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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读后感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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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人》读后感1

方才读完一位陌生好友的文章《一个人》,心生感慨。

我也总是一个人,听窗外的风,有时候甚至饿着肚子也不愿外出与人交流,譬如此时此刻。但是我喜欢沉浸在这样像深海一样密闭的安静之中,这种不与人交流的独自一人,感觉,像是一种执着,桀骜不驯。

并不是不喜欢交朋友,也不是不喜欢红灯绿酒,每一个时段,每一种陶醉方式,都是一种令人魂魄飘飘的沉醉。我也交友,也喝酒,也时常通宵婉转在酒吧,慢摇吧与KTV之间,但是,从不把自己灌醉,将自己最无法面对的一幕显现给身边的人。我也读书看报浏览杂志,也和高品位的朋友长辈喝咖啡谈人生,也时常梦想独自出门远游,但是,从不造作不矫情,在人前觉得自己才富五车。

一个人的时候,思绪会像流水一样清澈顺畅,柔和的流淌在心间,没有羁绊和世俗的欲望。要说有一些欲望,那也是为了生存,迫不得已想想自己要怎么挣点零花钱。譬如此时此刻。你们尽可能的笑话我吧,今日打开电脑的确只是想找一份闲暇的工作挣点零花钱,人生就是走走逛逛,哪里舒适便在哪里停留,写心情也如此,想到哪里便写到哪里,不去拘泥于既定的格式和追求任何毫无意义的所谓效益。

嗯,说到这里,我还是没有想到要如何挣点零花钱,有经验的小伙伴,可以在文下分享分享。

《一个人》读后感2

家里有一本书,书名是《小美一个人在家》,故事内容是在描述小美一个人在家的心情,她虽然害怕、紧张,用衣服盖在头上,躲在桌子底下发抖,有人按门铃也不敢开门,但是为了实现对妈妈的承诺,一直硬着头皮守在家里,直到妈妈回来。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家过,因为妈妈知道我很胆小,小时候只要一发现没有人在我身边,我就会大哭,所以妈妈绝对不会让我一个人待在家里。

我曾想,如果有一天,我必须一个人在家,我一定会像小美一样孤单、恐惧。可是如果再长大一些,或许我会喜欢一个人在家,因为我可以安静的画画、弹琴、听音乐、阅读,享受静谧的时光;我也会偷偷的把家里打扫干净,给妈妈一个惊喜。

我想,偶尔一个人在家应该也是种不错的经验。

《一个人》读后感3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读后感4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原价28元,网购价18.30.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一个人》读后感5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读后感6

近期,我阅读了许多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一个人的演唱会》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听见有悦耳的笛声从楼下飘上来。“我”向下望去,只见一个中年男子手拿一支竹笛,尽情地吹着。然后他举起一个写有“请让我用音乐养活自己”的木牌,不少居民主动下楼付给他应得的报酬。中年人根据施舍者的年龄为他们忘情地、微笑着表演着,把这里当成了舞台。当他唱起了《生死不离》,我们才发现他是一位残疾人,走路很不方便。当“我”拿钱给中年人时,他告诉“我”他是从四川灾区“溜”来的,比遇难、截肢的人好多了。他还说他最终还是要靠自己,他已经开始用音乐来养活自己。

是呀,灾难虽然不可避免,但是,只要自强、愉快、幸福地活着,就有机会突破困境,取得成功的。

古今中外,有哪一个名人不是靠着这种自强不息的奋斗和拼搏精神而走上成功之路的?司马迁一生孜孜不倦,在编写《史记》时,得罪了汉武帝,被判处了重刑,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司马迁凭着坚强的意志力一边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一边继续发愤编写。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终于编成了共103篇、50多万字的《史记》,真了不起啊!还有诺贝尔,从小迷恋于炸药方面的研究。在一次试验中,他的弟弟被炸死,父亲被炸成残废,自己也受了重伤,这对他来说是多大的打击呀!可是,他并没有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而是靠着坚韧不拔的信念投入到一次又一次的实验中去,最终发明了威力很大的炸药……

想到这儿,我的脸上不禁泛起了红晕:以前我学游泳,一不小心被水呛了一下,就哭着闹着说不学了。遇到这么点小困难就退缩了,和他们比起来真是差远了!

