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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高一作文汇编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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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一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高一作文汇编十篇

高一作文 篇1

不是每一只蝴蝶在汲取了鲜花的精华后就不再深情地回眸;不是每一朵浮云在目送了清风的远去后就不再痴情的守望;也不是每一个人在丑陋的外表下没有美丽的人性。

人性是美的。

诚信为人性之美

诚信的人能无条件地收获到别人对你的信赖;诚信的人永远是快乐光明没有害怕与恐惧的;诚信的人得到的总是会比不守信的人多上百倍,千倍甚至万倍。一个人树立良好的诚信能使你的心灵得到魅力的装饰。

问世间信为何物!秋沙洗月,沧海横流,诚信之人能在淘尽英雄的历史浪涛中留名青史;蒲苇时韧,磐石永坚,诚信民族终能在风口浪尖紧握日月旋转。

微笑为人性之美

微笑可将其定义为发自内心的微笑与空穴来风的微笑,而前者则可微观地看做是人性之美,暴风雨过后彩虹对大自然的笑;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亲人离别时机场上那安慰性的回眸一笑;刚从铁一样冰冷的手术台上下来的病人的一个微笑,给人都是舒畅,真实而又天真的感觉。

一间破旧的屋子;一亩钩满皱纹和蜘蛛网的亭庭;一位衣衫不整的孤寡老人,环境如此陈旧,复古甚至到诸葛亮的陋室一般,而她的嘴角微微一动,露出善良,无污染的微笑,觉得环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也许那位孤寡老人与诸葛亮一般,自己觉得不陋便不陋了。

负责为人性之美

还记得么?那位为了大巴里所有乘客的安危而不顾自己的危险处境,在自己受重伤并大量失血的情况下还为别人着想,这便是一种责任,他的责任与常人不同,他们是无私的,伟大的以及追求回报的。人们永远爱戴负责人的人,因此,他的责任受到了无数人的尊敬与敬仰,大家一起为他追悼,他的负责是全球最美的人性。

人性之美是要用心灵去感受,去探索,去发现的。人性之美人人都有,希望更多的人能发现它,抓住它并好好把握它。

人性之美,美在人心!

高一作文 篇2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因为有你,让我见识了一代绝色洛神之容颜。

“下临深潭,微风鼓浪,水石相搏,声如洪钟。”因为有你,让我畅游了千古奇景石钟山。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因为有你,让我在桃花弥漫的深处寻觅秦淮八艳李香君。

一切的一切,因为有你——你是我的眼。

彷徨着,艰涩如陷进泥沼的苦旅。是谁给了我光明,又是谁把我从沉沦中救起?在愚昧与睿智的边缘徘徊,恍若剜去双眸,我等待着被指引。是你的出现,仿佛那迷雾中闪烁的幽灯点亮我前行的路。薄荷茶靡,梨花白雨,香蜜沉沉烬如霜,幻化成弯弯杏眼的你,可曾见到这如画的美景。“夏宜急雨,有瀑布声;冬宜密雪,有碎玉声。”王禹偁有他的竹楼,而我却有你。

拥抱你的美丽,你给了我智慧的瞳仁,在万千镜像的倒影中,徘徊在藕荷月下,感受着红尘须臾,见证了沧海有泪。我体悟着在苦闷中羁旅的游子描绘的《秋声赋》,那一声“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化作满腔感叹;我游览了极尽华美的阿房宫,可那“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终究成了绝唱,在大火中付之一炬;我震撼于《五人墓碑记》中东林党人和苏州人民的英勇事迹,“死生之大,匹夫亦有重于社稷也。”的大义百世流芳。眼前的种种,都与你牵丝入扣,是你给了我“看穿”世界的眼。

细细珍藏着,每分每秒和你度过的日子,似乎总是有说不完的故事。在漫篇长调中,编织着不同的故事。我看见了那祖国的大好河山,看见了曼妙星空中绽放的美,看见了数不尽的河底恒沙。是你赋予了我看穿世界的本能,是你让我真真正正的看懂了它,这姿色百态。

午夜,风吹窗帘轻飘,在灯光下伏案的我,没有丝毫的倦色。有你的陪伴,何来乏意之说?细小的宋体字是你最美的纹身,摩挲纸页的微妙触感是最奇妙的滋味。一页一页,一行一行,你给我的双眼添加了另一种色彩。在《红与黑》最后的悲剧中,我随着瑞纳夫人的离去酸楚地流下眼泪;在《玩偶之家》娜拉的宣言中,我看到了一个女性在社会中卑微的一面;在《百年孤独》中加勒比海的沿岸,我目睹了家族的兴衰和小镇的变革。见到了太多太多,在你的帮助下,我以你为望向人生的窗口,在迈向人性光辉的彼端,是你作了我的帆。

曾几何时,我和你在这个世界里相遇,此去今年,我和你的缘分依旧在延续。我喜欢那个在我欢乐的时候说着故事的你,我喜欢那个在我悲伤时给我安慰和勇气的你,我喜欢那个始终不离不弃陪伴我的你。

书啊,你是我远眺世界的眼,带我领略这世界的丰富;书啊,你是我窥测人性的眼,带我领略复杂的内心;书啊,你是我驶向未来的眼,带我领略成功沿途的风景。

因为有你,让我看遍了世界;因为有你,让我读懂了人性;因为有你,我的世界一片绚烂!

