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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医疗器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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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查中,审查人员则对产品的设计验证进行评价,评价验证数据的客观、公正性。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6年医疗器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医疗器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2016年医疗器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1】

2016年,饶平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度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现将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及法律意识。

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机制,执法人员到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时,将新《条例》精神传达给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者,促进有关人员更加准确的理解新《条例》内容实质,进一步增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律,促进全县医疗器械行业规范持续发展。

二、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结合本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有侧重点地开展了医疗器械、经营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企业在供货单位审查、来货验收、贮存养护、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严密监管,细化现场检查要求,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上,把着力点放在涉械制度执行情况上,加强制度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作为行为,同时对医疗机构是否落实督查机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全年共出动56人次,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2家次。检查中,发现个别大型医疗器械建档资料不全,对此,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全年共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例。

三、突出重点、全面规范,积极组织开展“五整治”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的监管,整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潮食药监械〔2014〕55号《潮州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日常检查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彻底而有效的整顿和规范。

(一)成立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精心组织,根据我县的实际制订《饶平县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按照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着力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

1、从规范购进渠道入手,保证医疗器械质量。主要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在购进医疗器械时是否有对供货企业进行资质审验,把好第一关。

2、检查是否建立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度和台帐。建立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效期、不合格品处理、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和台帐,并要求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切实做到票、帐、物相符。

3、检查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

四、2017年工作计划

1、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把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2、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在医疗器械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3、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对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加强乡镇卫生院药房规范化建设,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为全县人民用药用械的安全做贡献。

  【2016年医疗器械自查自纠报告范文2】

全区(含大榭开发区)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1家(含根据国家局要求从药品生产企业划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领域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宁波天润药业有限公司,但因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和批准文号都未到到期根据国家局规定未能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事宜,故未确定其产品分类),其中I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有产品注册证64个,其中III类产品15个,II类产品46个,I类产品3个;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6家,其中高风险的II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含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18家),I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家。

2016年,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北仑的实际,充分发挥北仑的优势,抓住重点,全面覆盖,协同推进医疗器械和药品监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保证了区域百姓的用械安全。

一、规范审批,严格把好准入关。

受市局委托办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办、变更等的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坚持达不到开办验收标准的坚决不放行,关键条件在实际中得不到落实的坚决不放行。2016年,我局配合省市局进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前体系考核(雪龙眼镜)1家,限期整改后通过考核,产品注册证到期系统检查(甬大纺织)1家,生产许可证到期系统检查(恒达敷料)1家;宁波艾克伦在今年5月获得III类产品人工晶体的产品注册证并正式投产和销售,为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一个基本的评价,我局在该公司第一批产品投入市场前及时进行了无菌和热原的抽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配合市局进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验收1家。据统计,全区全年区新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驳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验收2家。(一家隐形眼镜店,一家骨科材料经营企业)

二、加强培训,积极引导企业进行GMP改造。

积极组织本局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局药监部门组织的内审员培训。加强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与沟通,提高企业质量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自律意识。宁波亚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检查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投入大量资金对公司的空调、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同时对体外诊断试剂车间也进行了重新布局,并按GMP要求对洁净车间进行了改建。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我局在前几年基础上,继续做好监管相对人档案的建立及监管记录等资料的完善工作。

三、加大力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年初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日常工作联系单制度,随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人员变更情况等。全年共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家次,其中系统检查6家次,日常检查7家次;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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