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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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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机制。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调研报告,希望大家会喜欢!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调研报告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调研报告1】

近日,托县农牧局组织有关同志就全县“一事一议”执行情况,先后到五个镇的十个村走访调查,深入农户家中,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听取村干部和农民的意见。调查表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取消“两工”,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梁、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由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上限控制”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向农民筹资或筹劳。筹劳每年人平不超过5个劳动日,筹资每年人平不超过15元,筹资或筹劳两者只取其一,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在全县尚未正规开展。虽然我县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的项目,但在今后的农村经济发展中是不可缺少的,在“一事一议”当中也存在着诸如不愿操作、不敢操作、不会操作、不便操作、不好操作等问题。在开展“一事一议”试点工作的同时,要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化解问题,已成为当前顺利推进一事一议制度的紧迫任务。

一、 “一事一议”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事一议”作为税费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调查,发现在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动群众难,不愿操作。在与部分村民座谈时,大多数村民认为,现在国家政策好,农业税全免,“两工”没有了,“三提五统”没有了,而且国家还拿出大量的钱为农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对国家投资还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政策不知道,认为国家已经给钱了,如果要出劳力,就要付工钱,要按照市场价出工,少了不干。据村干部反映,大多数基础设施建设请农民工,都付工钱,每天包吃30元。同时,受农村宗族、块块利益主义影响,部分农民对自己直接受益的事就赞成参加,间接受益或没有利益的就不愿参加。这主要是乡镇和村对一事一议的政策宣传得不多,不够深入,老百姓对政策不理解。同时,少数村干部存在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是执行制度难,不敢操作。在调查中,许多村干部反映,“一事一议”制度严,程序强,稍不注意,就会违规。如果群众一举报,就要查处。最后好心得不到好报,思想上有顾虑。还有另一种情况,虽然“一事一议”通过了,并形成了决议,但少数人拒不交款或是拒不投劳,村干部们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还是做不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农牧民没有正当理由,据不承担本办法规定的筹资筹劳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嘎查村民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实际上,我县绝大多数村都没有村规民约,村干部也不愿得罪这些人,而现行又没有法律依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让大多数老百姓觉得这样做不公平,从而难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

三是程序到位难,不会操作。按照政策规定,“一事一议”项目必须有预算、有村民开会通过记录。方案实施前必须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报县农民减负办公室审批备案,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我县没有“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和村级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对操作的程序没搞清楚,对具体的筹资筹劳标准模糊不清。想议想做的“一事一议”的项目,本来都是好事,因为不按照程序操作,就违背了政策,好事到最后可能会变成坏事。

推进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建议

必须针对我县当前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让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加快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最大效益,实现村级一事一议与新农村建设“双赢”。

(一)加强教育,积极引导,解决“不愿”问题。开展一事一议,关键在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一方面,村干部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形势,切实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真正从要钱要粮的圈子中走出来,变过去的行政指挥为现在的服务农民,组织农民,提高农民。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特别是针对部分农民片面理解国家政策,只看自己该享受的权益,不看自己应尽的义务等现象,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农民的思想工作。

(二)分类指导,规范程序,解决“不会”问题。严格坚持“一事一议”程序是搞好“一事一议”的基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的程序要求,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第二要张榜公示;第三要召开村民大会,并且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第四要报乡镇政府及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第五要向群众公示筹资筹劳情况及财务开支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在全村范围内推荐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全程监督工程进展情况和财务开支情况。各乡镇要求各村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作为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予以全面公开。要把为群众所做的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同时,要量力而行,分类指导,一切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

(三)因地制宜,惠民为本,解决“不敢”问题。出台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一项举措。随着我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村级一事一议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需要丰富内涵,与时俱进。一方面,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修改、充实、完善有关内容,另一方面,根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要因地制宜,从便民、惠民出发,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四)完善制度,创新方法,解决“不便”问题。推行一事一议必须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在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充分联系本地实际,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一事一议的议事规则写进去,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要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一事一议有法可依,让一事一议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不断提高村民的议事意识、议事水平和议事能力,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运作。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签字后,不筹资筹劳的,按违反合同论处。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愿意,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的前提下,通过村规民约健全约束机制。同时,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调研报告2】

根据运城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检查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闻喜县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现将检查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提高了农村生产生活水平。“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2、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改革前,许多村“集资摊派年年有,干部常年忙收费,干群关系理不顺”。改革后,干部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村内兴修水利、道路建设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群众能监督,干部有责任,改变了过去“村干部上门要,老百姓不愿交”的局面,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3、有效控制了农村“三乱”。“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是加重农民负担,危及农村稳定的重要原因,单靠清理整顿、限制分摊项目等办法来控制很难根治。采取“一事一议”,农民筹集资金数量标准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对未经讨论投票表决而任意向农民摊派、集资或收费,村民均有权拒绝缴纳,从源头上堵住了“三乱”行为的发生。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存在的问题