高一作文 篇3

抬头望望天,低头看看地,这方圆之间,我们要追求、要抓取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但真正属于我们的,是胸膛中这颗不懈跳动的心。

这颗心与我们血肉相连,与我们同生同亡,它随我们的喜怒而改变节奏,以有力的脉动来昭示生命的节拍,然而正是这么重要的心却经常被人们遗落在一旁。

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让许多人的灵魂脱了节。求功名,谋钱财,双眼盯着物质生活放光,殊不知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他们的心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食品有问题了,查封;桥梁塌了,再造;动车撞了,埋掉。然后呢,再出问题,再塌,再造。心在一旁嚎叫着,但人们却给它刷上黑黑的油漆使其闭嘴,然后心陷入了无止境的沉默,任由面目一天比一天狰狞。不禁想起曹雪芹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来将相何其多,荒冢一堆草没了”,真是再精辟不过了。

我们周围每日都有风言风语,可真的要听的是我们自己心里小小的声音。它告诉我们该去何处,该行何事,该遇见何人。心是我们生来就有的一笔财富,不要让它变得廉价;心是闪耀在夜空的璀璨的星星,不要让它失去光华。

随心,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实行起来却那么困难。老庄无疑是这两个字最好的阐释。一篇《逍遥游》,一日梦蝶,骑一头老牛且行且吟,随心随性至此,倒也真洒脱得让人羡慕,不用畏惧无人赏识,不用担忧被嘲笑落魄,是金子总会发光,而心总会提供一条道路,这条路通向美好的那一端。

丢在一边的心是总能拾起来的,只要你肯,你愿意。丢在一边的心也是必须要拾起来的,因为在你入土为安以后,也只有它会陪伴你长眠地下,而失去了心的人不可称之为人,只是兽罢了。不必在意别人的目光,你只是你自己。

拾起你遗落已久的心,拍拍上面的尘土,把它埋入你坚实的胸膛。低头贴近胸膛,听听它小小的声响,因为那是最接近灵魂的地方。

高一作文 篇4

中考过后的暑假,可谓是癫狂,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完全把所有的压力抛诸脑后。时间随着我的癫狂飞快流逝着;那对我来说既期待又带一点陌生的高一迎面而来,时间越近,心就越来越难以平复。

开学第一天,我背负着繁多的日用品走进我的宿舍,看见几个同学已经在整理自己的床和清理宿舍。本来有点内向的我开始缅甸起来,总想找个机会去与他们交流。一起清理宿舍使我和舍友们慢慢熟络起来。慢步地走着,游览者陌生的校园,走进教室,看到更多的同学,我就感受到高一的美好,班主任诉说着未来的期望,但是我们却沉浸在对窗外的期望。

我的高一即有开心又有分离,开心就是认识了几个挚友,还记得与他们学习,与他们谈论,最令我难以就是与他们逃晚锻,几个人躲在柱子后面又想出去,又怕被老师抓住的.刺激;与他们在宿舍的趣事也数不胜数。其次开心的是学校的校运会,因为学校工程未完善,还没有操场,但是那些跳绳比赛等等的团体活动都令同学们和老师之间的友谊加深,也在这次小小的校运会当中得到欢乐,但必须要补充的是学校的健美操比赛实在令我哭笑不得!

分离!想到这个词我相信大家都想到就是分班,那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情,刚刚建立不久的班团体又要被拆散,那早已加深的友谊又要被疏远。虽然老师说只是分开学习,同学们又不会离开学校。但是分离总是令人不好受的!特别是宿舍里的几个挚友,到时候又要重新适应。分完班之后个个都沉浸在消极的学习氛围中,但是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同学们不得不把心思调整过来,努力的迎接考试。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美好的高一就这么过去了,迎接而来的就是高二,我想高二的学习任务会比现在更加繁重,但是有友谊的陪伴一定不会无味,反而更加令人期待!

