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学之史部 > 史记 > 《清史稿》卷四十九 志二十四

《清史稿》卷四十九 志二十四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1.82W 次

◎时宪五

《清史稿》卷四十九 志二十四

康熙甲子元法下

月食用数

朔策二十九日五三0五九三。

望策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太阳平行,朔策一十万四千七百八十四秒,小馀三0四三二四。

太阳引数,朔策一十万四千七百七十九秒,小馀三五八八六五。

太阴引数,朔策九万二千九百四十秒,小馀二四八五九。

太阴交周,朔策十一万0四百十四秒,小馀0一六五七四。

太阳平行,望策十四度三十三分十二秒0九微。

太阳引数,望策十四度三十三分0九秒四十一微。

太阴引数,望策六宫十二度五十四分三十秒0七微。

太阴交周,望策六宫十五度二十分0七秒。

太阳一小时平行一百四十七秒,小馀八四七一0四九。

太阳一小时引数一百四十七秒,小馀八四0一二七。

太阴一小时引数一千九百五十九秒,小馀七四七六五四二。

太阴一小时交周一千九百八十四秒,小馀四0二五四九。

月距日一小时平行一千八百二十八秒,小馀六一二一一0八。

太阳光分半径六百三十七。

太阴实半径二十七。

地半径一百。

太阳最高距地一千0十七万九千二百0八,与地半径之比例,为十一万六千二百。

太阴最高距地一千0十七万二千五百,与地半径之比例,为五千八百一十六。

朔应二十六日三八五二六六六。

首朔太阳平行应初宫二十六度二十分四十二秒五十七微。

首朔太阳引数应初宫十九度一十分二十七秒二十一微。

首朔太阴引数应九宫十八度三十四分二十六秒十六微。

首朔太阴交周应六宫初度三十分五十五秒十四微,馀见日躔、月离。

推月食法

求天正冬至,同日躔。

求纪日,以天正冬至日数加一日,得纪日。

求首朔,先求得积日同月离。置积日减朔应,得通朔。上考则加。以朔策除之,得数加一为积朔。馀数转减朔策为首朔。上考则除得之数即积朔,不用加一。馀数即首朔,不用转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