1、村干部认识不足,意见统一难。部分村在召开“一事一议”筹资会时,村委会把“一事一议”仅仅当作形式,走走过场,使村民产生受愚弄的感觉。一些村干部习惯上仍然把村委会当作基层政权组织,不重视村民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把自己和村民仍然看做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遇事得由“村里”说了算。

2、村民意见难统一,集中议事难。群众所处的位置不同,经济条件不同,认识水平有差异,因而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观点,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有些“一事一议”产生的效益,不是平均给每户村民带来好处,那些不受益的村民便提出反对。也有些村民认为参与议事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开工资就到会,不开工资就不来。甚至有些人担心“议事”会侵犯自己的利益,不如不去,以致产生抵触情绪。

3、开会议事难。按照规定,开展“一事一议”,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但是,目前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人数多,有议事能力的和经济能力的人往往不在家,留在家中务农的往往是没有议事能力和经济能力的人。

4、筹资执行难。调查发现,村干部力量强的村,“一事一议”筹资能收95%,村干部力量弱的村,“一事一议”筹资只能收70%左右。而且绝大部分村筹资是由村干部垫交,村民如果要筹资,那怕一分钱真是难上加难,别说几十元,几百元了。多数人不交钱给已经交款的村民造成消极影响,给下次筹资增加了难度。

5、筹资标准低,满足需要难。现行“一事一议”制度规定,平均每人每年最高筹资15元,筹资标准偏低,难以满足农村兴办公益事业的需要,几乎每个村每年都有一定的欠帐,根据相关规定每村不应发生新的债务,所以对村干部垫交的资金无法挂帐,也就永远无法偿还这部分垫交款,导致村干部怨声载道,打击了村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积极性。

6、资金管理不到位。多村村民对村集体筹集的款项使用不放心,东西共有款被村干部私吞或挪用,这也是许多村民对“一事一议”不热衷、不支持的问题之一。

7、财政下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款比较随意。有时根本不看减负办的批复,有无减负项目申请表的填制、批复,项目补助款一样能拨下来,致使乡镇领导不重视,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许多麻烦,没次完善“一事一议”各种手续时,要经过多次催要。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建议

1、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适应新农改的发展方向,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思、改进,使制度不僵化,使村民真正发挥民主参政的作用。

2、许多村干部建议上级提高“一事一议”的补助款比例,减少村民筹款筹工数量。

3、可灵活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通过捐款给村民刻碑留名、谁出资谁受益等形式调动村民的积极性。

4、上级应该帮助村集体把集体经济发展上来。只有发展好了村集体经济,村集体收入多了,村内开展公益性事业才不会捉襟见肘。

5、增加村民对“一事一议”筹资款的监督权,让群众对筹资款放心。可采取村民与村干部共同组成的理财监督小组,在出入款的每一个环节都让村民代表充分行使知情权和建议权,并及时公开财务动向。

四、对策与措施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组织保证。一是要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创建优秀基层党支部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和班子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组织建设,按照规定的程序选配好村级班子,把群众公认、素质较高、能为农民办事、愿为农民服务的人选出来,为群众办实事。通过为民服务,提高基层干部的威信,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发挥基层组织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的带头引导作用。

2、村干部要吃透“一事一议”事项。村干部要对“一事一议”的事项心中有数,能给村民讲清楚事项的由来、办理程序、所需费用、筹资筹劳数额等,特别是要向村民说明事项的意义,使村民真正觉得此事办了比不办好,早办比迟办好。

3、要提高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水平。要加大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引导他们适应新形势,熟悉相关政策,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民主意识,善于运用民主方式,按照农民意愿,解决农村中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对“一事一议”中不缴款的农民,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通过村规民约不让其受益、不让其评先进、张榜公布等手段,约束其履行承诺,缴纳款项。

4、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管理

“一事一议”中事难议、议难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不放心,担心筹集的资金被挪用。因此,要坚持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原则,规范“一事一议”运作和资金管理,从项目预算、议事、集资、收取到资金使用、决算环节,都要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了解整个工程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使村民对“一事一议”的款项“交得舒心,用得放心”。对擅自挪用、平调、挤占“一事一议”款项的,要严肃查处,属私人贪污、挪用的,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