高一作文 篇5

念往昔,忆故人,却不见,曾经许下旧约的繁华。是否,你已把过往悄悄埋葬,而我找不到,你埋葬的香丘,在何方圣地。我只是,奔波着,颓废着,落寞着。

庭前煮酒听落花,冷夜弄影不堪舞,相思又嘲离人泪,断肠又袭愁人怀。依依杨柳依依舞,阵阵冷风阵阵吹,朵朵幽花朵朵落,袅袅炊烟袅袅飘,绵绵情谊绵绵续,凄凄人儿凄凄泪,千千阙歌千千愿,幽幽帘梦幽幽怨,瓣瓣心香瓣瓣茵,习习墨香习习散,阙阙诗词阙阙香。

辗转春已尽,盛夏天不请自来。拈花一朵插鬓间,自古谁人能留春!错落在锦色年华的纷乱,掩盖刹那芳华,女儿心,原是一潭湖水,却道故人难再,待到来年春来时,圆我一场盛大的梦。

在心田插秧,种一棵名为相思的树,盛开满树的故事,枝叶葳蕤,不言落寞。在心海扬帆,行一段名叫流浪的路,沉寂沧海的风沙,风往潮起,不盼归航。

我叫非绝,我的一生,如若无她,便是悲剧。

“老爷,夫人生了,是个少爷!”

睁开惺忪的眸子,皱巴巴的容颜让我十分不适应,并没有苦,不似其他的婴儿。

“诶?少爷不哭?”产婆有些诧异。

我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床上的女子是我母亲,苍白如纸的脸色也掩不住她绝色的容颜,床单上的点点腥红更是渗人。而破门而入的英挺的中年男子便是我的父亲,他扯着母亲的手,很担心地寒暄着,便让人送我去喂养。

我出生在陌府,永远的强大世家,母亲只是一个受宠绝色的夫人,正妻永远凌驾于她的自尊上。

淡淡的檀木香充斥在身旁,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的阳光,纵横拱立的花园,上面苔藓成斑,藤萝掩映,其中微露羊肠小径,这是母亲的住所,轩竹苑。只见佳木茏葱,奇花闪灼,一带清流,渐向北边,两边飞楼插空,雕花绣槛,树杪之间,则清溪泻雪,石磴穿云,白石为栏,桥上有亭台楼阁林立。

这是陌府最豪华的地方,是母亲的住所,是父亲的恩宠,却是一切悲剧的开端。

一切都瞒不住了。母亲为我隐瞒的一切,都败露在家族人的视野中,青涩俊秀的容颜上,幽深如潭的蓝眸冰冷刺骨,如入冰锥般的可怖,张狂的红发如火,在风中摇摆,像染了血似的,可怖。

母亲在轩竹苑被以妖邪惑人的罪名火焚,有关的一切都不见踪影,唯有那一把送于我的玉箫,所谓的父亲念在旧日与母亲的情分,将仅有三岁的我逐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

我被一个隐世家族收留,收留我的人,叫做万俟,是个武功强大的高手,我敬佩他,十二年的时光悄然滑过。

季节的骤变,我爱上了一个少女,她的淡然和倔强,令我爱的义无返顾。

然而,我错了,“杀了她!用她的心脏祭奠整个家族和你的情!”万俟冰冷决绝的声音让我心中不由地抽痛。

“我不!”第一次违抗万俟的命令,是为了一个女子,我此生唯一的挚爱。

“呵,你以为她的命盘简单?她的心,我们必须要!否则,我就让她魂飞魄散!”

万俟绝不是说说而已,他有这个实力,况且,我也保护不了非菸,那个令我魂牵梦绕的女子。

可我又错了,在匕首掏出她心脏,触碰到她温润唇角的我,却没有了一吻天荒的誓言,心痛的要窒息,仿佛我的心也丢失了。我没有心了,她亦是。

叛逃了隐世家族,离开了万俟的掌控,我遇到了一个人,卫祠,他就这样出现了,因为高看我的天赋和性格,同情我的遭遇和爱情,所以传授我武功,并在我的请求下救了非菸。

我是真的爱的痛彻心扉,可是她却再也回不来了。

我终于有实力保护她了,可她却要杀我,那去笙箫,卫祠解释了一切,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心之归属。

恋她,天长地久,此生无悔。

世人道我冷漠,世人责我负心,世人念我绝情,却殊不知万劫不复只为承诺过的那一句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殊不知嗜血面具下是隐匿心底的乱世情殇

谁许你神仙游侠,与你马蹄达达;却是雪月难化,寂寞无话,青砖黛瓦听你肆意潇洒

谁许你风景如画,与你吟诗作画;却是工笔难下,韵脚难押,书写了春秋描摹你脸颊

谁许你天真无瑕,与你清烟淡茶;却是一念之差,咫尺天涯,深宫欺我纯真尔虞我诈

谁许你倾尽天下,与你并肩天涯;却是血染风华,乱世浮华,时间斑驳了沧桑泪倾洒

高一作文 篇6

夜幕降临,深邃天空中月亮散发着她清冷的光辉。远处在昏暗夜色里愈发模糊的建筑,一层水雾悄然升起。父亲的模样又在眼前浮现。那月,我是在乎的,如月般明亮的父亲,我亦是在乎的。

