢笑;在我生病之际,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在我遇到困难时,她总是说“有我在,别怕!加油!”……这一点一滴足以填满浩瀚的大海,足以画满空白的画纸。可是童年时的我却毫不珍惜,视她的良苦爱心为薄雾,视她的谆谆教诲为清风,我把这满满的爱给抛出了悬崖下……

我不相信后悔之词,但现在的我却非常后悔。窗外的月亮在我苦苦思索时,仿佛消失了一点儿光,渐渐暗起来。我此时也变得和月亮般,但我还是想对她说:对不起,我长大了,我不会再像以前那么任性,我要为你做任何事,因为我爱您——我的外婆。

评语:“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诗仙李白将对朋友的思念寄托与明月,我们的碧奇也将对外婆的深挚思念寄托与皎洁圆月。没关系,曾经的任性歉疚,外婆一定能够理解,因为现在的你,已经懂得自省,并拥有一颗善良、仁爱的心灵。

高一作文 篇4

花,在盛开,十六岁的生命之花正在悄悄的绽放……

十六岁的青春门槛,我站在着犹豫着,因为我不知我该不该跨过它,因为我清楚的知道那边是怎样的旅途,我知道如果我接受了那边阳光的洗礼时,那么我接下来所面对的那些肯定会很酸,很苦,很甜,很辣。可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洗礼,因为那是疼痛的青春所抹不掉的记忆。

或许,我懂得,但是我却不能去改变,因为我们都必须长大,可是,长大真的好吗?

站在自己的星球上,我找到了小王子的身影,他就在不远处的星球上灌溉着自己心爱的玫瑰,他有着许多大人都忘记的记忆,许多大人都忘记的那个事实——我们都曾是小孩。可是许多人都在时间的诱惑中忘掉了那些美好的故事,所以小王子他问我:“为什么大人都不记得呢?”可是我却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的.这个令我也快忘记的问题。可是,这次,我也想要和他一样在自己的星球上不要长大。

可是,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我开始忘记许多的美好,那些儿时一直在我梦中反反复复出现的笑靥……

我快要不记得自己曾对着一个卡通形象大声的对爸妈说:“长大后,我也一定要成为他那样”

我快不记得小时曾因为和朋友争着要一东西时,很认真,很生气的说:“我不要再和你玩了”可是没过多久我们又手拉手去玩;

我快不记得小时因为得到一块糖而开心的又蹦又跳;

我快不记得小时的过家家;

我快不记得因为害怕陌生人的问候,而吓得大声的哭了;

我快不记得小时那些天真又美好的幻想了;

我快不记得……

所以,我开始想要找回儿时的快乐。可时间的步伐却让我不能再回去,时间的残忍,让儿时无忧无虑的我变成了现在烦劳不断的我,在青春的门槛前,我开始徘徊徘徊……

我知道,我生命之花正在开放,但是,在聆听花开的声音时,我却并不快乐,因为我想说:“十六岁,我不要长大”!

高一作文 篇5

烟,很淡,即使它会消散,但它留下过痕迹;梦,很远,即使它很虚幻,但它也给过人希望。

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在一天一天地消逝中,我已过了不长不短的16年,在这大概5840天的日子中,我努力过,我奋斗过,我成功过,我失败过,我高兴过,我心酸过……过往的种种历历在目,因为那都是我为青春留下的痕迹。虽然笑颜已失,眼泪已干,但是快乐还在,忧伤亦不忘。

我不知道明天我将变得如何,但是我不愿做今日的我,我不想总沿着青春路上的痕迹游荡,那会让我迷失自我;我不想承认我仍是一个孩子,那会让我总想赖着父母生存;我知道现实的残酷,也许在我晚年之时,父母已成白骨,我不想在那时才真正理解独立的涵义。存着这样的念想,独立心思越来越强,父母的唠叨使我心烦意乱;父母的关怀换来我的冷漠如冰。我变得不像原来的那般乖巧,因为我的转变,在父母眼中我看到了担忧,也看到了悲伤。他们的眼神使我感到内疚,我开始怀疑我的行为到底是对是错。在青春的乐章上,我找到了答案,原来我所谓的独立,诠释着另一个词“叛逆”。

我带着我叛逆的心来到大街上,漫无目的走着,我看着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走过,我猜测着,她们会是我的映射吗?我以后也会这样吗?我变得茫然,看着几个女孩的身影渐行渐远,却还能听见她们夸张的叫喊声,然后引起旁人的侧目……,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不想变成那样,因为那样的自己太不真实,把自己掩盖在化妆品下,站在镜子前能真的认清自己吗?即使能认清,那还能看到自己的的到底在想些什么吗?如果只是追求时尚的潮流,只是寻找青春的刺激,那我只能说一句“青春太廉价”。

我知道现在处于叛逆期的我没有任何资格来评价别人的过错,因为我自己也在放着处于属于青春的过错,但是我必须得明确自己的目标,我有我的理想,即使离达成理想的那天还很遥远,我也要踏着步子向它迈进。

今天的我很萎靡,我知道这只是我用来伪装青春的外壳罢了,在青春的乐章中,我懂得青春应当是小小的疯狂加上大大的阳光……

人生如过往,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我的过去终成回忆,我在青春期,如花季;我在成长,向明天迈进,我希望,在匆匆的步伐中留下脚印。

