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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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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升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出口基地”的要求,我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的原则,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根据20xx年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建设试点工作总体要求,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进一步拓展设施农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工作的深度、精度和广度。在“点”上,以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追溯单元,完成产品信息识别、产品生产记录、包装和标识上市。在“面”上,吐鲁番市农业局协助、指导试点企业完善可追溯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在本市推广,并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自治区优农中心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查询平台,并将试点成果逐步在全区基地县和标准园推广。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我区在农业部优农中心大力支持和吐鲁番市农业局的全力配合, 在试点单位和技术服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开展,项目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项目进展情况

1、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健全的工作体系是项目成功的基础。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各级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之初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组成了项目工作组,专人集中办公。一年来,项目工作组在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研究总结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合理调配资源、开展人员培训、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2、加强人员培训

为使我区各农业部门、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充分发挥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在农业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年初,在部优农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厅成功举办了自治区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培训班,特别邀请农业部及农业厅专家,对各地州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理人员共120人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与实践、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理论与实践、农业品牌与名牌创建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各级学员明确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农产品追溯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全区范围取得的了明显的成效。前不久,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农业局管理及技术人员参加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组织举办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重要性及关键制度建设的认识,提升人员素质。为使追溯产品质量管理上水平,项目试点单位在建设之初就引入了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承担了可追溯产品的检测,在不断提升可追溯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目前,各级项目单位职责清晰、分工协作、合力推进,为追溯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合理的制度体系是项目成功的保障。为规范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我区合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ny/t 1761—20xx》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水果ny/t 1762—20xx》等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试点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县级单位也建立了符合本单位追溯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追溯工作制度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制度保障作用初步得到体现。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从葡萄生产到销售的一整套追溯工作制度,内容细致严谨、可操作性较强,在推动了葡萄产品追溯系统建设、推动了葡萄产品追溯系统建设、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试点企业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了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器2套,与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葡萄销售期对本乡范围内的葡萄进行果糖、果酸的检测,检测合格的葡萄发放质量可追溯条形码与原产地标识,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予发放条形码和原产地标识。另外建立和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xx年,在吐鲁番市农业局倡导下,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建设葡萄标准园区,在整个生产管理过程中采用设施综合管理技术,高新节水技术,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的葡萄的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运用于标准园生产,发展葡萄常规品种的同时,引进新品种,全面提高葡萄的品质,达到绿色葡萄标准化生产。同时,通过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采用科学的施肥、植保技术配套,有效降低葡萄投入成本,减少农业污染,提高葡萄生产的综合效益,从而推动了吐鲁番市葡萄产业化的发展。

4、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逐步得到提升

企业的诚信意识是项目建设的前提。一年的项目建设工作使项目承担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满足追溯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生产流程,完善生产规范,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随着质量追溯工作的逐步深入,企业和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都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逐步强化。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由于实施了追溯项目,承担种植任务的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用投入品环节,都能自觉履行领导签字制度,未经领导签字许可使用的投入品,农户都坚决不予使用。各级项目主管领导将实施追溯项目提升到企业回馈社会、体现社会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使追溯项目的意义在更高层次上得以体现。

  篇二: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因而是现代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现阶段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xx年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推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全程质量监管。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等环节入手,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取得的主要成效

1、成立了组织,健全了机构。为了切实提高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消费安全,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合理布局、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原则,经县编委批准,于 2004年成立了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与县农技中心并设机构,同属一套班子),隶属于灵台县农牧局,副科级建制。依托灵台县农技中心化验室,站址设在灵台县农技中心。随着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日益重视和政府考核问责机制的逐步建立,针对“三品一标”工作现状,以县农产品质检站为核心,今年逐步健全了基地监管、市场监测、源头治理和检测检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专门制定了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建立了13个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制定了岗位职责和人员管理办法,形成了检测检验制度和技术规范,积极发挥了保障作用,推动了县域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截止20xx年10月31日,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已配备检测检验人员5名,其中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2名;本科学历3名,专

科学历2名。现有办公场地280平方米,检测室50平方米。拥有土壤养分、水分检测仪、农药残留测定仪等普通检测仪器4台套,价值7万元,总资产16万余元,主要开展了化肥、农药、土壤等无公害农业生产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监测工作。乡级配备人员18人,配备仪器13台(件),基本能开展工作。做到了监管重心下移,监管重点突出,监管责任到人。