“干什么!你去看看你那些同学,他们都像你一样天天端着个手机玩吗?”父亲严厉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我却毫无所动。这时,父亲一个箭步冲上前来,一把扯过我手中的手机,“行!我的话你是不是都已经不在乎了?你信不信我把你手机砸烂?”父亲做势便把紧攥着的手机举起,眼睛如铜铃般瞪着,咬牙切齿的模样,使那两块咬肌清晰显露在面上。

不适时的手机提示音接连响起,仿佛也在大声求救着:“救命!救命!我不想死!”无奈,我只好回到房间,耳边仍充斥着房门外父亲低声的咒骂,对父亲的恨意也开始悄无声息的滋生。“不让我玩,我偏要玩!”我暗自想道。

趁父亲走后,我便开始翻箱倒柜找手机,谁知,没有找到我的手机,却在一本书下找到了父亲的手机,“怎么一向上班都要带的,今天又不带了?还藏得那么明显……哎,不管了,玩了再说。”

谁知,当我点亮手机屏幕后,却犹如一盆冷水浇下,把心中的热情都浇灭了。在父亲手机里的相册中,竟为我独自开了一个图册,里面满是我的照片,外出旅游,获奖,参加比赛……此刻,我的手心已渗出了密麻的汗水,我发觉我的手有些颤抖。在每一张照片中,父亲都仔细标注了时间地点。原来,他是如此的在乎我。

又回想起,父亲总爱看我英语演讲比赛的视频,即使是听不懂,也要听上十几二十遍。甚至想与我用简单的英语进行沟通。原来,在他那夹杂着口音,生疏的发音中,是如此的在乎我。仍记幼时,我趴在父亲肩头,用脸去感受父亲脸上刺硬的胡碴子,被扎疼后和父亲一起哈哈大笑……

那是父亲的生日,母亲在桌前不断询问着我们父亲的生日,实在不耐烦了,愤愤的说道:“行行!7月26,7月26!不说又不代表我们不知道!”母亲听后却咯咯笑着,“哈哈!好!以后可就轮到你们给你爸过生日了!”我不经意的一瞥,却见着了父亲已经湿润的眼角,和那微微上扬的嘴角。

在父亲高大、强硬的外表下,内心又何尝不是如那月儿般温柔呢?从不肯走进他的心灵,可当我走进了,才发现那里是如月般皎洁。

那轮明月始终照着,用它的清冷却不乏温柔的光照着。月光穿过树梢,穿过归家的人匆匆的步伐,照亮我通向父亲心灵的路。那一轮明月,和如明月般的父亲,我必然是在乎的。

高一作文 篇7

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我搭乘一辆马车前往S城。马车上除我以外还有四名乘客:三位S城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可爱的小姐。

这位小姐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女王的人。为了回应我的自我介绍,她轻声地报了一个姓——罗斯。接着我又追问她听了我的名字为何会如此惊慌,罗*小姐怯怯地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一片荒原死过人,凶手就跟您同姓,姓葛拉斯……”接着她猛地抬起头,满面通红:“您千万别见怪!”

我只好竭力安慰她,说我不会在意。这时,前面的马车夫缓缓地说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被害者是一位夫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经过那片荒原。”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气氛尴尬至极。最后,一名叫威尔逊的年轻人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我才不信什么邪。人都死了二十年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父亲是S城的警察,这样的杀人案遇到了可不止一次两次。”“哎?这么巧!我父亲也是警察,就在S城,不会是同事吧?”长着大眼睛的平克欣喜地说。“我父亲是侦探,在S城警局工作。”有着青白色死人般的皮肤的兰格幽幽地来了一句。“您呢,葛拉斯先生?”平克问我。我淡淡地笑着:“我父亲是商人,没什么特别的。”

于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尤其是我和罗*小姐。当我们俩之间的称呼终于由“您”变为“你”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车夫布莱克跳下车,对我们发表了一篇极具权威性的演讲,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恣意肆虐的大雪、苍苍茫茫的夜色以及险峻崎岖的道路,行车变得非常危险,应该在天明之前停止前进。

“那我们住哪儿?”威尔逊嚷道。

车夫布莱克一指前方一小山坡顶的别墅。“不瞒各位说,我们已经到了传说中的荒原。那座房子就是已故的卡斯维尔太太的家,已经空了整整二十年啦!”

“您是说……这就是那所凶宅?”罗*小姐颤抖着问。

“别管那么多!有地方住就行!”威尔逊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车。我只好一边安慰着罗*小姐一边往上走。

空屋比我们想像得要好得多。虽然陈旧腐朽,但顶风挡雪,车夫布莱克甚至还找到了一个破烂的马厩。我们撞开了生锈的大门,在勉强能用的壁炉里燃起几乎被蛀空的木柴。我们舒适地围坐在一起。

“那么,那个传说又是怎样?”平克问。

车夫搔了搔头发,讲述起来:“那是在二十年前,我还不满二十岁的时候……”