高一作文 篇6

一个企业要屹立于不败之地,唯有革新。从受访者的调查中,绝大多数人信赖老字号,但同时又建议其能不断创新,由此看来,革新对于任何品牌都是至关重要。

老字号产品受到大众欢迎,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可这又为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其是百年品牌,历史悠久吗?我想,这可能是其中一个原因吧,但最重要的是其产品的性能好,品质佳,受到广大群众的信赖,又延续的上百年,可是,这些声誉,是老祖宗在对产品一次次的研究,才最终得到的成果。由此看来,老字号产品是先辈们心血的结晶。

现如今,我们吸收先辈的精华,继承祖先的智慧,但难道代表我们应该坐吃山空吗?答案显然不是,先辈的精华我们应该加以吸收,但先辈的不足,我们更应该充分补充。众多受访者一致认为,老字号存在诸多问题,这真是给商家的一种警醒,因此,老字号产品要更进一步,一味的守旧是行不通的。

那要怎样创新呢?仅仅是喊个口号,而不做事吗?答案显然不是。首先,一个企业家要制定一系列的目标,深入考察,找对入手点,一针见血,对症下药。其次,社会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故,老字号的发展要符合当代人们的需求与理念。时代在不断变迁,众人的“老字号情怀”依靠的不是情怀营销的鳌头,而是高性价比的商品,优胜劣汰,一味地吃老本,只能被锁在死胡同。

在创新的过程中,商家也应该把信誉作为重点,众人对老字号的信赖,是百年来,每一代企业家努力的结果,所以要把这优良传统发扬光大。而不是打着老字号的旗号,推销假产品,或偷工减料,如此,这着实伤了大众的心。

革新是发展的源泉。大众创新,万象更新,让我们不断进步,注重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转变管理观念,留下优秀传统,讲求信誉,让老百姓值得信赖的老字号一代又一代的延续。

高一作文 篇7

少年听雨歌楼,红烛罗帐;中年听雨,雁断寒潭无影;待到鬓已斑斑,只任雨洒阶前,天明。一个人一生都在离别,蒋捷离别少年的浪漫与无忧,中年丧国之痛,忘宋之悲,江山易改,人心难移!人生的离别恰如秋雨打梧桐,心里难免惨惨切切,离别一个人,离别一段情感,离别曾经的自己,朝向未来的身后是离别,自己的踪迹会消散如同林清玄所说的生命的历程就是在水上写字,顺流而下,想回头寻找却已失去了痕迹。

回思风雨如晦,多年前离别老家,那块方方的田地,那一滩会冒泡的水洼,田埂上吹着草哨,随远处松涛阵阵和奏,大锅的麦粥腾腾起雾,还有屋檐下的浅浅蛛网,像泥土般亲切而可爱,一幕幕似在眼前,离别时我还站在门前的柳树旁,摸着它瘦长的身躯,细细的纹路如情结缠绕,柳丝参毛如金,抽出了嫩绿的芽,不禁潸然泪下。川端康成在离别故居之时并不在乎他的房子和财产,而是舍不得院子里的一棵开了花的树啊。我舍不得这多情的树,小时候在树下藏的蝉壳和埋的七零八落的东西都化为尘土,以前在一起玩的小伙伴也已各奔东西。我的故土,亲人,如同门前这课柳树,不算高,躯干瘦弱却满树流翠。那天我踟蹰地走了,笨拙地走着,像迷失了方向,离别似雾里的挥手告别,离去后就会有个东西叫乡愁怎么也消不去,像一棵没有年轮的树啊,永不老去。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楚辞说的一点也没有错啊,没有什么比离别更忧心,所以也没有什么比相识更开心。一切都会过去,我结识了新的朋友,心也变得活泼开朗起来。可是,离别是不会消散的,它像一支清远的笛子,总在有月亮的夜晚响起。有了过去的离别,我才明白现在的种种情感是多么珍贵,尽管今后也会有不尽的离别,也会有悲哀,但我的心也因此更加纤敏而成熟,保持最诚挚的态度去对待每一次的相遇相识,一次比一次更加令人愉悦而感动,我想这便是成长。

我想正是这句诗告诉了我离别的珍贵,幸好有离别,使我消散的记忆在每一个瞬间重现,虽然回不到从前,万物变迁早已无了痕迹,可是我却流下长长的泪水,在脑海中找寻记忆的版图,若发现一切都那么清晰,那,人间的可爱与温柔也莫过于此吧。

离别,也是一段新的开始。摒弃污浊的过去,开始崭新的未来,离别使因缘离散,处在苦难中的人,有时正是生命漫长的期盼和守望。人生得失与失意,有人选择舍弃,陶潜青年于官场鏖战多年,苦于政治失意而悲哀无奈,“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离别官场,开垦田芜,未来是光明而美好的。他活于细水长流般的恬淡之中,浮云间世事,薄于云水。

生活不是人能够选择的,随遇而安则是最好,不必太怀想。“竹影扫阶尘不动,月轮穿沼水无痕”本来也无须看看得那么重,离别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只需细细品味。有一位高僧弘一大师招待一位朋友,吃饭时只配一道咸菜,朋友问咸菜难道不是非常得咸?弘一大师只是说,咸也有咸的滋味。吃完饭后只喝了一杯白开水,朋友觉得奇怪怎么会没有茶叶,他却不明白,白开水虽淡,淡也有淡的滋味。

咸也好,淡也罢,再简单纯粹的东西也会有它独特的味道,离别,也是如此。离别,颇像品一杯苦涩的墨茶,不要一饮而尽!请慢慢地抿,汲透明纯净的茶水,自然就会淡了,但淡得唇齿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