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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周 礼·秋官司寇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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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

《周礼》周 礼·秋官司寇第五

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师,下大夫四人。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主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县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讶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剌,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厉,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六人。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司隶,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隶,百有二十人。

蛮隶,百有二十人。

闽隶,百有二十人。

夷隶,百有二十人。

貉隶,百有二十人。

布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杀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庐氏,下士六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二人。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闾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翨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柞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

薙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壶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衔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

小行人,下大夫四人。

司仪,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环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讶,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货贿,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朝大夫,每国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家士亦如之。

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以圆土聚教罢民,凡害人者,寘之圆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之,其能改者,反于中国,不齿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圆土者杀。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则宥而舍之。以肺石达穷民,凡远近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大祭祀,奉犬牲;若祀五帝,则戒之日,莅誓百官,戒于百族。及纳亨,前王祭之日,亦如之。奉其明水火。凡朝觐、会同,前王,大丧亦如之。大军旅,莅戮于社。凡邦之大事,使其属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