温泽·葛拉斯与艾琳·拉萨*相爱了。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过门婚事,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找个更好的配偶。于是,趁温泽外出经商时,葛拉斯夫人写信告诉她儿子:艾琳变心了。温泽在绝望中迎娶了另一位女子。拉萨*夫人对女儿说:温泽已有了妻室。艾琳在哭泣中由父母许配给了卡斯维尔先生。数年后,当温泽·葛拉斯先生与艾琳·卡斯维尔夫人相遇时,两人只能遥遥相望,默默流泪。卡斯维尔太太为了避免这种让人心碎的会面,劝丈夫把家搬到荒原。可温泽却追到此处,趁卡斯维尔先生带女儿外出之际,冲入别墅。他最终由爱生恨,刺死了卡斯维尔太太,然后逃离。可S城的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官却在温泽家中找到了带血的衣服。在他们揭露温泽的时候,温泽用凶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罗*小姐轻叹一口气:“多么悲惨……在那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吗?”

“是啊。”布莱克点点头,“从那以后,卡斯维尔先生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此处,永远不再返回这个伤心之地。”

于是气氛又尴尬起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窗外狂风的尖啸声。不知怎的,那风的声音竟宛如一名女子的惨叫。

雪下得大了起来,猛烈地敲打门窗。这座旧屋噼啪地发着抖,仿佛随时都要炸开似的。罗*小姐轻声叫了声“吉姆”,然后往我身边缩了缩。我们就在这种环境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我正做着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惊醒。那一刹那,我差点儿以为是卡斯维尔太太的鬼魂出现了。

我跳了起来,看见大家都醒着,并一脸惊恐。罗*小姐有点儿歇斯里底,看样子驱走睡魔的就是她了。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吉姆、吉姆!兰格先生他不见了!”我定睛一看,果然不见了那个冷漠、高瘦的年轻人。尽管我心里没底,但还是努力安慰她:“安娜,兰格先生可能只是随处逛逛。这房子可大得很呢!”

“要不这样吧,”布莱克说,“葛拉斯先生、威尔逊先生还有我一起分头找找。平克先生留下来陪这位小姐。”大家都表示赞成,可罗*小姐抓着我的手不放:“吉姆,不要丢下我。我也去。”我轻轻地把手抽出,搭在她的肩膀上:“安娜,听话,这里很危险,乖乖待在这儿”我轻吻她的耳垂,悄然低语:“到了S城,我就和你结婚。”罗*小姐执著地盯着我,莹亮如水晶的眼眸竟风平浪静,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

“走啦!”威尔逊挥挥手。

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分头寻找。我经过一扇哗哗作响的窗户,外面的一片雪白和夜空的漆黑形成强烈反差,把我吓了一跳。

我着了魔似的凝视着面前。我看到一个眼神高傲的男人和一个黑发女人,哀伤地看着我。二十多年前,是什么造成了这里的悲剧?争吵、哭泣、狂怒、惊觉……还有鲜血。

我们的寻找和叫喊毫无结果。我和威尔逊在约定的地方碰了面。我说“我和威尔逊”,是因为老布莱克已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漆黑的路口——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心脏。

罗*小姐吓得哭了起来:“同样的死法!一定是鬼魂!卡斯维尔太太和温泽——”“不,应该是兰格。”我打断她,“一定是他故意躲起来,引得我们分头行动,然后趁机行凶夺取财物。你看,布莱克先生的衣袋可是被翻过了。“可是兰格何必如此?难道他想把我们一个一个宰了然后满载财物驾驶马车扬长而去?”威尔逊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些都不知道,”我说,“才使这起惨案更加可怖。总之,我们不要再单独行动了。”

于是大家又胆战惊心地坐了下来。我点燃一支烟。恐惧还是压不倒睡意。大家又入睡了。

一个女人在黑暗中盯着我,黑色的卷发披散着,脸如纸一般惨白。“葛拉斯……”她轻唤,声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颤抖,“葛拉斯……”

当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恐惧与不详的预感再次占据我的心头。当我睁开眼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柄杀死老布莱克的匕首被拔了出来,更恐怖的是:它被转移到了平克的胸口。我这时才真正地惊恐了。到底是谁,这风雪中的杀戳者?如此残忍地杀害两条生命!是兰格吗?在这黑暗的布满灰尘的凶宅!

