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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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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活动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可以对一个活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7篇)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1

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创新帮扶工作品牌,发挥工会帮扶资金的最大效能,真正为特困职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金秋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宝总工发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全县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8月初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1、普惠性帮扶对象是户籍在XX县、且在XX地区上学,建立了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国家统一招生的被一、二、三批本科及大学专科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家庭子女。

2、一次性帮扶对象必须是考入高等院校的一本学生,并且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三、具体实施计划

在多年开展"金秋爱心助学"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求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计划分为普惠性帮扶和一次性帮扶。普惠性帮扶是对在困难职工帮扶档案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助学帮扶。对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积极争取省、市一次性帮扶及精准帮扶,一次性帮扶5000元。

四、救助程序

1、普惠性帮扶:符合帮扶条件的工会组织关系在本县的困难企业职工,携带子女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困难申请等到所在企业工会领取XX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补助申报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如实填写,在申报表上粘贴照片,单位工会初审张榜公布,父母双方单位在困难申请、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按隶属关系由所在镇工会或工委审查。困难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工会录入本单位电子档案系统,纸质档案随其他资料一并由基层工会于8月20 日前上报县总工会审定。农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镇工会领取"金秋助学"申请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提供所需资料、证明交予镇工会审定,统一上报县总工会。

2、一次性帮扶:帮扶对象的证明材料除上述普惠性帮扶要求的资料外还需单位公示照片和报告表、《XX省总工会"金秋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活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三)。请务必于8月8日前报县总工会。

3、对已获得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资助的,县总工会不再救助。

五、活动要求

1、按照"依档施救"的原则。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工作,科学合理的制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加大对农民工子女的帮扶力度,努力实现帮扶系统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全覆盖、不遗漏。

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帮扶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开展优势企业帮扶困难企业职工子女,劳模结对帮扶、冠名助学、社会助学、捐赠学习用品等活动。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地方和产业工会及企业的助学配套力度,力求在帮扶形式、措施及标准上有实质性的突破。

3、严格审核标准,规范工作档案。全县各级工会要按照"依档施救"的原则,严格审核标准,不得随意扩大帮扶范围,不得优亲厚友,不得重复帮扶,对于助学活动确定助学的对象要在单位进行公示。要严格按标准建立完善纸质和电子档案,及时将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资料录入纸质及电子档案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录入并上报帮扶信息,同时要做好助学活动资料归档工作。救助过程中若出现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工会助学举措,不断增强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会助学的社会氛围。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2

为弘扬慈善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人人关心并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20xx年7-8月,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在市区联合开展“慈善助学·金秋圆梦”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帮助20xx年度考取大学的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克服暂时困难,顺利入学。

一、活动时间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 参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爱辉区户籍的孤儿、城乡特困、城乡低保、残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救助标准: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救助资金预算15万元,由XX市慈善总会和华泰地产集团两方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费用。

四、申报及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慈善协会报名,并填写《XX市20xx年“慈善助学·金秋圆梦”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入户调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协会核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三)集中审批:8月15日至20日,市慈善协会对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XX市民政信息网公示。

(四)集中发放:8月20日,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共同组织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宣传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报纸、民政、公众号等多种信息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摸清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落一人。

二要规范程序,确保救助过程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要材料齐全,确保救助理由充分。申报人佐证材料齐全、准确、清晰,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市慈善协会不予审批。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3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结束。

二、助学对象

已通过20xx年度全县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核对工作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中在读全日制大学和高中、中专(中专生自费才可享受资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三、资助标准

县总工会的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待摸底调查清楚后根据《广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再确定资助金额。

四、申报方式

(一)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应保未保户、低保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二)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三)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新增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请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政规〔20xx〕4号)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8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后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7月1日执行),以及《贺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所在基层工会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将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逾期不报、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联系。

xx县总工会

20xx年7月30日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4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5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今年要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回顾十年助学路,爱心共铸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金秋助学”活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落实国家现行助学政策,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帮扶对象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新考入大学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拓展助学覆盖面,对往届已救助过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在校大学生进行扶助;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5.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四、资助标准

对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每个学生资助2000元-3000元。

五、申报程序

1.报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本单位工会或地方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

2.审核。由困难职工(农民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3.申报。由各单位工会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4.确定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对象市总工会将进行入户调查,掌握真实的困难情况,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六、注意事项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资金的,市工会不再重复资助,基层单位工会应严格把关。

2.已获得市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学的,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回助学金并及时退还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不予救助外,还将取消报送单位次年资助的资格。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6

为进一步推进“建家、强家、暖家、爱家”专项行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跨进大学校门,落实教育扶贫、教育脱贫战略举措。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如下助学方案。

一、金秋助学的对象

20xx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个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1、在xx市范围内工作;

2、所在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

3、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加入了工会组织;

4、子女必须是20xx年考取大学一本、二本的国家统招学生;

5、没有享受社会其他助学资助;

二、困难职工、农民工的界定

困难职工界定:符合以下条中其中一个困难条即可界定为困难职工。

1低保户: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本上家庭所在地的生活保障线(以低保证为唯一鉴定条),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倍以内,但由于收入低、疾病、残疾、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贡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的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80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0元),其他1个县(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79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人均0元),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在47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人均0元)。

3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具体鉴定标准为:(家庭年均收入-意外致困的费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边缘标准。