想着想着,我不禁又一次感到十分惭愧,同时,心中更坚定了一个信念: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退缩,一定要沉着、冷静地将它克服!

《一个人》读后感7

看完《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一个多礼拜了,忍不住要写点了。前几天还以为是自己有心理疾病,总是沉浸在故事带来的巨大痛苦中,好像感同身受哦,作者肯定最喜欢我这样的读者。老妹儿给我推荐这书时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挺好的",在家了放了一阵子才想起看。上周五一口气看完,一下崩溃了,早已过了青春小少女的年纪,又为了言情小说哭惨了。

孙嘉遇第一次与赵玫相遇曾因怕赵玫被血腥场面吓到而把她的头裹进自己的皮衣里,故事最后

在与黑xx交火的时候同样为了保护赵玫把她麻醉藏到衣柜里,宁愿牺牲了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赵玫也为了嘉遇牺牲了自己做为女人尊严的底线。为了爱人决绝的放弃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让人没法不感动。

赵玫手中孙嘉遇的遗物--一张自己的照片,正靠在钢琴上肆无忌惮的大笑。背面写着"我的女孩,愿你一生幸福康乐。"落款就是赵玫伤心离去的那天。当时的快乐美好与赵玫心中的巨大痛苦让人揪心得喘不过气来。爱人已经不再,赵玫的命运真如吉普赛女人所说"你的身体在一个地方,灵魂却在另外一个地方永远漂泊。"

。。。。。。忍不住又哭了。

就像作者期望的那样,珍惜平淡的爱情,珍惜身边的人吧。也请你珍惜我。

《一个人》读后感8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读后感9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当然,也有一本书让我记忆深刻,回味无穷,好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了一样,永不抹去。这本书就是手斧男孩第三部之《一个人的冬天》,作者是盖瑞·伯森。主人公是布莱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布莱恩来到了北方过着寒风刺骨的冬天。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屋……大雪封门,湖面结冰,动物冬眠,鱼儿被冻在结实的冰下……再也不能像夏季的日子里那样打鱼了,手斧男孩——布莱椠将何以为生呢?

身上还是夏季那套短打,透气的网球鞋破了,牛仔裤惨不忍睹了,那件T恤支离破碎了。至于风衣,更是被扯成了一片片的细条另作他途了……几乎是衣不蔽体,这又该如何是好?

那个在夏天用树枝搭建起来的小木屋,又如何抵御凛冽的寒风、呼啸的白雪呢?

在这一集里,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三个片段:

一是,布莱恩饥饿无比,在这白雪皑皑的冬天里他找不到任何食物,就在这时,一声狼的吼声,打破了周边的宁静,布莱恩随着叫声找到了狼群,因为饥饿难耐,他凭着自己的求生经验,不得不去与狼分食。

二是,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洒在布莱恩的身上。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鸣叫惊醒了睡意朦胧的布莱恩,他立马拿起刚刚制作好的长矛,冲出营地一看,原来是一只驼鹿在旷地上奔跑,布莱恩立马追了上去,将手中的长矛用力扔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最终落在了驼鹿的身上。驼鹿应声倒地成了布莱恩的猎物

三是,正当布莱恩想去捕猎一头大灰熊时,另一头更强壮的大熊从后方袭击了布莱恩,将他扑倒在地,布莱恩不得动弹,这时,布莱恩收养的小宠物挺身而出大吼一声,用锋利的爪子不断地去抓那头强壮的灰熊,最终灰熊被抓的鼻青脸肿,跑掉了。

这本书能教会我们如何在寒风呼啸、冰天雪地的冬天生存下来。它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力量和无限的智慧。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也是印象最深、最精彩的一本书!