我再也忍受不住,大叫起来。

只剩三个人了。我们围着壁炉坐着,沉默着。

风呼啸着好像在发生在屋中暴行而咆哮。我又听见了那梦里的低吟,“葛拉斯…葛拉斯…

这所屋子似乎真的承受不住风雪了,散架一般的无力地呻吟。狂风肆虐,雪花纷飞。没有人再能平静坦然了。

“窗户没关好。”威尔逊说,“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我这才感到寒冷。“应该是在隔壁,我去看下。”他说着站起了身。我也站了起来。“我去旁边检查一下。安娜,不用怕,就在旁边。”我说。

威尔逊走到另一间屋子。风雪的巨大噪声使这里完全听不到别处的声音。风裹着雪花由一扇开着的窗冲进来。威尔逊低声骂了句,关上窗。他回身时却愣住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因为一个人举着滴血的匕首正盯着他,而那个人,竟然是——没错,就是我。

“葛拉斯……是您?”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微笑着走近:“没错,就是我,吉姆·葛拉斯,温泽·格拉斯的儿子。”“怎么……怎么会!”“你放心,在杀死你们之前我都会让你们知道死的原因。”我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甜美。“我…们?”“先是兰格,再是布莱克,再而平克,最后是你。我趁你们熟睡之际刺死兰格,藏在马厩的草堆中,却被布莱克撞见。于是我干掉了他。然后,我点燃那支特制的雪茄,让你们入睡,再杀死平克。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放过你,可你竟不听我的劝告,独自行动……”我把他逼到角落。“可是……为什么!”他绝望地大喊。

“二十年前,兰格侦探、平克警察和威尔逊警官侦破惨案,逼得温泽·葛拉斯——我的父亲自杀。我的祖父犯心脏病而死亡,祖母因痛心撞墙自尽,母亲精神失常,今年秋天刚死。他们三个,也就是你们三个的父亲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父债子偿,你们还不该死吗?“我狞笑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随身带着匕首,四处漂泊只为作个了结。现在……我终于……”我挥刀刺了下去。“住手!”一声叫喊划破黑暗,可是晚了,匕首刺进了威尔逊的心脏,他那惊惶恐惧的表情永远定格了。

我回头一看,罗*小姐站在门口,一点儿也没有慌张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是在燃尽的死灰,不能在复燃一般的绝望与平静。我顿时感到暴风雪都停住了。“我刚才在你的旅行袋中,发现了布莱克先生和平克先生的钱夹。你为了栽赃兰格先生,故意偷走了它们,不是吗?”罗*小姐冷冷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叫安娜·罗斯,我叫安娜﹒罗斯·卡斯维尔,卡斯维尔太太的女儿。我初遇你时,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我不点破,因为…我认为你是真心爱我的。”说到这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但仍然昂起头继续说,“我早已知道死亡事件的真相,却还想竭力为你寻找无罪的证据,可是——”她晃晃手中的钱夹。

这回轮到我慌乱了,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她没有看我,只是无神地望向窗外的风雪,缓缓指向门口:“我不管你怎样,赶快离开我的屋子!我不想再见到,杀人犯葛拉斯!”

我由她身边跑出门去。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看到一粒莹亮的泪珠划过她白皙的面庞。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去。残忍地风无情地割裂我皮肤,尸体般冰冷的雪在我身上融化成水,我却无知无觉。我就这样迷茫地跑了不知多久,直至跌倒在雪中。我回头看,却被这场面惊呆了——一团雄壮的火焰燃烧在山坡上,炽热的火光照亮了整个荒原。

火光中,我迷离地看到:温泽紧紧地抱着艾琳,艾琳惨白的手无力地扶在胸口的匕首上。温泽泪流满面地大喊,“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艾琳!你回来呀!不要再做卡斯维尔夫人了啊!不好吗?我要你做艾琳·葛拉斯!听见没有?葛拉斯夫人!”艾琳无神地望着正前方,哀伤地笑了:“为什么这么晚呢?温泽,你早点回来该有多好……”残酷的风雪淹没了温泽声嘶力竭的哭喊。

高一作文 篇8

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浓浓的爱中。爱体现在许多地方,这些爱如空气般存在,无时不刻地包围着我们。生活在爱中,我们应当感到幸福。也更应该去努力回报这些爱。爱,在无声中。

热水—爱寒冷的冬夜,我伏桌苦读,冷不丁打了个冷战。一旁的母亲瞧见,面带愠色地说:“多大个孩子了,还不注意点身子,冻坏了怎么办?!”说罢,起身端来一杯开水,轻轻地放在桌上,再轻轻地离去,带走一阵风。我不语,默默地笑。水雾缓缓地上升,烟消云散在整个屋子。我轻轻抿一口,一股暖流充斥在全身,学起来也更有劲头了。

一杯热水,充满着爱。抚摸—爱

一次考试失利,我大为不悦,躺在床上独自郁闷。正巧,父亲走来,坐在我身边,轻轻拭去我眼角的泪珠,轻轻地笑着,用温暖而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父亲的手指从我发际间穿过,传送着一股爱的电流。我坐起来,不再伤心,化悲痛为力量,大笑一声,和配合默契的父亲击了个掌,心情愉快而满足。一次抚摸,传递着爱。

纸巾—爱昨夜乱蹬被子,今早不幸感冒。我不得不拖着大鼻涕来上学。课堂上,调皮的风一个劲儿地往我鼻子里钻,让我难受,鼻涕吸了又吸,无济于事。一旁的同桌讪笑着递来一块纸巾,拍拍我的肩膀,指指我的鼻子,我顿时心领神会。擦之!鼻子瞬间畅通无阻,上课有精气神了。格外舒服!

