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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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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爱护群众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群众和返乡流动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1】

为贯彻落实好长县办[2017]2号关于《长沙县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定于1月20日,组织全体机关和村(居)干部到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春节慰问活动,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慰问时间

定于2017年1月20日,时间1天;08:00至08:30领取慰问物资和资金,08:30至17:30组织入户慰问活动。

二、资金安排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74万元,其中用于敬老院慰问3万元,优抚对象座谈会资金1万元(拟用于特殊优抚对象的慰问),村(居)困难群众慰问金70万元;经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村组核实、党委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备案和公示后,拟对全镇380户一般困难家庭、91户中度困难家庭、54户重度困难家庭和96户优抚对象进行春节慰问,共计慰问金68.4万元(含市领导慰问对象2人,不含1名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4000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人员分工

此次慰问活动的人员由机关和村(居)干部组成,原则上以联村干部为主体,人数较少的单位抽调部分机关干部进行补充,具体人员分组见附件(3)。

各党政领导对所联点村(居)的慰问工作负总责;组长具体负责联点村(居)的人员分组、协调和慰问金的管理与分配等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慰问活动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及相关情况的处置;财政所相关人员负责慰问资金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四、组织程序

慰问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部署。召开慰问活动安排部署会,下发慰问人员名册和慰问物资安排表,并明确人员分组和工作职责。

2、领取物资。由各慰问活动小组的组长负责,分别到财政所、社会事务办领取本组的慰问金和慰问物资。

3、人员分组。到各联点村(居)后,由组长负责先对人员进行分组,每组不少于2人(其中1名机关干部、1名村干部);同时,明确慰问人数,分配好慰问资金和物资,并提出相关纪律要求。

4、入户慰问。严格按照分组,镇村干部一起逐户上门进行慰问,要认真落实县委“四个严禁”(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严禁将慰问资金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并自觉做到“四要”。

5、汇总资料。慰问结束后,要及时将慰问对象签名的慰问金发放表册交给本组组长,拍摄的照片统一拷贝给本村(居)民政专干;各慰问活动的组长要及时将联点村(居)的发放表册上交到社会事务办进行汇总,并督促各村(居)民政专干及时将照片进行分类、汇总后于次日下班前上报给社会事务办。

五、相关要求

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一张照片,照片先交所在村(居)民政专干,由村(居)进行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各村(居)慰问名册统一由镇社会事务办打印盖章,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上户时要做到“四要”:

(一)要核实慰问对象。慰问时要了解慰问对象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慰问对象分类和标准是否准确。

(二)要当面点清钱物。上户慰问人员要明确告知慰问对象慰问金数额,由本人确认后在领款人一栏内签名,并要求慰问对象当面点清慰问金。

(三)要核对联系方式。慰问人员要请慰问对象核对并确认发放表中所留电话号码是否准确;原则上要留慰问对象本人的联系电话,如果慰问对象本人没联系电话的可以留其他家庭成员的电话

(四)要告知慰问情况。如果不是慰问对象本人而是由家庭成员领取慰问金的,要叮嘱代领人转告慰问对象本人,要让慰问对象清楚慰问金数量和干部送达情况。

  【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2】

让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安宁”的春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2017年春节期间,集中开展“送温暖·迎新春”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17年1月下旬—2月上旬。

二、慰问对象

1.重点慰问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建卡贫困户、残疾户、“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人员、空巢老人、城乡孤困儿童、贫困党员、困难职工及离退休干部、困难农民工、受灾困难群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等14类人群。

2.发放轮椅和手杖。经统计残疾人轮椅需求人数为45人,手杖需求人数为33人,腋拐需求人数为10人,共计88人。

3.慰问节日值班人员。主要包括消防、武警、交警、环卫工人等部门和单位值班人员。

三、牵头部门

城乡低保(28人)、困难优抚(56人)、农村五保(14人)、残疾人(28人)、三无人员(17人)、空巢老人(6人)、城乡孤困儿童(19人)、受灾困难群众(70人)、残疾人轮椅及手杖(88人)等由民政办牵头;

建卡贫困户、困难农民工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

贫困党员(29人)由镇组织办牵头;

困难职工及离退休干部由镇工会牵头;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由镇计生办牵头;

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由镇统战委员牵头。

四、慰问经费

以上14类人群每户慰问金为300元或相当于300元的物资;

1.重点慰问对象资金从民政办困难群众送温暖补助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中列支;

2.残疾人轮椅、手杖、腋拐需求人数共计88人,由民政办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专项资金中进行统一购买发放,轮椅和手杖经初步测算需资金4.2万元;

3.慰问消防、武警、交警等值班人员资金从优抚临时补助经费中列支。

所需经费经初步测算共计25.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民政办负责筹集。

五、慰问要求

1、领导干部带头访贫问苦。全镇各级干部要立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积极开展察民情、送温暖”活动,带着真感情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原则上镇班子成员走访慰问不少于5户,其余镇干部及村(居)干部走访慰问不少于2户。各级干部要把走访慰问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情、扶贫帮困的过程,切实关心群众冷暖,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按时报送慰问名单。各站办所在1月28日前将慰问名单及账号(电子版)汇总传到民政办负责人杜桂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