4困难农民工界定:除符合以上1至条任意一个困难条外,还需要符合户口为农业户口、在所在单位务工满一年二个条。

三、金秋助学指标和名额分配

市总工会本级20xx年金秋助学名额为200名。100名分配至县(市、区)和xx开发区。于都县、赣县、兴国县、南康区、贡区个人口较多的县(区)各分配6名,其余县(市、区)和xx开发区各分配名。另外100名在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属基层工会、中央、省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市直属改制企业上报人员名单中确定。

四、金秋助学金额

20xx年金秋助学总金额为100万元。资助的20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每人一次性发给助学金000元。

五、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其家长到所在单位工会领取“xx市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申报表和困难职工登记表”据实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1张1寸免冠彩照;

()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

(4)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近一年的工资流水(若无法提供则需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同时根据致困原因,提供佐证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保证必须有民政部门近一年内的审核盖;

(2)因病致困(含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本人三级以上残疾、家属三级以上残疾):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大病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医疗诊断书,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本人及家属残疾致困的家庭须提供三级以上伤残证复印和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

()意外灾害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费用支出票据复印;

农民工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

2、单位工会对职工(农民工)填写的助学申报表及各种证明原进行核实,提出初选名单,并将各种证明复印附在申报表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于8月10日前统一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xx市南河路6----1号)。

、将受助对象名单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4、将资助名单在市总工会网站上公示。

六、几点要求

1、金秋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和做人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助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2、各单位工会要按照赣市工办通〔2016〕4号要求为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并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

3、列为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和困难劳模子女优先考虑。

4、各级工会要为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对象办理“工会龙卡●普惠卡”,20xx年助学金的发放原则上全部转账到资助对象的“工会龙卡●普惠卡”上。

5 、各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助学方案,并对助学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七、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

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初定于8月22日左右在xx举行,请部分受助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具体地点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社区金秋助学活动方案7

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扶危济困、互助进步的传统美德和奉献爱心、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帮助更多的寒门学子圆梦大学,结合XX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困难职工家庭中20XX年应届高考大学新生为重点资助对象,启动实施“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扶贫扶智 助学圆梦

二、资助对象

1.“全国扶贫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户(下同)中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及以上并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不享受资助政策);

2.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中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及以上并被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下同)。

三、资助标准

根据募集资金确定资助标准。

四、申请条件

1.家庭确实贫困,且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困难职工家庭中20XX年应届高考录取的大学新生;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未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实际入学的大学新生。

五、申请程序

8月10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新生填写对应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到对应单位进行申请。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

1、个人申请。通过XX县政府网XX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也可向所在学校资助中心或乡镇团委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将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信息截图)、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四份材料各一式两份)交到所在乡镇团委,由乡镇团委统一收集上报,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到县扶贫办、县教体局加盖公章。

2、初审汇总。各乡镇团委统一收集汇总并填写《“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提交乡镇扶贫办初审公示后,将统计表及每名学生的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信息截图)、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交到团县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XX

3、核查审定。经县教体局资助中心查询录取情况、核对学生身份信息,县扶贫办信息中心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情况后,确定拟资助对象,提交“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予以审定受资助人员名单。

4、资金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助学档案,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有关单位,采取银行转账集中发放的形式发放助学金。

(二)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大学新生

向监护人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交资助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各单位将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帮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X。经县总工会审核公示后,提交“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领导小组予以审定受资助人员名单,由县总工会统一发放助学金。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7月5日—7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及各帮扶责任人要针对贫困学子家庭的实际困难,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展现他们自强不息的精神,报道他们渴望用知识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积极发动身边爱心企业、社会团体、杰出人士捐资助学,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传播“扶贫扶智”活动的思想理念,引起社会共鸣。

(二)组织实施(7月15日—8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县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和典型事迹及人物的报道。县委统战部统筹活动的开展,整合各部门助学资金,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筹集善款。县工商联负责积极动员爱心企业及个人踊跃捐助善款,做好捐赠资金的管理、拨付等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单位积极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资助学,组织受助学子与资助方座谈、爱心企业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组织开展假期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丰富圆梦助学内容。县扶贫办负责审核学生家庭建档立卡情况。县教体局负责受助学生入学情况及相关信息审核。XX高中、XX一中等高中要广泛宣川,建立受助学生信息库,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做好本校受助学生助学金及时全额发放,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等。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协同各单位负责筹备相关节目,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学生录取情况及时、准确、快速地核定资助对象的相关信息,建立受助学生档案。

(三)总结深化(8月15日—8月31日)

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表彰爱心企业(个人),帮助受助学生表达圆梦心情、讲述感恩心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潢高、一中等高中以“六个一”(附件4)为载体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长期关注受助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受助学生坚定信念、懂得感恩。

七、活动要求

(一)统一活动,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行动,统一主题,统一口号,统一步调,确保“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主要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微信群、微博、网站、报纸、电视等载体,大容量、高密度地开展“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主题宣传活动,解读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凝聚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爱,有效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协助解决贫困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发掘典型,展现形象。充分挖掘家贫志坚的优秀学生典型,以寻访励志故事为主,真实反映当代贫困大学生的生活状态,通过捐资助学、捐岗助学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争取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支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和事迹、助学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树立助人自助的公益理念,倡导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

(四)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各乡镇要及时广泛宣传,各帮扶责任人要积极协助申报,确保不漏一人,上报信息必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8月10日之后一般不再受理助学申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保证受助方信息真实,数据准确,不泄露个人信息。募集的捐款均通过XX县企业扶贫协会进入全县统一的助学平台,要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爱心善款专款专用、捐资工作公开透明、资金拨付安全快捷。

(五)爱心互动,回馈社会。受助学生要客观正视目前存在的困难,自觉树立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同社会各界一同树立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的信心,用优异的表现回馈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