《一个人》读后感10

“我都说,我认识一个很有正义感,很有勇气的女生,她叫做思萤,思念的思,萤火虫的萤,她不但救了我,还教我骑野狼,还常常请我喝咖啡、跟我看电影、还猜对了金刀婶的菜名,今年夏天刚学会游泳就救了溺水的阿珠好几次…… ”

——选自九把刀《等一个人咖啡》

爱情小说就是爱情小说。单曲循环地听着一首歌,带着少女们“怀春”样的心情满怀期待地捧起它,而又是心里暖暖地合上它,同时又在遗憾现实为什么和童话完全不同。或许这样的书籍,适合帮人疗伤,但是似乎又不对吧,看这样的书籍会很让人刺激与受挫的。这样的书时时刻刻地提醒着你,无论女主角多么丑或是性格多么地恶劣,总能如愿以偿地和另一半幸福生活。

阿拓的眼睛跟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是一杯清澈的白开水,也将所有人看成透明,他的世界很简单,也所以很有趣。或者说,能够被阿拓当成白开水的人个个都朝气十足、别具特色,在阿拓的形容里,他们都是好人、都被祝福。像阿拓那样的纯真形象,绝对是符合大部分女生的胃口。“玩过拼图的人都知道,复杂的图形反而容易掌握,因为每一块都那么特异,很快就能知晓它应放置的坐标。但越是简单的图形,例如蔚蓝的天空、茵茵绿地,却往往是最难拼成的。因为每一片都太朴直,太单纯,许久都不会明白上一块跟下一块之间的关系。”这句话说的就是阿拓。九把刀亲笔刻画的这一人物,也一定凭借着他自己多年做男人的经验吧!那个带着傻、笑的很呆而且永远不会发脾气的阿拓,那个充满传奇色彩、永远掩饰不了内心波澜的阿拓,一个会让大家都很想念的人。我也会永远希望故事里的阿拓和思萤,一直保持着像朋友那样的纯真,谈着朋友一样的恋爱,不紧张、不拘束。

每个人生命中,或许都会出现像杨泽于一样的男人,简而言之,永远贴着“高富帅”的标签。这样的人,被大多数的女生甚至是男生仰慕,而能够真正接近的人,却总是屈指可数的。这屈指可数的人儿,或许就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文艺点说就是升级为女主人公,可以在童话故事翩翩起舞,装进每个八卦人的眼球。泽于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看起来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然而这样的钻石之所以璀璨,可都是多位鉴赏者目光雕琢而成。阿拓虽然质朴无华,但并非沈在河底等待发掘的玉石,而是参天巨木,低头寻找宝物的一辈子也看不见他,除非好好将头抬起来。

一部成功或是失败的爱情小说总还是翻越不了条条框框或是人类创新的极点,总是必备这样的情节:高富帅终于打破常规地像相貌平平的女主角表白,女主角却毫不怜惜他面子而且相当霸气地让他空手而归。(这可能是很多女孩的愿望,当然这些女孩中不包括我,我承认我不是女孩,叫我汉纸吧~)事实上,很多的现实故事都可以有气无力的,没有你想象中的活生生和罗曼蒂克。如果这样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是否会在没有feel的状态下还鼓励自己去试一试?

整个故事,最能带动我情绪的应该是最后一章的情节吧!就是那些很俗的情节,比如那些生离死别啊,擦肩而过啊。请原谅我的品位。这些情节发生在故事中给人肥而不腻的感觉,但是如果是现实的话那就太……还是不说了

九把刀的爱情故事,是不是总会被拍成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样的电影?说句实话,还是喜欢书吧。最近出的那一大堆的肥皂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小时代》《天台》,说着的,无感,无聊。个人感觉吧,这些影片让人一开始就猜到结局,一点都没神秘感,给不了幻想空间的说。

谁跟谁坐在一起,其实早就在问题形成之前就已经注定好了不是吗?什么事情都是这样,所有的答案都在问题形成前,就已经清楚刻在每个人的脑海里。