一方纸巾,载满了爱。

硬币—爱接到补习班通知,下午在公园有活动课,我懒得打车,公交车伺候之。欢喜地跳上车,找到一立足之地,掏口袋付账吧。无奈扒拉小半天,楞没找到半毛钱。售票员不乐意了,让我下车。我没办法,只得作罢。这时候,边上一慈眉善目的老者走上前来,递上一枚硬币,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一枚硬币,碰撞着爱。

微笑—爱面对一道久攻未解的难题,我有些懈怠了,趴在桌子上叹气,准备放弃掉它。这时候,“巡逻”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并报以一个甜蜜的微笑。这一丝微笑如同冬日里的一抹春风,给了我无限温暖。我再次尝试着解决,哈,竟然一马平川,一帆风顺!

一抹微笑,荡漾着爱。爱在无声中,它如同饥饿时的一块面包,寒冷时的一床被子,瞌睡时的一个枕头......爱是人世间最纯净的感情,不掺任何杂质。爱,在无声中。

高一作文 篇9

广东有种英雄树,它长得很高。如果在它周围有别的树木,它一定要长得比别的树高出一段,方才罢休。据说它的花大,它的花红。仔细想想,即使花红如血,花大如轮,长在那么高的树上,伸着脖子,仰着脑袋,欣赏起来,难保一定有趣。

樟树不高,特别是它的躯干。茂茂盛盛的倒是它的枝丫,生发开来的枝丫,长到一定程度,犹如小树干那么粗壮。粗粗壮壮的枝丫,从同一个母体躯干里生发开来,四面八方,伸得远远地,繁繁密密,荫凉特大。

这是两颗树荫很大的樟树。

别的树木,容易招虫。从同一棵石榴树上,就可以捉到三四种不同的虫。花花绿绿的;屈体前进的;以叶作伪装的;密密麻麻,不易发现的;它们自己寄生在树上,还在那里养儿育女,繁衍后代,并且教唆后代如何寄生。树蛀空了,它们也还不死,而且散开去,另去物色寄生体。

樟树不招虫。这个特点,在它作为树的时候,就表现得十分充分。别的树要喷洒药水,而它却不必。其奥秘也可能是到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在树的本身,树的内里,就有一种拒虫的气味。因为这是一种有益的气味,人们就称它为香气。更难得的是,樟树将这种拒虫的香气,永久保持,至死不变。这一点,恐怕世界上任何科学制作的化妆品,都难以做到的。即使当它枝枯叶谢的时候,当它已经作为木料的时候,它的香气也永远不变,永不消失。只要这木质存在一天,虫类就怕它一天。樟树的高就高在这里,贵也贵在这里。

上海宋庆龄故居的庭前,有两颗树。有两颗荫凉大,不招虫的樟树。

故乡的樟树

前几日,我蹀躞在深南大道旁,只见榕树叶随风摇曳,纷纷坠地。这情景令我有点蹊跷,现在已是阳春三月,万物生机勃发,怎么这榕树就不识相,偏要给这欣欣向荣的春天蒙上一层幽思伤感的薄纱?此时,我不禁想起远在千里的故乡的樟树。

樟树如这南国的榕树一样,在我故乡触目皆是。春来江水绿如蓝,江畔上青草冒芽,堤岸上的樟树经过严冬积雪的考验,愈显苍翠蓊郁,可是一夜春风的吹拂下,樟叶由青翠变妃色,不待几日,肉红转成殷红。明媚春光照耀下,满树樟叶火团锦簇、流光溢彩。夜晚,春风春雨悄然飘至,殷红的樟叶开始漫天飞舞,掉落在地。翌日,天公放晴,在鸟儿的鸣叫声的催促下,我们这些小不点才睁开惺忪睡眼,大人们在樟树下扫层层覆盖的红樟叶,(因为这满地的樟叶足足可以应付半年的柴火)我们躺在厚厚的樟叶上打滚、嗅着这沁入心脾的樟香味,似喝了酒有点微醺,又似闻着法国毒药香水有点恍惚,这感觉无以言传。大个的伙伴,用红樟叶卷成一个口笛,吹着清脆原始的小曲。樟树盛装尽解,洗尽铅华,枝头新叶吐绿,樟树出落得茸茸葱秀。

