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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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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20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1】

为贯彻执行南通市教育纪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教纪工[2015]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5月30日上午,我校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会上,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潘健传达了全市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解读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内容,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对我校即将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等作了布置,要求各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自查工作。

按照会议部署和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校办和财务处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全校各部门和干部个人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的情况

我校党委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学校相继制定、修订了《财务借款及报销规定》、《公务招待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自觉进行自我约束、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努力控制和降低对外接待标准,基本做到不在高档酒店对外接待,不上高档烟酒,不铺张浪费。二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开短会,发短文,节约行政资源,勤俭、务实的机关作风进一步形成。三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车辆配、办公用房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没有违规情况(黄建辉书记的公务用车为局配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办公用房没有违规超标情况,没有豪华装修,条件相当简朴(书记、校长办公室,原面积略有超标,已改造,现已符合标准)。经自查自纠,我校领导班子在公务用车配备、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无违规问题,也无公费旅游、讲排场等行为。

  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况

学校财务处根据要求,制作自查报告表,分发到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为期15天的各部门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报告表由各部门签章与负责人签名,同时分管校领导督查并签名确认。自查工作除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和教学业务机构自查外,还包括三里墩管理办、工会、团委、食堂、教育发展基金会、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等,力求做到全方位的自查,不留死角。学校规定6月16日为截止日期,各部门均能认真自查并按时将自查报告表报送财务处。

(一)收入管理方面

所有预算外收入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存在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不存在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公款私存行为。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支出管理方面

学校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了健全的支出管理制度。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确保原始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使用虚假票据,不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财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存在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等现象。上级拨付的学生伙食费、奖学金、助学金等补助款,总是及时地发放到学生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部分项目支出实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财务管理实行双重管理,校财务处负责审核与报账,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支付与记账,职责明确。不存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行为,无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三)资产管理方面

建立了健全的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都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

随着学校升格为专科学校,今后在高等教育的平台上,学校上下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更严格地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开展工作;以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为宗旨,我校正在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高校要求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逐步拓宽服务功能,为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而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供坚实保障。

  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

我校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学校党政班子每月召开1-2次党政联席会议,坚持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表态决定重大问题,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在学校内设机构改革与中层干部竞聘、中层干部任期内岗位调整;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学校发展、校园建设、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绩效、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等工作中严格按程序政策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工作公开透明,平稳有序,效果良好,不存在领导干部个人对“三重一大”事项独断的行为。

  干部个人廉洁从政的情况

学校纪检监察室制作《通师高专中层以上干部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自查报告表》,分发到每个干部,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报告表由各部门负责人审签名(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在审签处签名),已按时全部回收,同时走访听取了部分师生的意见。经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自查报告,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听取师生意见,没有发现我校干部存在以权谋私行为,不存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行为;不存在受贿、行贿行为;也没有发现其他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及其他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学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每个支部书记和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就“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方面明确要求,并聚焦“四风”等问题提醒帮助,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务必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紧迫感,着力构建事业发展的廉政保障;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把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工作规划》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我校的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所有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与“一案双查”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要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要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坚持组织管理,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继续为建设质量上乘、特色鲜明的师范专科学校,为创建现代化、国际性、高水平的师范本科院校奠定坚实基础。

  【20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2】

根据市委办公室《金昌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市委办发〔2015〕12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我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为重点,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切实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较好地完成和落实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