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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的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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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开展困难对象就业援助活动,对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的活动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的活动总结

  【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的活动总结1】

近日,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以及“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已悄然启动。作为每年就业工作的开局大事,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已走过了14个年头。据悉,仅2015年一年上海获得就业援助的各类困难对象就达2000余名。

今年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仍然由伤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残疾人联合会共同联手,重点帮扶对象包括: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和认定后尚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以及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征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在援助月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紧密围绕援助对象的个性特点和就业需求,在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指导,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同时,通过开展政策宣讲、调查走访、组织现场招聘等活动,对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介、见习培训、普法宣传、就业创业指导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

对于活动期间未能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就业援助方案,登记备案并纳入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确保在不挑不拣的基础上,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的三个月内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在认定后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

  【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的活动总结2】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1月19日,人社部与中国残联在四川省召开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全国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主题是“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目标是“宣传到位、走访到位、帮扶到位”。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信长星副部长指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守牢民生底线基本要求的重要内容,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就业援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活动期间要集中开展服务,并在总结就业援助月活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常规化、长效化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实现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帮扶、精准帮扶。信长星副部长要求,搞好就业援助月活动,一是要落实和完善帮扶政策,地方要在细化政策、整合政策、发挥政策综合效应以及宣传政策上下功夫;二是要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针对其具体困难,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扶措施。三是要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有效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援助月活动。最后,信长星副部长提出,希望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增强自信心,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实现就业创业。他还特别强调基层就业服务机构要适应新情况,有效运用互联网+等新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更好地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

程凯副理事长要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人社部门合作,积极参与就业援助月活动,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摸底,确定帮扶对象。要在真情扶助上下功夫,走到未就业残疾人身边,想方设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积累经验,完善制度,形成残疾人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活动期间,全国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摸清人员底数和实际情况;进行实名登记,掌握就业需求;根据不同对象分别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在此基础上,开展跟踪问效,搞好后续援助服务。

近10多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了日常援助和集中援助相结合、定期援助与不定期援助相结合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1700多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特别是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集中力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已经成为全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的一个品牌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