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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一百五十六 起重光作噩正月,尽阏逢困敦三月,凡三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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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宗法天备道纯德茂功仁文哲武圣睿恭孝皇帝

宋纪一百五十六 起重光作噩正月,尽阏逢困敦三月,凡三年有奇

嘉泰元年金泰和元年

春,正月,戊午,申严福建科盐之禁。

壬戌,谢深甫等荐士二十有五人,诏籍名中书,以待选擢。

丁卯,命路钤按阅诸州兵士,毋受馈遗及擅招军,违者置诸法。

己巳,金太府监孙复言:“方今在仕者三万七千馀人,而门荫补叙居三之二。诸司待阙,动至累年,盖由补荫猥多,流品混淆,本末相舛。至于进纳之人,既无劳绩,又非科第,而亦荫子孙,无所分别。欲流之清,必澄其源。”金主然之,诏更定荫叙法。

金尚书省奏杖式轻细,民不知畏,请用大杖;诏不许过五分。

庚午,以葛邲配享光宗庙庭。

金主如长春宫春水。辛未,金主以方春,禁杀食胎兔,犯者罪之,告者赏之。

甲戌,金初命文武官职至三品者,许赠其祖。

二月,戊子,诏诸州访求明历之士。

壬辰,开资善堂,以秘书郎娄机兼小学教授。机以累朝事亲、修身、治国、爱民四事手书以献。

癸巳,修《光宗实录》。

言者称:“四川制置司遇类省试年分,仿礼部附试学官,许有出身人具所业赴制置司陈乞,委有出身通判或教授看详。”蜀人试教官自此始。

丁未,金主还都。金主尝与司空襄言秋山之乐,意将有事于春蒐也,顾视平章政事张万公,万公曰:“动何如静?”金主改容而止。

三月,丙寅,雨雪雨雹。

戊辰,颁《庆元宽恤诏令》、《役法撮要》。

丁丑,金更定镇、防千户、穆昆放老入除格。

戊寅,行都大火,四日乃灭,焚居民五万三千馀家。帝下诏罪己,避殿,减膳,命临安府察奸民纵火者,罪以军法;出内府钱十六万,米六万馀斛,赐被火之家。

金内侍李新喜有宠用事,借大兴府妓乐,知大兴府事完颜承拒不与,新喜惭。金主闻而嘉之。豪民与人争种稻水利,不直,厚赂左宣徽使李仁惠,使人属承晖。承晖杖豪民而遣之,谓其人曰:“此可以报宣徽也。”承晖先为提刑,豪猾屏迹,及尹京,尤以刚正称,而权贵多不悦。寻罢,以赫合哩执中代之。

是春,以和州防御使姜特立为宁远军节度使。

夏,四月,辛卯,诏曰;“风俗侈靡,日甚一日,服食器用,无复差等。今被焚之馀,其令官民,营造室屋,一遵制度,务从简朴,销金铺翠,毋得服用。今以宫中所有,焚之通衢。中外士庶,令有司严立禁防,贵近之家,尤当遵奉。苟违斯令,必罚无赦!”

龙州蕃部寇边。先是龙州蕃人常至浊水寨互市,寨有豪民,受而储之。及苏肃之知龙州,以豪民擅利,乃罪而移之,自是蕃人盐、粮、米、茶之属,皆不可得。奸民李蒙大,以作过窜入龙州蕃部,诱之入寇。四川制置司以闻,诏遣官军讨之。

戊戌,以潜邸为开元宫。

甲辰,金谕:“契丹人户累经签军立功者,官赏恩例与女真人同,仍许养马、为吏。”知大兴府事赫舍哩执中格诏不下,金主责之曰:“汝虽意在防闲,而不知朝廷自有定格。自今勿复如此烦碎生事也。”乃下诏行之。

五月,甲寅,金主击球于临武殿,令都民纵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