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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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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电下乡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1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二、熟悉政策业务,组织集中培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四、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我局组织了专门力量,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原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责任书(加盖公章)。同时对备案申请网点现场督察,检查其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是否配备了电脑、税控机、专门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是否张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农民购买须知和售后服务电话号码等。我局对全区200多家首批申报网点,经严格审核有60多家因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审核通过备案网点140家并予以公示。同时我局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如对首批140家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现场检查中,我们取消了有虚假宣传等问题的3家网点。截至6月中旬,全区184个备案网点人员、设备配备齐备,市场秩序井然。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虽然我区在20xx年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3、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如电信在全区各乡镇有32个手机销售备案网点,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显示其截至6月中旬家电下乡活动开展半年来,手机销售仅21部,每个网点还不到一部。经我们调查得知,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其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13%,后来电信部门内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100%的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2

一、家电下乡

1、补贴品种:全国统一实施的九类产品,即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我省新争补贴品种为电动自行车。连同我省新争补贴品种,补贴品种达到十类。(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及中标区域为准)

2、补贴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底。

3、补贴对象:农民、国有林场及农场职工。

4、兑付程序:我们开始执行的是农民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并兑付方式,为进一步改进兑付方式,方便农民申领补贴资金,减少申领成本,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我们从去年9月份开始,全面实施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5、资金兑付情况:20xx年底,共兑付家电下乡类产品1660(台)件、补贴资金37.14万元。截至20xx年9月25日,累计审核兑付家电下乡类产品4919(台)件、补贴资金119.32万元,累计销售家电下乡类产品5029(台)件,实现销售收入955.34万元,兑付与销售的差异,是网点垫付申报补贴资金的.时间差造成的。

  二、汽车下乡

1、兑付情况:20xx年底,共兑付新购车补贴340辆,补贴资金128.07万元,拉动销售收入1340.64万元。截至20xx年9月25日,共兑付新购车补贴1062辆,补贴资金302.93万元,拉动销售收入3203.10万元。

2、补贴政策:补贴时间-汽车下乡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3、补贴对象: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

4、在授权经销商购买财政部等部委公布的补贴车型(产品目录),均可在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

5、补贴比例及金额。

(1)、农民以购买规定的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报废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2)、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

A、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

B、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

家电下乡和汽车政策在我县实施一年多来,政策和服务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政策效果快速显现,根据目前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政策精神,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将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兑付率,促使我县家电及汽车下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