火夏一到,人们不约而同聚集在郁郁如盖、丝丝荫凉的樟树底下,妇女们有的成天在那纳鞋垫、织网线,男人们偶尔在中午光着膀子来树底下坐坐。老人们摇着蒲扇,眯着凹陷的双眼正頣养迟暮之年。我们这些小孩们总喜欢缠着老爷爷听最古老的神话。我们十几个小孩喜欢牵着手围住这棵又粗又高的老樟树量圆周,可是怎么也算不出来,直到现在这棵樟树圆周有多大还是个谜。我们喜欢坐在树下,看啄木鸟一嘴一当响吃害虫。我们还喜欢用青毛毛虫吓唬胆小的女孩,每逢天晴,毛毛虫活动最活跃,都纷纷爬在树枝上啃樟叶,有时风一起,它们就措手不及地掉下来,有的拖着吐着长长的丝线垂挂在树空中,我们用竹杆把它接下来,看谁接的最多谁就赢。夏天有时连着几天的刮暴风雨,雨停后,樟树的枯枝上长出大小不一、晶莹剔透的木耳。胆大的直接爬到树上去采,胆小的则擎着一杆竹篙把新鲜的木耳捣下来。一顿美味的木耳大餐开始时总会受到大人们的嘉奖。

秋天,别的树都已落光了叶,唯独樟树满目青翠,生机依然。大人们也不来了,我们这些小孩还在树下丢沙包、踢毯子,玩各种各样的游戏。

寒冬来临,正是樟子成熟时,黑油油、沉甸甸的樟子挂满枝头,喜鹊叫得正欢。有一种不知名的鸟专吃樟子,吃进去后拉出光滑的樟子。记得大人们都捡樟子去供销社卖,樟子成为许多人竞相采摘的东西,有的人家还将晒干的樟子炒着吃,据说别有一番滋味。那时,好多人家正是靠这樟子渡过艰难的岁月。自我懂事后就不见有人再去采摘那樟子了。现在,故乡被评为千年古村,辟为旅游之地,这棵古樟成了游客观瞻的一景。

冬去春来,年复一年,故乡的樟树在诉说沧桑岁月。如今,老爷爷作古了,当年在古樟下嬉戏的稚子都各奔前程了。我这个漂泊游子想念着这棵古老的樟树,多想偎依在它身边,追忆那逝水的年华,端详那看不厌的风韵,谛听那不老的传说。

高一作文 篇10

每当我花钱时,我总会想起数学老师,我永远都忘不了那节课。

上学期的一节数学课上课铃声响过之后,数学老师大踏步走进教室,在讲台前站定了。他的双眼迅速地扫了一下兴奋得不安分的站起来吵个不停的同学,眼睛里流露出他此时由心里发出的难过的神情。无意间,他的双眼瞄到讲台上的一张两毛钱的人民币,一张钉满订书钉的人民币。他拿起这张人民币,紧紧地盯着,默站了一会儿,似乎在想什么。

谁干的?数学老师指着钉满了订书钉的两毛钱严肃地问。全班同学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安静地坐好了。刚才还是人声鼎沸的教室霎时间变得鸦雀无声,连同学们呼吸时发出的细微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这是谁干的?老师生气地重复了刚才的话。同学们依旧鸦雀无声,一张张带着紧闭的口的脸上露出无辜的表情。因为他们确实不知道是谁干的,干这件事的人也觉得不以为然,没有承认。事情的经过我却看得一清二楚,只是不想说出来而已。

那两毛钱是在上午时有个同学在教室里捡到的,可能是因为钱少,失主觉得无所谓,没有去认领;也有可能是别人故意丢到地上的。那位好心的同学把两毛钱放到讲台上,直到下午都没有人领回去,当然不会有人去领的,两毛钱而已,买糖也不甜。下午数学课上课前二十分钟,教室里没有多少人。我前面桌的那个调皮的男生走到讲台前玩弄起那张两毛钱人民币,并把它撕断了。他回到自己的座位拿出订书机去钉那两毛钱。随着咔嚓咔嚓的一片响声后,那张两毛钱钉满了钉子,最后被他丢弃在讲台上。

数学老师一边小心翼翼地把钉子一个个从钱币上拆下来,一边沉重地说:我的同学们,这两毛钱,这张钱币上印有我们国家的国徽啊!他忽然像是被什么哽住了,一滴泪珠在他发红的眼眶里闪烁着,像被烈火烧得沸腾的水一样在眼里滚动着,快要掉下来了。他接着说: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人民币,对待我们的国徽的?两毛钱虽少,但也是劳动者用汗水换来的!现在社会的你们花钱容易赚钱难啊!你们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你们父母用汗水换来的,你们又有谁能体会他们的辛苦?你们把两毛钱弄成这样,把钉子钉在国徽上,不是侮辱了中国吗?

数学老师讲的这番话,使我很震惊。看着窗外飞过的小鸟,天上飘飞的白云,迎面吹来的清风,随风摇曳的绿草,在今天都变得非常沉重,它们好像在思考着什么。而我的心此时也变得异常沉重。

我想如果我当时阻止了那个调皮男生的行为,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了。但我又想即使我阻止了他一个人,也阻止不了其他人啊。不懂得珍惜劳动成果,不尊重祖国与劳动者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有多少人认为自己赚来的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有多少人认为一两毛钱这样的散钱留着也没用?但又有多少人知道每一张人民币上都印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