2、制定了监管方案,创新了监管机制。结合实际,及时组建了灵台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办公室,组成了一名副科级主任为组长的5人办公小组,制定方案,健全制度,形成了《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方案》和《农产品市场监管方案》,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了灵台县无公害蔬菜检测质量指标和产地环境指标,专门明确了质检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性质、权限、抽检范围和具体标准。并印发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质量跟踪制度》、《灵台县农业投入品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化验制度、农残检测仪操作规程、检测室安全守则、无公害蔬菜检测制度等6项制度。严格落实了例行监测制度,完善了12种无公害蔬菜的栽培技术规程,公布了国家明令禁止的18种高剧毒农药名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农产品质检工作。同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机制,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0933—362196*),建立了举报记录,对举报案件,及时深入事发地,核实处理,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3、严格执法,强化了源头管理。结合重要农时阶段,分别在元旦、春节、春播、复种等不同阶段,对县域农资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活动,对全县从事化肥、农药经营的单位或个体户进行了抽样检查和系统调查,共检查经营单位及个体户45个,全面掌握了重点生产区域化肥、农药、激素等农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根据县域农资市场抽样调查和检测结果,制定了具体的施肥和用药方案,对生产者印发了无公害施肥、用药明白卡,建立了生产记录档案,最大限度地履行了监管职能。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和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果菜为重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宣传贯彻农药管理六项规定为重点,对县域所有农药经营门店、个体经营单位进行了备案登记,突出重点农药品种监管,狠抓农药质量和标签管理,开展了五种高毒农药专项整治,从生产源头保证了农产品生产安全。抽组人员对中台、独店、什字3乡镇18个农药经营门店,分别进行了经营主体登记和农药标签质量抽检,农药标签质量抽检合格率95.5%。举办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农药经营人员42名,主要培训了农药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农药安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了考试,颁发了培训合格证,并按有关程序发放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在整治活动中,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车辆60多辆次,开展主题培训6场次,培训个体经营户3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1800余份。

4、规范标准,加大了监测检验力度。根据本县农业生产现状,制定了农产品年度抽检计划,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监管。针对全县主要蔬菜等农产品产品阶段性集中上市销售的现状,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检测检验力度,对中台、什字等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县域重点蔬菜销售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测,实现了定期检测和随机抽检相结合,增加了检测检查的频次,坚持每月检测2次以上,每次检测样品8种以上。完成了蔬菜、果品等农产品的甲胺磷、乙酰甲胺磷、对硫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马拉硫磷八项农药残留监测。截止10月底,累计抽检西红柿、番茄、辣椒、大白菜、甘蓝等常规蔬菜产品30批218个样次,主要水果产品59个样次,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了99.68%。检查豆芽菜经营点7家2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同时,对基地生产的无公害蔬菜产品进行了备案登记管理,对部分质量品质好、产品信誉度高的蔬菜品种实行了季度免检,为我县城乡群众农产品消费质量安全提供了可靠保证。

5、严格程序,全面开展了“三品一标”认证。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识是农产品安全的前提,今年以来,我县把“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作为农产品安全的关键,制定了年度认证计划,开展了“三品”示范种植推广。在原有无公害蔬菜

生产基地、规模基础上,根据县域产业结构布局,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需要,我们严格程序,多方协作,明确职能,以灵台县什字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申报了中台无公害西甜瓜基地和什字塬区马铃薯生产基地一体化认定认证工作,申报面积5.4万亩,全面覆盖了县域重点无公害蔬菜生产区域,完成了1.35万亩无公害辣椒、番茄产地复查换证工作。共计完成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面积达到36.2万亩,占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46.4%,其中有机苹果达到10.0万亩,绿色、无公害粮食、蔬菜生产总面积26.2万亩。目前,全县认证“三品一标”企业或合作社3家、产品7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1个。

6、加大力度,努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件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工程,具有社会普遍性,只有全民参入齐抓共管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们全面加强了宣传力度,号召人们群众关心自身的生命安全,关注身边的农产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