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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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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办工作计划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办工作计划3篇

法制办工作计划 篇1

对照年初下发的《XX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安排》,结合xx实际,下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带动全局工作的着力点,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安排,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通过公开执法权力清单,实现管理公开、程序公开、服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优化行政审批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促进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9月份,开展一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活动,努力推动我市行政执法工作转型升级。年底,认真做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考核。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评选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人员”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二是继续稳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本着成熟一个报批一个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使全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县(区)稳步增加。对已经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县(区),加强审批后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是认真做好XX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

做好省政府法制办对我市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并开展全市XX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集中精力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和其他各项考核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方式和制度,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上网公示制度。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和数据库建设,方便群众查阅。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适时选择已经实施一年以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效果评估。

五是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继续抓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行政复议调查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制度、重大复议案件备案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等,使复议案件办理更加规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

六是进一步抓好政府法制宣传培训。

按照年度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安排,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不断丰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七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集中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新办证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严格按程序核发行政执法证件。根据全省行政执法文书重新修订情况,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大力推行新文书。根据省法制办工作安排,组织重新梳理执法依据。

八是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标准不降低,方式更灵活的原则,继续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法制办工作计划 篇2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我办认真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布置的各项任务,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了我区社会政治经济快速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回顾

(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共性职责

1、年初我办与区委、区政府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办年度工作计划。因人员变动,我办及时调整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办主任王芝武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制办副主任吴赤英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抓好本部门计生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建立健全区法制办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并把我办已婚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档案向区卫计局提供,及时把变动情况向区卫计局通报。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办积极参与和配合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并接受属地监督和检查考评。

4、我办在本部门的评先表彰中认真进行计划生育审查把关,并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经查,我办年度内本部门干部职工无违法生育。

5、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挂钩联系的乡镇(大岭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乡镇很好的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各项工作。

6、我办积极参加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的会议、督查、检查、考核、教育培训等活动,完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区法制办具体职责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我办结合本部门职能,研究出台有利于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措施、办法。我办在20xx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通知》,在审查各部门送审的涉及计生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或一般性文件时,如没有征求计生部门意见的,一律不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了现行的人口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规范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行政执行人员持证执法制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年内计生部门无违法违规执法现象。

3、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指导各乡镇和人口计生部门依法办理与人口和计生工作有关的行政争议案件,及时化解与计生有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年内没有发生计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其他相关工作

1、加强学习国策,提高思想认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办全体人员切实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区《关于举办区20xx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班的通知》文件精神,区法制办于今年8月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把计生部门新增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并组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续职考试,协助自治区法制办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发放行政执法证。

二、存在问题

我办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尽管如此,在此项工作中,我办距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深入。二是为人口和计生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计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计生部门依法行政。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发放计生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计生政策,促进群众自觉执行国家计生政策。

(三)加强对挂钩联系乡镇的指导工作,协助挂点乡镇做好计生各项工作。

法制办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陕西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陕政办发〔20xx〕10号)、《XX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宝政办发〔20xx〕11号)以及《区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陈仓建设的实施意见》(宝陈发〔20xx〕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打造“六区建设升级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界定职权,依法理顺执法权限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核,避免职能交叉。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继续做好承接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推进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细化运行流程。加强政府效绩管理,加大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效绩公开制度。(区编办牵头,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大力推进联合审批、网上审批,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继续完善深化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追究责任。(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逢文必审”。20xx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减少多层多头执法。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力争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实施。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执法协调与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四)落实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区级各单位负责)

(六)完善监督协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落实《XX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畴。(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企事业单位、镇(街)、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构建和谐社会。(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七)狠抓宣传培训,营造法治氛围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镇(街)、各部门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全区各单位要为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强化力量,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拓宽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人才交流渠道。(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制定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期完成。各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于4月20日前报送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3、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对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使用。

4、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同时,要在7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5、为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落实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联系,确保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请各单位于20xx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分管领导、分管科(股)室及具体负责人登记表报(见附件)送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区政府法制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