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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学校2017年三月三放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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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三月三,广西多个世代居住民族会以祭祖、对歌、斗鸡、唱春牛等不同方式欢度“三月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放假通知,供大家参考。

壮族学校2017年三月三放假通知

  壮族学校2017年三月三放假通知【1】

各位老师、同学:

“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返校时间:

住校生于4月4日晚修前返校;走读、半走读生于4月5日8:00前返校,望周知。

实验学校

2017年3月20日

  壮族学校2017年三月三放假通知【2】

各学部:

2017年“壮族三月三”即将来临,根据学院放假通知精神,2017年“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为了使同学们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节假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部分团委要组织所属各专业班级在放假前开一次班会,并向学生传达以下要求:

1、各学部、各班级要加强民族节庆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并服从学院教学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

2、放假前,请各位同学把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用品、贵重物品妥善处置好,不可随意丢放或托付他人;做一次全面的安全卫生大检查。宿舍内不留宿他人,注意宿舍防盗、防火,杜绝违章使用明火、电器,外出要关窗、将暗锁、挂锁锁好并关闭电源,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假期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活动。“壮族三月三”期间需离开南宁市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校。

4、不要擅自外出旅游和到江、河、湖、海等自然水域游泳。外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最好结伴而行;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纠纷。

5、发现治安问题要及时报保卫部门并同时报学院党政办公室,紧急情况可同时拨打110(公安报警)或119(火警)。西大武装保卫部(处)值班电话:3235110;学院保卫科值班电话:3223332;水电24小时值班电话:3238505。

二、各班班主任要在4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必须将本班离开南宁市的学生名单、每个人的去向、联系电话及留校名单(附件1)交到各学部分团委,各学部分团委将本学部离校留校人数(附件2)汇总并在4月16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报到学生管理中心学生管理科。

三、各学部要确保201X年4月22日的到课率,要求全体学生必须于201X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返校,2014级参照晚自习安排进行晚自习,届时各班自行检查人数并将人数报到各学部分团委。

四、各学部分团委于4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本学部学生返校情况报(附件4)学生管理中心学生管理科;同时在24小时内实时掌控未到校学生名单(附件3),并对这类学生进行跟踪,及时与家长反馈沟通。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各学部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的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壮族学校2017年三月三放假通知【3】

校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有关放假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清明、三月三放假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请各部门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并于201X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点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通过OA电子邮件报送至学校办公室综合科傅爽老师处。保卫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