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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明节系列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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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下面是本站网为大家整理提供的系列活动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清明节系列活动通知

  2017年清明节系列活动通知【第1篇】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及各文明单位:

201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团结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建设精神家园,实现中国梦。按照中央及省市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总体部署,现就清明节期间全区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的主题,慎终追远,引导人们在缅怀先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坚持理论自觉、道路自觉和制度自觉,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以中华经典诗文吟诵、新创诗歌朗诵、重温革命先烈的红色箴言等形式,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为主题的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激励广大学生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2、广泛开展“中华英烈凭吊周”活动。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为主题,利用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集中组织干部群众开展“中华英烈凭吊周”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学生到烈士陵园祭奠、扫墓,举行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引导广大学生继承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

3、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武汉文明网“网上祭英烈”活动,发动广大网民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祭先烈网上征文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

4、广泛开展清明节民俗文化活动。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举办具有中华传统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体验节日民俗、感受传统美德。

  三、有关要求

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良好时机。各街道各部门及文明单位要把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实施。要把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与“学习贯彻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与“学雷锋、三关爱志愿服务”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如倡导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同时,祭奠活动要做到简朴大方,文明祭扫,不燃放鞭炮,不要铺张浪费,确保安全。要充分利用板报、墙报、简报、宣传栏、公益广告、网络等多种媒体,多侧面、多角度地倡导厚养薄葬,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活动,形成浓厚的节日氛围。

各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情况(附图片),请于201X年4月10日前报区文明办。

  2017年清明节系列活动通知【第2篇】

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是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慎终追远的日子。为了祭奠革命烈士,缅怀先烈丰功伟绩,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彭阳,在全市率先脱贫摘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按照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扫墓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任山河烈士陵园

  二、参加人员

在家的县级领导;县直各部门(单位)、白阳镇、古城镇干部职工;县城各中小学及古城中学、古城镇小学部分师生和附近村组群众代表。(参加活动人数见附表)

  三、主持人

政府副县长 张小霞

  四、活动议程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献花篮5个。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武装部(奏《军乐献花曲》)。

第三项:向烈士行三鞠躬礼。

第四项:共产党员代表发言。

第五项:共青团员代表发言

第六项: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第七项: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少波致辞。

第八项: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及干部群众参加纪念馆开馆仪式、四大机关领导为纪念馆揭牌、参观展厅。

  五、会场设置

1. 在烈士陵园两侧悬挂两个条幅:

左:继承先烈遗志 弘扬革命精神

右:坚持脱贫统领 加快小康进程

2. 本着节约从简原则,适当摆放花木盆景。

  六、责任分工

清明祭扫活动主办单位:县委、政府;承办单位:民政局。

1. 县委办协调参加祭扫活动县级领导,审定领导致辞。

2. 政府办负责起草活动主持词;安排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统一乘车,祭扫当天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活动结束后统一送回;负责通知各部门、有关乡镇参加清明祭扫活动人员。

3. 组织部负责落实党员代表发言。

4. 宣传部起草领导致辞,联系县电视台、网站做好宣传报道。

5. 县民政局负责祭扫活动的总体协调联络;负责活动议程各环节的组织衔接工作,组织安排活动现场人员站位,负责领导参观展厅活动事宜;并负责采购花篮5个,盆景木质花20盆,制作横幅两条、准备党旗一面,租用大巴车2辆(40座以上),并负责卫生清洁等。

6. 县文广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并于9:30前调试完毕。

7. 县教体局负责本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学校参加祭扫活动组织协调,参加活动学生在学校统一乘车于10:00前到达烈士陵园。

8. 县公安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交通疏导,指挥县城到达烈士陵园交通、现场车辆停位,并协调组织武警战士16名,9:00准时到达烈士陵园。

9. 财政局安排清明祭扫活动经费。

10. 团县委负责落实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11. 供电局负责清明祭扫活动的电力保障。

  七、相关要求

1. 相关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着正装、素装准时参加,学生统一着校服(少先队员需系红领巾),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

2.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人数于上午9:30前在行政中心广场前统一乘车前往任山河烈士陵园,发改、教体、农林、水务、交通等30人以上部门(单位)自行备车统一前往烈士陵园,其它单位视情况自备车辆前往。全体祭奠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3. 各部门(单位)、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扫墓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全民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成效。

4.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本着自愿原则开展捐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